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乳山市喜来福快餐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10-13 14:32:02
  • 文章来源: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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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6月28日,我局依职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普通白菜(小油菜)进行抽样检验。2022年7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定程序向当事人送达编号为ZW-20220629117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7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定程序向当事人送达编号为ZW-20220629117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从路边临时摊贩处购进了2.1kg普通白菜(小油菜),进价3元/ kg,卖价3.6元/ kg。2022年6月28日,我局依职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普通白菜(小油菜)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基数2.1kg,抽样数量2.1kg,抽检单价3.6元/kg。当事人采购的该批次普通白菜(小油菜)全部由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买走用于检测,未用于做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56元;

2、罚款4900元。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乳山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乳山市喜来福快餐立即依法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没有消费者反映问题。

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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