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004367045M/2021-06035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时间: 2021-1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乳山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09:38:04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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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级总体要求

到2025年底,按照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层级清晰、功能完善,适度超前、四圈合一、多元配置、全民共享的要求,合理规划发展养老服务业,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市域一体、跨界融合的多层次健康养老服务格局。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到2022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60%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3张,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5%,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90%以上。健全市、镇 (街)、社区(村)三级养老管理和服务网络。养老产品用品供给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日益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多样,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1.护理服务和医疗服务相结合是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护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是老年人的主要服务需求,但老年人群体的特殊性决定单一的护理服务或医疗服务均难以满足老人需求,只有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才能够真正把握住市场发展动态。

2.满足中端服务需求是行业发展大势。近年来,老龄服务业迅速发展,诸多市场资金介入养老行业,但多数资金流入了高端养老市场,采取诸如养老地产等模式,然而其高成本导致的高收费使得多数老年人特别是中端市场的需求得不到解决。

3.品牌化、规模化、自主化的发展趋势明显。伴随着国家政策力度的加大,养老行业发展迅速,特别是民间资本快速进入,加剧了养老服务业的竞争。率先进入市场,并形成品牌化、规模化、自主化的企业更能够利用其口碑和规模经济抢占市场,服务质量、范围具有更大的提升空间。

三、我市养老服务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现状: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全市共有农村敬老院12处,老年公寓12处,农村幸福院99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处,城市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6处,培育了居家养老服务组织15处,设立了乳山市12349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了2处社区食堂和14处农村餐桌,有效的满足了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1.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够完善。有些新建的小区没有严格落实《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相关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移交不及时。老旧小区大多数也不能提供专门的场地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之需,全市119处老旧小区只建设了23处养老服务设施,只能采取辐射的形式进行不完全覆盖。各个社区只在原有基础上,利用原社区办公用房,成立了兼容式的照料中心,运营不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功能的拓展。

二是养老服务人才缺乏。由于养老服务工作地位低、收入差、强度高,养老服务人才严重缺乏,特别是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服务的专业护理人才寥寥无几。

三是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仍需提高。在服务设施上,从全市整体情况来看,目前大多数的养老服务还处于全人力、纯手工阶段,专业化、社会化程度较低。养老服务尤其居家养老服务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设施都还比较缺乏,专业化的服务设备和手段比较少。在服务内容上,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护理考虑的比较多,但是对老年人的身心关怀、精神关爱还不够,精神养老方面的服务比较少。在服务质量和管理上,对镇级指导的力度需不断提高。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发展方向

1.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建房字[2018]24号)和《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的规定,积极与自然资源、住建沟通,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根据《威海市新建城市居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城镇新建生活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2022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达标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上。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2016]22号),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

2.             大力推进机构养老建设。

一是推进农村敬老院三年提档升级。根据省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计划,持续改善和提升农村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增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等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转变。到2021年底,改造提升大孤山镇敬老院、育黎镇敬老院等5处农村敬老院,改造护理型床位440张;建设完成1处城区中心敬老院,新增床位496张。全市有意愿的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到2022年底,建设1处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市级敬老院,全市敬老院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

二是培育和壮大现有养老机构。现有的部分老年公寓,内部设施陈旧落后,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办[2016]22号),计划在2021-2022对其进行改造升级。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扶助和服务扶持,重点发展一批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结合型的中、高档次养老机构,到2025年底,重点打造老年人养护中心、华庚医院等3—4处标准化的老年公寓。

三是发展高端养老机构。根据乳山市实际情况,发挥长寿之乡和区域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先进管理团队,建设2-3处高端养老机构。

四是加快养老与医疗机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互助机制,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急诊急救等服务。挺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养老机构根据需求和能力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护理院。2021年,完善养护中心、华庚、小汤、大孤山医养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养中心5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功能,并指导其积极运营,发挥它们的示范引导作用。

3.稳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建设。

1.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9]33号),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2021年底前,利用省级适老化改造资金,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

2.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整合提升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到2021年底,通过财政给予适当的运营补助,实现分类管理、规范运营,以确保长效性、持久性。

3.2021年,规范管理好原有的2处社区食堂和14处老年人餐桌的基础上,再建设12处农村餐桌。2024年底,全市助餐配送餐长效运行机制全面建立,解决城乡老年人“一餐热饭”的刚性需求。

4.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

一是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养老信息服务平台覆盖全市城乡社区。依托乳山市12349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覆盖城区65周岁老年人,2023年覆盖30%城乡老年人,2025年覆盖全市城乡老年人。

二是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2022年全市培育养老服务组织20家。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实施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到2025年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应享尽享”政府购买服务。

三是加大居家养老加盟企业组织管理。加盟企业将实行优胜劣汰制度,重点扶持优秀养老服务企业,从而提高加盟企业服务质量。2021年确立华庚、颐心园、阅海缘等重点服务企业5家 。

5.加快养老产业发展。

一是提升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水平,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推进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支付范围。

二是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

三是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四是发展康养产业,依托银滩独特的自然环境优势和房源优势,重点发展产业集群,优化提升健康制造业,培育壮大康养旅游业等健康服务业。整合健康养生养老资源、完善健康养生养老配套的同时,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引进医疗保健设备、医用新材料等项目,为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注入“科技因子”,全力打造产业发展的新优势,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6.加强养老服务制度化建设。

1.健全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机制。整合上级专款、慈善捐赠、本级自有资金等对社区居家养老、城乡助餐服务、护理型床位建设、养老人才培训、养老信息平台运营等相关的养老项目进行适当补助。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补助资金需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分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底前,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2016]22号)

2.健全养老服务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协调推进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协调和行业综合监管,建立养老服务“黑名单”制度,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重点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消防、食品安全,每年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消防演练。建立会员制养老服务监管机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和责任机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

3.完善养老领域“放管服”机制。降低准入门槛。养老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对申请设立非盈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实行直接登记。完善医养结合发展机制。简化审批手续,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结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完善市场活力激发机制,政府配建配置和登记管理的非营利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根据实际无偿或低偿交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托管运营。

4.加强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每年对全市约400名在岗养老护理员进行一次轮训,重点培训不能自理老人护理知识,进一步提升护理员服务技能。

五、2021年工作思路

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行业水平和档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1、突出基本养老,加强敬老院建设。根据省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计划,改造提升大孤山镇、育黎镇等5处农村敬老院,改造护理型床位440张;建设1处综合性城区中心敬老院,新增床位496张。

2、突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根据《威海市实施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积极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推开,服务老年人约700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建房字[2018]24号)和省民政厅考核要求,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100%。根据威海市为民办实事要求,建设1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

3、突出管理和监督。根据《山东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运用市场调节机制,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带动发展,规范管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将所有养老机构纳入行业管理,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突出人才培养。根据威海市考核要求,依托市母爱大姐培训学校,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培养更多的具有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居家养老护理员,重点加大失能老年人护理队伍培育力度,计划培训400人。

5、加强社区食堂和农村餐桌建设工作。根据威海市为民办实事要求,2021年,再新建2处社区食堂、12处农村餐桌,同时抓好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