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表
(2021年8月)
以下45件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经验收,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联系方式:0631-6625610。
序号 | 批次 | 举报内容 | 办理过程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 |
1 | 访受〔2021〕31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西耿家村北河道东面的干燥剂厂和纸厂每天在涨潮时间段排放污水,请落实处理。 | 交办件中反映的干燥剂厂为威海龙峰硅胶有限公司,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海洋。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交办件中反映的纸厂为乳山市天明纸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2018年3月停产并拆除原造纸设备,成立威海成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建筑用密封胶生产,成立威海聚力内饰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轿车内饰布生产,生产过程中均无污水外排。 | 进一步加强监管,督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2 | 访受〔2021〕32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滕河村东500米乳山市农药厂每天向海中排放污水、废气,请落实处理。 | 交办件中反映的农药厂为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污水经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进入康达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向海中排放废水;该企业建设了废气治理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能够达标排放。 | 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督导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3 | 访受〔2021〕181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下初镇下初村恒邦化工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环境,黄磊河被污染了,希望尽快查处。 | 1.关于排放废水问题。该公司生产系统产生的废水有合成氨车间造气循环废水、冶炼烟气制酸废水、冲刷地面废水等。其中,合成氨车间造气废水由泵输送至冶炼烟气制酸调浆工序用作原料调浆水,烟气制酸废水、冲刷地面废水由泵输送至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中和过滤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由泵输送至磷复肥车间磷酸、球磨、尾气洗涤、冶炼车间水淬等工序循环使用,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经现场排查,企业未设置污水排放口,无污水外排问题; 2.关于排放废气问题。该公司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包括焙烧烟气制酸尾气、磷酸尾气、磷铵尾气、合成氨三废混燃炉尾气、复合肥盐酸吸收尾气、复合肥尾气,均建设了相应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根据《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三废混燃炉废气排放口、复合肥尾气排放口、磷铵尾气排放口、焙烧烟气制酸尾气排放口4个废气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从在线监测数据来看,无日均值数据超标现象; 3.关于黄垒河污染问题。黄垒河为我市2条国控重点河流之一,断面水质目标为III类。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采用“采测分离”的方式每月开展水质监测,未收到过黄垒河水质超标的通报,根据2021年国控断面“采测分离”共享数据,水质达到III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 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导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不发生环境问题。同时,继续做好黄垒河的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河流水质达标。 | 整改完成 |
4 | 访受〔2021〕188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凤台顶村东面的乳山河被威海韩孚生化、大洋干燥剂污染,希望部门查处。 | (一)关于举报乳山河被威海韩孚生化污染的问题,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主要从事农药生产。该企业建有设立在线监测系统的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直接进入乳山康达水务工业废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未向乳山河中排放废水,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二)关于举报乳山河被大洋干燥剂污染的问题,乳山市大洋硅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主要从事硅胶生产。该企业建有设立在线监测系统的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乳山口湾。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 整改完成 | |
5 | 访受〔2021〕197号 | 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乡一金矿将废渣废水排放于乳山市崖子镇万格庄村与牟平区王格庄乡黄阳后村交接地带近十年,金矿企业在烟台境内,其排放废弃物大部分在威海境内,多次向乳山市环保局反映,答复为金矿的废渣、废水符合环保排放标准,有排放手续,且乳山环保局推卸责任,说其废弃物大部分在烟台境内。当初金矿企业通过贿赂村干部及当地镇政府,在镇政府的默许下,私自决定该企业在此排放,请彻查金矿与村干部及镇政府背后的腐败交易行为,对金矿责任人采取法律行动,恢复生态环境。 | 经查,反映的金矿为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镇前松椒村,下辖宋家沟矿区、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座,主要从事金矿采选。尾矿库位于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镇金城村东部、黄阳后村西南部与乳山市崖子镇万格庄村北部交界处,为三等库,占地面积共计816323平方米,其中占用牟平区土地228771平方米,占用乳山市土地587552平方米。乳山市崖子镇万格庄村委与烟台市大河东选矿有限公司(烟台市大河东选矿有限公司为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股东)签订了《丘陵土地租赁合同》。举报人反映的“将废渣废水排放于乳山市崖子镇万格庄村与牟平区王格庄乡黄阳后村交接地带”实际是企业将选金尾矿排放至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内。尾矿渣经沉淀存于尾矿库内,尾矿水经收集后排入回水池,全部回用,无废渣、废水排放情况。 | 生态环境部门、崖子镇负责对被举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实行常态化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整改完成 |
6 | 访受〔2021〕205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王玉婷的农药厂排放污水将附近河流和村庄水源污染,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农药厂应为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1989年,主要从事农药生产。该企业建有设立在线监测系统的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直接进入乳山康达水务工业废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未向乳山河中排放废水,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 进一步加强监管,督导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7 | 访受〔2021〕226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南黄镇乳山中恒能公司生产肥料过程中私自排放沼液,存在异味,污染空气与地下水源,要求公司公开一天生产沼液数量及排放位置,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属实。该公司为乳山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南黄镇腾飞路68号,从事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主要采用厌氧发酵技术处置畜禽粪污、农村改厕粪污、秸秆、餐厨垃圾等有机废物,产生沼气发电上网。 (一)压滤工序产生的沼液,经地下密闭管道输送至沼液池暂存,沼液池结构为上下两层工程土方防渗膜,沼液池最大容量2000立方米。沼液每天由承包单位进行抽取运输综合利用,企业对于沼液的产生量、存储量、利用量均建立了台账。现场查看沼液池周边没有排放口,厂区外围也未发现有沼液排放。 (二)企业配套建设了废气收集系统,废气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对有组织排放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针对群众反映的异味问题,组织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主要原因是个别运送原料车辆密闭不严,导致异味散出。 | 1.责令企业加强对原料运送车辆的监督管理,要求进料车做好密闭,防止原料遗洒,做到车辆清洁运输。 2.合理安排原料运输车辆送料时间,错峰供料,以免出现原料车辆在厂区内扎堆聚集,最大限度减少异味产生。 3.生态环境、徐家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督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做好车间异味收集处理。 | 整改完成 |
8 | 访受〔2021〕239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新庄村南区400号的九利牡蛎加工厂,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至河中,污染水源,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属实。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九利牡蛎加工厂为乳山市九利生蚝加工厂,该清洗点自2021年1月开始从事牡蛎清洗。经现场勘查,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东侧沟渠入海,但现有沉淀池规模较小,目前该清洗点已停产整顿。 | 1.责令九利生蚝加工厂立即增建沉淀池,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2.生态环境、乳山口镇政府负责巡查督导,确保该加工厂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 整改完成 |
9 | 访受〔2021〕259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经济开发区开发街西首路北海口路8号威海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孟燕),2014年至2019年底使用稀释的办法违规排放污水硫酸钠四千多吨到市政管网内,含磷废水七万多吨,2014年为应对环评检查,使用虚假硫酸钠处理设备,实际上设备不具备处理能力,废水应该作回收处理,但此企业违规排放,2019年多次举报未处理,为应对环保检查,作了关于硫酸钠排放1562.24吨的虚假销售台账,要求查处硫酸钠实际销售是哪个厂家采购的,严查用途、去向,2020年新添置的处理设备没有向环保部门报批,未按照要求作环评,要求环保部门对此企业重新作环评检查。 | 经查不属实。威海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位于乳山市海口路8号,占地面积66000平方米,现有职工60余人,主要产品为二乙基次膦酸铝,硫酸钠晶体作为副产品外售。 1.关于违规排放污水硫酸钠举报未处理、硫酸钠处理设备不具备处理功能、作虚假销售台账问题。2019年多次匿名举报反映威海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城市污水管网偷排污水硫酸钠,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多次进行现场调查,2019年12月11日,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及威海、乳山相关部门同志赴现场调查,从现场勘查情况看,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废水行为。另外,该公司硫酸钠出入库记录、销售发票凭证记录齐全。 2.关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环评问题。2020年该公司为降低能耗,提高处理效率,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新建MVR蒸发设备1套,用于处理含硫酸钠废水。经审核,增加MVR蒸发设备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且不提高环境风险等级,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鲁环发〔2020〕24号)第14项,不需要进行环评。 | 生态环境部门、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污染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 整改完成 |
10 | 访受〔2021〕319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青山路南侧海大塑胶的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属实。威海海大塑胶有限公司始建于1994年,位于乳山市青山路南端,注册资本1600万元,厂区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主要产品为氯化聚乙烯。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废水经自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经济开发区青山路管网,后汇入惠州路管道,最终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康达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青山路、惠州路管网建设时间较早,属雨污合流管网,随着2011年之后乳山市雨污分流工程的陆续实施,该管网雨水收集功能基本丧失,主要承担排污作用。 | 责成乳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水利局督导企业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就近接入雨污分流管道。目前,工程已动工。 | 整改完成 |
11 | 访受〔2021〕440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宜昌路2-1号清之源化工厂,没有环评手续,私自处置危险废物(硫酸和盐酸等)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不属实。从调查情况看,举报反映的清之源化工厂为乳山市清之源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等化学品的经销。公司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在危化品销售方面,采取由供应厂家将商品直接配送至用货单位的经营方式;在非危化品销售方面,采取该工厂出车将商品从供应厂家直接配送至用货单位的经营方式。因此,在整个销售过程中,所售产品均不进入乳山市清之源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厂区内存有危险废物及其他危险化学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销售公司无需取得环评手续。 | 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做好对该企业的规范经营督导检查工作。 | 整改完成 |
12 | 访受〔2021〕447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夏村镇井子村209国道乳山寨大桥以东龙峰硅胶厂造成大气、噪声、河水污染,用绿色的网覆盖垃圾,因为检查组来了放假停产。希望部门查处。 | 1、关于大气污染问题。经查,企业建有20吨/小时燃煤锅炉,锅炉废气经脱硫、脱硝和布袋除尘后排放,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无组织废气方面,企业采取硬化路面、覆盖等措施抑尘降尘,从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2、关于噪声问题。经查,主要噪声源为各种设备产生噪声,从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3、关于水污染问题。企业建有设立在线监测系统的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首先进入中和池中和,中和废水经压滤后进入两个废水储存池,达到设定水位后达标排放,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4、关于绿色的网覆盖垃圾问题。厂区硅酸钠(原料)、备用制胶槽,厂区西侧裸露土地等用绿网覆盖,以防止扬尘,未发现绿色的网覆盖垃圾问题。 5、关于检查组来了放假停产问题。企业2021年5月13日因锅炉检修申请停产,2021年5月19日恢复生产,不存在检查组来了放假停产问题。 | 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13 | 访受〔2021〕451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南黄镇姜家庄村村东侧海产品加工厂房污水排放到村平塘、沟渠、小河里,腥臭味特别大,影响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反映的“海产品加工厂”为佳朋海产品加工厂,位于乳山市南黄镇姜家庄村东,每年5月中旬至5月底,该加工厂收购扇贝进行清洗、去壳,然后直接装箱外售,年加工时间不足一个月,厂区内配套建有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厂区西侧沟渠。经勘查,未发现沉淀后的清洗废水流入平塘,也未发现厂区周边存在明显异味。 | 责令经营者立即封堵废水排放口,对加工产生的废水废渣及时处置。目前,排污口已完成封堵,经营者已与乳山毅科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银滩第二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污水处置协议,清洗废水由银滩第二污水处理厂予以处置。 | 整改完成 |
14 | 访受〔2021〕476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白沙滩镇西北庄村北500米处化工厂北京化工学院乳山联营化工厂,造成大气污染。 | 关于“西北庄村北化工厂造成大气污染”的问题。经查,交办件中反映的化工厂实为乳山北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市白沙滩镇西北庄村,主要从事聚乙烯蜡、氧化聚乙烯蜡的生产、销售。车间废气收集后经水洗喷淋及生物菌滤床处理后,通过7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企业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定期对车间排放口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生态环境、白沙滩镇督导乳山北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15 | 访受〔2021〕481号 | 乳山市育黎镇汪水村村北侧山上原辣椒厂内2017年开始,每天夜间生产干燥剂,臭气熏天,污染空气。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原辣椒厂内”为威海市大洋酱菜有限公司原厂区,2005年因经营不善倒闭后长期闲置。2017年承包给烟台市牟平区杨某进行辣椒加工,该企业经营4个月后因亏损而停止经营,部分设备已搬离,目前仍有少部分设备遗留在北侧车间内。经实地调查,周边群众反映该厂区近几年无人生产干燥剂,也未发现有排污迹象。 | 责成育黎镇政府继续做好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 整改完成 |
16 | 访受〔2021〕514号 | 乳山国润中恒能沼液污水由徐安镇杨家屯人陶海东承包,拉入村北杉树林中倾倒,公司付费,并且提供一辆十吨的收粪车,他本人租赁 一辆5吨黄色吸粪车,每天一百多吨倾倒。周围气味很重、恶心。杉树林往北有一条河,汇入黄磊河,污染了地下水。 中恒能公司南院墙外,偷排了许多污水,北面随雨水管网流入北沟,臭气熏天,老百姓反复举报。该公司没有雨污分流系统,没有污水管网,现在官商勾结,希望暗查、跟踪,还老百姓绿水青山,听说他们计划将污水偷排大海。 | 经调查,交办件中反映的“乳山国润中恒能”为乳山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属于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主要采用厌氧发酵技术处置畜禽粪污、农村改厕粪污、秸秆、餐厨垃圾等有机废物,产生沼气发电上网。 1、关于“陶某承包沼液私自倾倒污染地下水”的问题。从调查情况看,中恒能公司与陶某2021年5月7日签订了沼液运输协议,从5月8日开始,陶某用吸粪车从中恒能公司拉取沼液用于农业追肥。其中大部分送至冯家小汤温泉苗圃,剩余沼液用于其本人承包的南黄镇杨家屯村北、杉树林旁7亩农田内,用于改善土质。另外,陶某利用杉树林内的土坑堆存了约20方沼液,用于6月份蘑菇种植育肥。经勘查,杉树林内的沼液没有流至河中。经检测河水水质,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杉树林周边有沼液残留的轻微异味。 2、关于中恒能南院墙和北面雨水管网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问题。经查,该公司压滤工序产生的沼液,经地下密闭管道输送至沼液池暂存,沼液池结构为上下两层工程土方防渗膜(高密度聚乙烯HDPE),沼液池最大容量2000立方米。目前沼液每天由承包单位进行抽取运输综合利用,企业对于沼液的产生量、存储量、利用量均建立了台账。现场查看南北墙外未发现偷排沼液现象。 | 1.责令陶某马上清理杉树林里存放的沼液,并责成南黄镇负责加强监管,定期“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目前,杉树林内沼液现已清除完毕。 2、责令中恒能公司监督承包方严格履行《沼液运输协议》的相关要求,对承包的沼液规范运输,不得随意倾倒。 3、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南黄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督导中恒能公司强化内部管理,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不发生乱排行为。 | 整改完成 |
17 | 访受〔2021〕593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院前村佰德信新材料公司的工业污水排放到村中河里,严重污染水源,村桥东侧种植大棚西侧农田承包户用河水灌溉耕地,将种植物都烧死了,污染农田,无法再种植,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威海佰德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始建于2000年,位于乳山市乳山口镇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20号,主要从事汽车尾气催化剂载体、三元催化剂等新材料催化剂项目的生产。生产过程中一级洗涤水经蒸发器处理浓缩成硝酸钠溶液,二级洗涤水回收重复利用,不外排废水;其他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滤前水、浓水经三级沉淀后通过专用管道,从海口路与开发街交叉路口处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康达水务污水处理厂,企业2016年11月25日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该企业建有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来看,未出现超标现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 |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督导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整改完成 |
18 | 访受〔2021〕614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山海大道40号海大塑胶生产时排放类似化工原料的刺鼻气味,烟囱排放的废气中含有白色的化工原料粉末。督察组在的时候就停工,督察组一走就开工,认为该工厂环保不达标。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希望部门查处。 | 威海海大塑胶有限公司始建于1994年,位于乳山市青山路南端,厂区所属的工业园为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主要产品为氯化聚乙烯。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有氯气和氯化氢废气(氯化工艺)、粉尘(干燥工序)及锅炉废气。其中,氯化工艺产生的氯气和氯化氢废气经管道输送至碱吸收罐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干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脱硫、除尘、脱销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该企业锅炉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且企业委托第三方对废气进行了自行监测,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现场勘查无明显异味。 | 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督导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19 | 访受〔2021〕641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邮局和医院之间生产泡花碱的工厂,经常排放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污染环境,机器生产噪音扰民,工厂周边的水井水质被污染,且工厂距离居民区较近,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群众反映的为威海东合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寨镇驻地,主要从事液体泡花碱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生产工艺有两条,一是将购进的不同浓度液体泡花碱混合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二是将固体泡花碱加热加水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因市场行情原因,该工艺产品已于2020年11月份停产。目前,该公司仍在生产的第一种工艺仅为同种液体的混合搅拌,不产生废气和废水,现场也未发现刺激气味,但因液体搅拌过程中设备转动存在声响,加之离居民区距离较近,设备运转声音对群众会有一定影响。 | 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乳山寨镇加强监管,督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降低对群众的影响。 | 整改完成 |
20 | 访受〔2021〕648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邮局与乳山寨医院间的工厂排放废气,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群众反映的为威海东合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寨镇驻地,主要从事液体泡花碱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生产工艺有两条,一是将购进的不同浓度液体泡花碱混合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二是将固体泡花碱加热加水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因市场行情原因,该工艺产品已于2020年11月份停产。目前,该公司仍在生产的第一种工艺仅为同种液体的混合搅拌,不产生废气和废水,现场也未发现刺激气味,但因液体搅拌过程中设备转动存在声响,加之离居民区距离较近,设备运转声音对群众会有一定影响。 | 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乳山寨镇加强监管,督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降低对群众的影响。 | 整改完成 |
21 | 访受〔2021〕656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徐家镇国家电网东面天勤食品厂污水排放不达标,通过工厂东北角暗道排放污水,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天勤食品厂厂区内共有三个生产项目。1、蛋挞皮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产生。2、鸡粉生产项目,在对地面和设备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废水,每天约二十吨,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50吨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银滩二污”深度处理。3、软骨素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每天100吨左右,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200吨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银滩二污处理厂深度处理。整个厂区污水通过厂区北侧的排污口进入污水管网。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已对排放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相关要求。经勘查,在企业厂区东北角未发现暗道排放废水。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徐家镇政府加强执法监管,督导天勤食品公司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22 | 访受〔2021〕658号 | 来电人反映:2019年乳山市青山路和广州路交界处的海大塑胶公司排放气体和粉尘不达标,污染环境,导致市民种植的芸豆死亡,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威海海大塑胶有限公司始建于1994年,位于乳山市青山路南端,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主要产品为氯化聚乙烯。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有氯气和氯化氢废气(氯化工艺)、粉尘(干燥工序)及锅炉废气。其中,氯化工艺产生的氯气和氯化氢废气经管道输送至碱吸收罐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干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脱硫、除尘、脱销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该企业锅炉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且企业委托第三方对废气进行了自行监测,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现场勘查无明显异味。 | 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督导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23 | 访受〔2021〕714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寨东路2-4号商住一体房从2020年开始发现生活用水中有刺激性物质,洗脸后会起痘会痒,疑似是后院化工厂工业污水将生活供水水井的地下水源污染,每天不定时排烟,排出气体有很大异味,刺激性很大,并伴有很大响声,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交办件中反映的“化工厂”为威海东合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寨镇驻地,主要从事液体泡花碱生产和销售。生产工艺有2条,一是将购进的不同浓度液体泡花碱混合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该生产线现正常运行;二是将固体泡花碱加热加水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该生产线因市场原因,已于2020年11月份停产。经勘查,目前,该企业生产过程仅为同种液体的混合搅拌,不产生废气和废水,现场也未发现刺激气味。因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存在噪声,加之离居民区距离较近,对群众会有一定影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噪声和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 生态环境部门、乳山寨镇加强对威海东合联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督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降低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整改完成 |
24 | 访受〔2021〕746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西外环路康达污水处理厂将污水未处理就排放到井子河里,井子河直通大海,严重污染水源。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建有两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一厂、二厂。其中,一厂位于乳山市西环路,主要承担乳山市区生活污水的处理任务,设计日处理能力4万吨/天,设计出水标准为一级A,处理后污水经约240米专用管道排入崔家河支流夏南河。二厂位于乳山市海口路,距离一厂约900米,主要承担工业废水的处理任务,设计日处理能力2万吨/天,设计出水标准为一级A,污水处理后经约100米专用管道排入崔家河。该公司两个污水处理厂均安装了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排放情况。从在线监控情况来看,2021年以来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5月24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对康达水务公司两个污水厂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整改完成 |
25 | 访受〔2021〕881号 | 来电人反映:每年7月份村民焉培元与宫吉和在村东头堆放垃圾的大坑西面瓦房内腌制海蜇皮,污水随意倾倒在路边,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希望部门查处。 | 焉家村村民宫某和焉某某每年8月左右,收购新鲜海蜇,在村东废弃砖厂大院内进行清洗、腌渍,然后将加工成的海蜇皮连同腌渍母液一起装箱外售,每年加工时间约一个月,目前尚未加工。因腌渍母液一起装箱外售,不存在随意乱排情况,但了解到其清洗新鲜海蜇的废水存在外排情况,已要求其做好废水收集,不得外排。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白沙滩镇政府加强监管,督导经营者在海蜇皮加工期间做好清洗废水的收集和处置,不得外排。 | 整改完成 |
26 | 访受〔2021〕887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中医院南门对面院子内无门头的门市属于重金属铅加工渔具,粉尘扰民严重,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属实。信访件反映的“加工点”为乳山市成威渔具厂,位于新华街333—3号,主要生产渔具配套的铅坠,现场有小型压铸机2台,其中1台停用,手工打磨过程中产生微量粉尘。 | 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督导该渔具厂关停,目前已完成设备拆除和现场清理。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加工点不再复产。 | 整改完成 |
27 | 访受〔2021〕910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南黄镇中恒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噪声大,且异味特别大,居民无法忍受。反映两年一直未解决。该公司法人表示随便告,告到中央也告不倒。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属实。信访件中反映的“中恒能公司”为乳山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位于南黄镇腾飞路68号,属于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主要采用厌氧发酵技术处置畜禽粪污、农村改厕粪污、秸秆、餐厨垃圾等有机废物,产生沼气发电上网。噪声问题,经查不属实。经勘查,该公司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发电机组等设备,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措施,风机电机外部加装了壳罩,发电机房墙壁安装了吸音材料。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于5月24日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从调查情况看,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的上料、沼渣烘干和压滤等工序采取封闭作业,配套建设了废气收集系统,废气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对有组织排放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勘查,异味产生主要原因是个别运送原料车辆密闭不严。 | 责令企业加强对原料运送车辆的监督管理,要求进料车做好密闭,防止原料遗洒,做到车辆清洁运输;合理安排原料运输车辆送料时间,错峰供料,以免出现原料车辆在厂区内扎堆聚集,最大限度减少异味产生;生态环境、徐家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督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做好车间异味收集处理。 | 整改完成 |
28 | 访受〔2021〕946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大孤山镇八里甸村东升包装工厂将硅胶半成品加工,将原料染色,该工厂将有毒液体排放至地下,污染地下水,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工厂为威海东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位于大孤山镇八里甸村东北,占地面积4562平方米,现有职工7人,该厂年产3000吨干燥剂分包项目于2019年6月通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审批(乳环报告表〔2019〕57号),2020年10月完成环评验收。该项目主要原料为食品级成品硅胶干燥剂,辅料为墨水,工艺为将外购50Kg包装食用级硅胶颗粒进行喷雾吸潮,然后用墨水上色,上完色的硅胶颗粒进入电烘箱微烘,用小型干燥剂分拣机对硅胶颗粒分拣,根据客户要求包装成2g、3g或5g无纺布小包装,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外运堆肥。项目喷雾吸潮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产生量约0.06吨/年,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吨/年,集中收集后由当地镇环卫部门送至乳山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现场查看,未发现外排废水问题,且通过对厂区水井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大孤山镇政府督导威海东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加强原料使用管理,杜绝出现污染环境问题。 | 整改完成 |
29 | 访受〔2021〕961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西南赵家村经常有一股农药味道,希望部门查处。(该村乳山河西侧有一个农药厂) | 经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农药厂”为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药生产。该企业建有粉碎废气、干燥废气、氯化氢废气、有机废气焚烧炉等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焚烧炉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能够达标排放。企业按要求委托第三方对废气进行了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同时,2021年3月份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有轻微异味。 | 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寨镇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督导企业对生产原料及产品做好储存管理,同时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30 | 访受〔2021〕970号 | 乳山市育黎镇育黎村超能建材露天搅拌扬尘污染、排放刺激性气味,污水排放到水沟。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属实。信访件中反映的“超能建材”为山东超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育黎镇驻地,主要加工固态、液态水泥助磨剂。固态主要原材料为盐、木钙、石粉、元明粉等,按客户需求装袋后外运;液态主要原材料为盐、木钙、糖稀、水等,根据不同的配比在容器内将原材料混合搅拌,装车外销。该企业厂房车间属于封闭式,未发现露天搅拌现象,车间南侧顶棚有长50米、宽50公分部分未完全封闭。固态助磨剂装车、卸车时会产生粉尘、噪音。厂区有轻微异味,未发现工业污水外排现象。因市场不景气,企业于2020年5月8日已停止生产,至今未再开工生产。 | 生态环境部门、育黎镇政府负责督导企业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控制装卸车时间,采取在车间内部装卸原料的方式,避免今后再发生扬尘、异味、噪音扰民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 | 整改完成 |
31 | 访受〔2021〕975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育黎镇育黎村老派出所附近的化肥厂,每天散发刺鼻异味,排放废气,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化肥厂”为乳山市双绿肥料厂,位于育黎镇驻地,主要从事有机肥料的制造、销售。工艺流程为外购牡蛎壳粉末,添加黏土和腐植酸混合搅拌后传送至造粒机造粒,经筛选后装包入库待售。在混合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车间部分玻璃破损,密封不严,厂区内堆放的牡蛎壳有轻微异味。 | 生态环境部门、育黎镇政府负责督导该企业对粉尘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降低粉尘污染,目前正在加紧整改;立即清理厂区牡蛎壳,对车间进行封闭修缮,目前正在加紧整改。 | 整改完成 |
32 | 访受〔2021〕1007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祝家庄村干燥剂厂在冬季时煤烟扰民,且污水排放至地下,污染水源,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干燥剂厂”为乳山市大洋硅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硅胶生产。 1、关于“煤烟扰民”的问题。经查属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烟来自燃煤锅炉,煤烟经除尘、脱硫和脱硝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处理设施设有在线监测系统,从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2、关于“污水排放至地下”的问题。经查不属实。该企业建有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的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最终排入乳山口湾。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口镇政府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督导企业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33 | 访受〔2021〕1047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金岭开发区舒阳食品有限公司(做辣白菜),咸盐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土壤,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威海舒阳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泡菜生产加工。主要原料为大白菜,工艺为大白菜去除老叶和菜根后,经清洗、腌渍、沥干、改刀、抹酱、包装外售。企业盐水主要在腌渍过程中产生,大部分同产品一起装袋外售,剩余少量盐水继续作为下批次腌渍使用。经实地勘查,外排污水主要包括蔬菜清洗废水、腌渍池清洗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放的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情况。 | 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强日常监管,督导企业做好腌渍盐水的循环利用,外排污水经沉淀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严禁乱排情况发生。 | 整改完成 |
34 | 访受〔2021〕1061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金岭开发区鑫宇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废气不经处理直排到下水道中,每当有检查时,此企业便停止生产,检查完之后恢复生产,多年向乳山市环保局反映,但没有任何答复,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添加材料生产,原料为进口聚乙烯蜡、乙烯低聚物,工艺为化料、混合、冷却、切片。废气主要在化料和放料环节产生,废气收集后通过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定期对排放废气及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喷淋罐内喷淋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 加强日常监管,督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做好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35 | 访受〔2021〕1062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育黎镇育黎村村边上山东超能建材公司,有非常刺鼻的气味,灰黄色扬尘污染严重,生产和装卸车运输的过程中噪声污染严重,工业污水随意排放,顺着厂子直接流到外面水沟里,流向育黎河,污染水源,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有检查的去会接到通风报信的就停工了,检查的一走又继续生产。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反映的“超能建材公司”为山东超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育黎镇驻地,主要加工固态、液态水泥助磨剂。固态主要原材料为盐、木钙、石粉、元明粉等,按客户需求装袋后外运;液态主要原材料为盐、木钙、糖稀、水等,根据不同的配比在容器内将原材料混合搅拌,装车外销。该企业厂房车间属于封闭式,车间南侧顶棚有长50米、宽50公分部分未完全封闭,未发现露天搅拌现象,固态助磨剂装车、卸车时会产生粉尘、噪音。厂区有轻微异味,未发现工业污水外排现象。因市场不景气,企业于2020年5月8日已停止生产,至今未再开工生产。 | 督导该企业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改造,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生产要控制装卸车作业时间,采取车间内部装卸车的方式,避免噪声扰民。 | 整改完成 |
36 | 访受〔2021〕1121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城区工业园鑫城街18号涛澎户外生产皮划艇,使用的材料异味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威海滔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市鑫城街18号,主要从事充气式浆板生产。企业生产所用原料主要为PVC夹网布、PVC拉丝材料、507胶等,主要工序为裁剪、高频修整、合幅、修整包装等,生产加工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车间分为上下两层,每层均配套建有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的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加工作业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合幅工序和化妆工序,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企业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间排放口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车间外部有轻微异味。 | 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督导企业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37 | 访受〔2021〕1363号 | 乳山市冯家镇汤南场村一个普通农民工反应,其于2020年下半年与村签订了每年4000元10年的合同,投资10万余元在村南头闲置的原村委办公室加工鱼竿,给小村经济带来一点生机和希望。5月17日下午镇行政执法人员一行4人来到这里,告知其被举报了,并宣布立即关闭停产,并且要求机器设备3天内搬出车间。 来信人表示不明白执法人员关闭停产的理由,一是要求安排人员到现场看一看,实地调查了解。是否真正到了关闭的地步,可不可以通过整改或者限定条件继续干。 | 1、鱼竿加工点基本情况。2020年下半年,冯家镇汤南场村村民孙某某与汤南场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村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原村委12间房屋,租期10年,主要原料为鱼竿零件素材,经打磨、拉漆、烘干、安装配件后出售,每月加工鱼竿约4000支。 2、前期查处情况。2021年5月17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收到“12345”热线转办件,经调查,当事人无营业执照、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属于“关停取缔”类,对其采取“两断三清”措施。 3、后续经营问题。冯家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已与当事人孙某某进行了沟通解释,详细说明了乳山市关于“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不得恢复生产,并指导其异址搬迁、规范经营,当事人表示认可。 | 责成冯家镇政府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帮扶指导,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 整改完成 |
38 | 访受〔2021〕1367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白沙滩镇北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放刺激性气体,污染大气,影响居民生活,污水排到地下。希望部门查处。 | 经调查,乳山北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市白砂滩镇西北庄村,占地11660平方米,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蜡和氧化聚乙烯蜡。该公司主要原料为高压聚乙烯,在加热裂解和氧化工序产生废气,废气收集冷凝后经喷淋水洗及生物菌滤床处理后,通过7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企业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间排放口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白砂滩镇政府负责对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督导企业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 整改完成 |
39 | 访受〔2021〕1413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院前村佰德信新材料公司的工业污水排放到村中河里,严重污染水源,导致村桥东侧种植大棚西侧农田承包户用河水灌溉耕地,将种植物都烧死了,污染农田,无法再种植,后经部门落实答复工厂排放污水的水质没有问题,但部门一直未检测已经被污染的农田,希望协调将农田重新翻种,重点解决耕地被污染的问题。 | 经查不属实。威海佰德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始建于2000年,位于乳山市乳山口镇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20号,主要从事汽车尾气催化剂载体、三元催化剂等新材料催化剂项目的生产。生产过程中一级洗涤水经蒸发器处理浓缩成硝酸钠溶液,二级洗涤水回收重复利用,洗涤水不外排;其他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滤前水、浓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通过专用管道(湛江路往北→江门路往西→海口路往北),从海口路与开发街交叉路口处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康达水务污水处理厂,企业2016年11月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建有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来看,未出现超标现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于2021年5月31日聘请监测机构对该地块进行了取样监测,预计监测时间需一周。 |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督导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整改完成 |
40 | 访受〔2021〕1428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院前村的村志西侧50米路北大棚西侧1亩半土地(村民于守告的土地)使用了土地西边的河水浇灌后种的菜全部枯死,且此地块再种植任何菜都不发芽,无法使用,前期有部门化验河里的水有污染,近期去化验没污染,但是其之前使用了被污染的水浇灌土地,现在土地无法种植农作物,要求相关部门对其土地土壤进行检测,看是否是因为使用了污染河水浇灌导致土壤被污染,从而无法种植农作物,希望在督察组离开前进行检测。(浇灌土地时间:正月十五前和正月十五后分别浇灌一次,共浇灌两次) | 群众反映的“土地”位于乳山口镇院前村村志西50米路北。经勘查,该地块部分区域种植了农作物且周边农作物长势良好。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于2021年5月31日聘请监测机构对该地块进行了取样监测。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跟踪监测机构测验结果,待监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 整改完成 |
41 | 访受〔2021〕1569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育黎镇北由古村北侧有村民搭棚子养了两头牛,牛屎牛尿不清理,下雨的时候就顺着山坡往下冲,污染村里地下水源。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牛地点在北由古村北40米其自家门前,牛棚占地约20平方米,现存栏肉牛2头,无粪场和污水池。经勘查,现场有少量牛粪露天堆放,未发现外排痕迹。 | 1、责令当事人立即清理露天堆放的牛粪,已于6月4日完成整改;在牛棚四周加盖围堰,上方加盖遮雨棚,配建小型污水池,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整改。 2、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育黎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粪污,定期喷洒消毒剂消减养殖异味,严禁粪污乱排乱堆。 | 整改完成 |
42 | 访受〔2021〕1608号 | 来电人反映:其之前通过督察组电话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邮局和医院之间生产泡花碱的工厂,经常排放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污染环境,机器生产噪音扰民,工厂周边的水井水质被污染,且工厂距离居民区较近,希望部门查处。)的问题,其查看到处理结果,对答复不满意,其表示该工厂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周边居民均表示该工厂存在排放废气的情况,希望部门重新查处。(周边的邻居都能提供排放废气的视频) | 经查,群众反映的“工厂”为威海东合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寨镇驻地,主要从事液体泡花碱生产和销售。生产工艺有:一是将购进的不同浓度液体泡花碱混合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该生产线现正常运行;二是将固体泡花碱加热加水搅拌调节至指定浓度后外售,该生产线因市场原因,已于2020年11月份停产。目前,该企业生产过程仅为同种液体的混合搅拌,不产生废气和废水,现场也未发现刺激气味。因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存在噪声,加之离居民区距离较近,对群众会有一定影响,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整改。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监测机构对威海东合联新材料有限公司噪声和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 | 责令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对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抽查,督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降低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整改完成 |
43 | 访受〔2021〕1627号 | 来电人反映:其5.24日反映乳山市育黎镇育黎村超能建材露天搅拌扬尘污染、排放刺激性气味,污水排放到水沟。乳山市生态环境局回复说是该厂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的,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来电人表示该建材厂环保设施没有上齐,露天搅拌粉尘大,添加剂异味大,24小时生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认为不合理。乳山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来电人爱上哪反映上哪反映。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群众反映的“超能建材”为山东超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育黎镇驻地,主要加工固态、液态水泥助磨剂。固态主要原材料为盐、木钙、石粉、元明粉等,按客户需求装袋后外运;液态主要原材料为盐、木钙、糖稀、水等,根据不同的配比在容器内将原材料混合搅拌,装车外销。 经勘查,该企业车间已按照前期整改要求进行全封闭,并责令其在车间内部装卸车,避免扬尘、噪音扰民。现场查看时,未发现露天搅拌及污水外排情况,现场无明显异味。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育黎镇政府负责督导企业控制装卸车时间,采取在车间内部装卸车的方式,避免扬尘、噪音扰民。 | 整改完成 |
44 | 访受〔2021〕1630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夏村镇林水村村水库上游的水沟内被堆放镀金残渣、金矿,认为污染水源,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群众反映的“水沟”位于夏村镇林水村北约3公里。经调查,2020年7月份,威海能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华山田园综合体投资方运送尾砂进行填沟,后被林水村村委发现要求清运搬离。投资方于2020年10月份将尾砂清理完毕。 目前,现场正在进行乡村振兴样板片区东华山田园综合体农业果蔬大棚项目基础建设,未发现存在镀金残渣、金矿堆放等情况。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已对夏村镇林水村水库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倾倒废渣等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整改完成 |
45 | 访受〔2021〕1632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宋河村,烟台海洋江家村石材厂的拉的石面子下雨天随着雨水流入宋河村、管村、腾河村和夏家村,污染河流。希望部门查处。 | 经查,群众反映的“石面子”位于烟台市海阳江家村西南约1.33公里,属于烟台市海阳市境内。经勘查,该地点堆放大量石材边角料和少量石子面等,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如遇大雨,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目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已函告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对举报件涉及辖区内相关问题进行依法查处;对宋河村水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进行跟踪案件进展,对乳山市石材堆放点加强日常巡查,对企业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企业依法依规运营。 | 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