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乳政办发〔202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关于推行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0日
关于推行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现就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公益属性、城乡统筹、强化管理”的原则,以乳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为主体,各镇村配合,多方合力共同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的经营管理,实现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提高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水平。
二、运行管理机制
(一)实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镇村”管理模式。纳入市政供水管网并符合移交条件的村庄供水工程,委托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统一运行管理;单村供水工程通过改造提升具备条件后应优先纳入市政供水管网,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供水;暂无法纳入市政供水管网的单村供水工程由镇村代为管理,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指导,最终实现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
1.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理范围: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主管网至各村供水总表位置。
2.镇村代管范围:
暂未纳入市政供水管网的单村供水工程。
(二)转交供水职责。市水利局组织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镇(街)、村集体三方共同核实村庄供水工程是否满足纳入市政供水管网条件。核实内容包括:
1.农村供水工程供水管网、水表运行情况。
2.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行手册,包括合格证书、设计图纸等资料。
(三)实施单村饮水提升工程。不符合移交条件的村庄,由相关镇村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饮水提升工程,符合移交条件的,应立即移交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运行管理。
(四)规范管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水质检测、计量收费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净水和消毒设备管理,强化水质检测;要建立管护和维修抢险队伍,制定供水应急预案,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市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强对农村供水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的监控,定期进行水质化验、检测。各镇(街)要督促规模化接而未用村使用水厂水,逐步实现规模化使用率达到100%。
(五)健全水价机制实行收费管理。农村供水工程全部实行有偿用水,计量收费。规模化供水水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对未接入污水管网的农村居民供水部分不征收污水处理费,对接入污水管网的污水处理费计入自来水水费,由镇村一并征收。单村供水水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具体的水价政策,镇(街)负责督导各村做好水费缴纳工作。
(六)建立维修养护经费专户。设立维修养护经费专户,提取收缴水费的20%,作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费用,专款专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解散),全面负责工作开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考核验收等工作。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任务,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水利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与维护补助资金、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等工作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卫生监督,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牵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指导监督农村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农村供水水价核定工作。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逐步延伸市政供水主管网至各村总水表,确保供水达标。各镇(街)负责做好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督促规模化接而未用村使用水厂水,并负责村内水费收缴和供水设施维护等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工作列入镇(街)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规模化覆盖村接入、村水费收缴、村庄移交率等工作任务。市水利、财政等部门要扎实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指导资金筹措、水费征收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饮水安全工作迅速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乳山市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乳山市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考核细则
附件1
乳山市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国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陶 刚 市水利局局长
王龙峰 市财政局局长
许玉安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田玉刚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局长
焉 强 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成 员:张庆凯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宫勇琦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盛志全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陶军琪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宋晓波 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王 辉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副局长
陈文广 乳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经理
王 平 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鹏 夏村镇镇长
韩利涛 乳山口镇镇长
王 飞 海阳所镇镇长
刘 杰 白沙滩镇镇长
刘振杰 大孤山镇镇长
李昱鹏 徐家镇镇长
冯玫瑰 南黄镇镇长
段 鹏 冯家镇镇长
丁 林 下初镇镇长
马军磊 午极镇镇长
姜丰波 诸往镇镇长
邵 鹏 育黎镇镇长
李 山 崖子镇镇长
刘伟杰 乳山寨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主持镇政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陶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乳山市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考核细则
为切实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关于推行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镇村负责运行管理的农村供水工程。
二、总体要求
实行专业公司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我市农村饮水安全运营管护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高效稳定运行。
三、考核内容
1.机制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合理,人员配备到位,持证上岗,服务机制、收费标准、服务热线、水费收缴公示公开。(15分)
2.运行管理:及时做好工程维修维护,运行、维修记录完整准确,保障工程正常运行,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30分)
3.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晰、完整准确,无挪用情况。(10分)
4.设备管理:水处理设备、机泵等设施完好,定期更换耗材或添加消毒药剂,能够有效处理对应的水质问题。(20分)
5.安全管理:强化水质检测,加强水源地保护、药剂管理,电气操作规范,安全运行无事故。(15分)
6.卫生管理:环境干净整洁,重要构筑物标示明确。(10分)
四、考核程序
依据本细则考核内容,由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会同各镇(街),每半年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一次考核打分,部门与镇(街)评分各占50%。两次评分平均值作为年度最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