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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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及《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理》(山东省政府令第31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乳山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包含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和消防设施维护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5月15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话:0631-6651719

    邮箱:rsfgbgs@wh.shandong.cn


     乳山市发改局 

        2021年4月16日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及《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理》(山东省政府令第31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乳山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包含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和消防设施维护费。

    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将《关于调整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乳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在规定期内,共收集到群众反馈意见3条,采纳2条,反馈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业主王先生表示不同意上调物业费,认为银滩的小区很多配套不完善,物业服务未达到相应的服务水平,表示上调物业费也必须要经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2.檀香丽湾业主建议电梯能耗应当单独核算,按实际发生能耗分摊,不能按每平方米每个月0.23元固定标准收取。

    3.檀香丽湾业主建议改革后总体收费不能增加太多。

    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