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25 16:03:30
  • 文章来源: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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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建设,促进政务公开从数量到质量的跨越。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乳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展示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新发展、新亮点,努力做到政务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

(二)依申请公开

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3件,非本机关信息0件,13件予以公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通过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策文件、文件解读及部门工作动态以增进公众对我局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平台建设

在依托中国乳山政府网站这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通过“乳山建设”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使广大群众更多地关注城市建设,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为市民提供全面的政策信息和办事指南。

(五)监督保障

建立日常调度督办机制,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调度、协调和督促;各科室、单位责任人具体承办,从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权利运行入手,将上级文件、业务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人事管理事项等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和加强民主监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解读不够深入,对于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把握不够准确,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各类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提高信息服务质量,为政府门户网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乳山市胜利街38号;电话:0631—665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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