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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注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的成果转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二十一条措施。
1.畅通立案渠道。
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选择到诉讼服务大厅现场立案,也可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山东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跨域立案窗口,当事人可以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
2.提高立案效率。
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不齐全或有瑕疵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对于立案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原则上当日审核完毕并反馈审核结果,平均审核时间压缩至2日以内;对于新型、复杂、疑难案件,无法当即答复应否受理的,向当事人说明,另行约定答复时间,并在作出结论后主动联系告知当事人审查结果。
3.一站通办诉讼事项。
改造优化诉讼服务大厅,同时具备“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六大功能,委托鉴定、文书送达等司法辅助性事务集中至诉讼服务中心办理。配备自助立案终端设备,提供扫描、打印、复印、记录、网上阅卷等服务。
4.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
安排专人负责12368服务热线接听与办理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业务咨询、诉讼程序指引、立案导诉指导、案件信息查询、协助联络法院工作人员等服务,实现一号通办的集约化诉讼服务。
5.优化律师服务举措。
律师凭相应有效证件免安检、通过“绿色通道”进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为律师提供临时办公、专门休息场所。积极推广律师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平台的在线立案、开庭查询、递交材料等功能。
6.便捷化缴、退诉讼费。
优化在线缴费流程,丰富在线缴费方式,微信、支付宝、网银等均可缴费;同时保留线下缴费窗口,对线上缴费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线下收费,最大程度便利群众。建立诉讼费退费备用金制度,设立诉讼费退费备用金账户,裁判文书生效后,当事人申请退费只需提供账户、名称,法院依托诉讼费管理系统网上按程序及时办理。
7.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建立普法志愿队,坚持一周一社区开展法治宣传,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鼓励人民法庭法官下沉到基层,尤其是对矛盾纠纷多的社区、乡村,开展针对性普法,帮助群众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利用抖音、快手官方账号开创法官说法专栏,针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审判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重点加以解读,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8.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开展“走访企业服务发展”活动,由院领导班子带队,与重点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进一步主动靠前,精准对接,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9.推进纠纷诉前化解。
运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整合医调委、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道交调委会、诉前调委会、仲裁调委会等行业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以及镇街调解组织等资源参与调解,打造线上线下同步运行、规范高效的“一站式”解纷服务平台,当事人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实名注册登陆,与调解员连线实现家中视频调解,促成大量简单案件、类型化案件在诉前以非诉方式得到快速处理。
10.人民法庭就近服务群众。
加强法庭职能重点转变,加大乡村普法与巡回审理力度,推进“无讼乡村(社区)”建设。为人民群众开展诉讼服务,当事人可以就近到人民法庭进行诉讼风险评估、网上立案指导、法律服务咨询等。
11.实行卷宗流转电子化。
实行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工作机制,当事人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后,除需要当面核实外,不再要求当事人当面或邮寄纸质起诉、上诉材料,让当事人少跑腿,减少诉讼时间和成本。
12.跨时空进行线上庭审。
加大互联网法庭应用力度,针对当事人身在外地或身体不便等不方便到法院开庭的情况,大力推进网上庭审,当事人可以利用手机或电脑与审判庭实现连线,进行互联网庭审,免除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
13.缩短案件办理周期。
推进随机分案与繁简分流、审判团队改革有机融合,强化简案速裁与普案快审机制,进一步压缩民商事案件办理期限,提升当事人诉讼体验。成立刑事速裁团队,审理认罪认罚且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案件,通过集中开庭、宣判、送达裁判文书的形式,缩短审判周期,提升审判效率。
14.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普法活动,增强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延伸帮助等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立少年法庭,将立足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集中审理涉及少年儿童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15.加强破产审判工作。
推行网上召开债权人会议、网上拍卖等网上办理破产案件模式,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加大诉讼费“缓减免”措施适用力度,切实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质化运作,加快案件审理进度。
16.取消出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的,无需提交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通过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自行核查案件生效情况,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17.推行线上查阅卷宗。
推广电子卷宗应用,逐步推进当事人预约在线阅卷,同时规范后台审核,审核通过的向当事人在线推送卷宗材料,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查看电子卷宗。
18.专项清理执行案款。
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制定《关于执行案款的管理规定》,对已经到账并符合发放条件的案件原则上在1个月内发放到位,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9.执行案款领取更便捷。
在裁判文书中预留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将直接通过转账的方式将执行案款发放至申请人所提交的账户内,为当事人领取执行款提供便利,减轻申请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20.诉前保全便民快捷。
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工作力度,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保全风险的提示和告知,引导保全申请人了解保全的风险;针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尽快作出裁决,切实做到便民快捷。
21.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
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理念,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当事人,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继续推广适用“保全+救助”保险执行机制,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