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增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徐家镇西峒岭村土地证乳集用()字第1313409号(土地面积115.50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证乳集用()字第1313409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增芳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