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信访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乳信字〔2021〕57号
根据威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威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威人〔2007〕45号)和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0〕14号、15号文件优化全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威人社发〔2020〕29号)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以下岗位设置方案。
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及设岗方法
(一)基本情况
乳山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共有1个,即乳山市群众权益诉求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任务:承担信访事项办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矛盾纠纷态势的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承担信访意见建议征集办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上访群众接待服务工作;承担重大信访事项接待处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来信处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网络信访服务信息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信访事项多元化解及矛盾调处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信访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以及完成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单位规格:正科级,类别:公益一类,经费形式:全额拨款类,编制员额16人。
(二)设岗方法
1个事业单位合并设置岗位。
二、确定事业单位类别及类型
(一)单位类别
乳山市群众权益诉求服务中心属于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拟确定为“社会事务管理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类型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号),所属事业单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按县属比例设置岗位。
单位类型 | 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县(市、区)属 | ≤8 | ≤12 | ≤50 | 按需设置 |
根据单位工作实际,不分主辅系列合并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所聘系列有会计系列、档案、经济系列。
三、实施方法、步骤
(一)组织学习政策规定,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在局党组主要领导支持下,召开了全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公开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需申报材料、方法步骤等,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支持改革、为全面铺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制定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是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为使岗位设置做到科学合理、有序规范,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出台了《乳山市信访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岗位名称、岗位等级、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加快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开展进程。二是把握好数据审核关。重点看是否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是否按规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提出设置意见,是否以现有结构比例作为基本依据,是否科学可行等。
(三)与主管部门沟通,制定具体的岗位设置方案。
(四)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将经审核备案的岗位设置方案通报全体工作人员。
四、组织领导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港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宋 浩 党组成员
宋国波 群众权益诉求服务中心主任
于 璐 副局长
邹 兵 副局长
成 员:李英宇 督查专员
于 皎 群众权益诉求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春茂 群众权益诉求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辉 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副主任
苏 美 办信科科长
郭大威 群众权益诉求服务中心矛盾调处科科长
乳山市信访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