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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二十二条“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第(九)款“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威海顶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均为在我局登记注册且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报的企业,涉嫌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被列入拟吊销企业名单。
请相关企业在本《提醒函》公告即日起30日内,前往公司登记机关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或按时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相关手续办结完成后5日内向乳山市市场监管局海阳所所进行报备(地址:乳山市东海路东海花苑北侧约80米,联系电话:6869305 )。逾期不办者,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程序吊销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提醒。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