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表(2022年11月)
  • 发布日期:2022-11-11 09:02:08
  • 文章来源:乳山市白沙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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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2件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经验收,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白沙滩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6088628。

序号

批次

举报内容

办理过程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

1

访受〔2021〕411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午极镇大虎岚村村民车亮在村北侧存放大量鸡粪买卖晾晒,异味严重,雨天时污水横流,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来电人表示车亮在大虎岚村的晾晒地方分好几块,车亮的厂房北侧,还有厂房北侧的北侧向东都有);2.车亮还在乳山市大崮山镇崮白线路向南过了兵营向南100米的路东大量存在发酵鸡粪,污染环境,表示之前向当地反映给回复说是在种大姜,其表示此回复与实际不符,并不是承包土地种大姜,希望部门查处。

交办件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午极镇大虎岚村晾晒鸡粪问题。从调查情况看,午极镇大虎岚村村民车某在村东及村东北两处晾晒鸡粪,鸡粪来源于周边养鸡场,鸡粪晾干后销往全国各地用作有机肥料。经勘查,鸡粪晾晒场设有1.5米围挡,大部分鸡粪已覆盖,两处晒场均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但存在异味。

2、关于大孤山镇孤白线路南堆放鸡粪问题。从调查情况看,交办件中反映的“大孤山镇孤白线路南”为白沙滩镇丈八石村东约1.5公里处。当事人车某前期从周边养鸡场收购鸡粪和鸡舍垫料堆放于此,作为农业肥用于农业生产,部分已用于姜地和苗圃地,剩余部分未进行晾晒,集中堆放并进行了覆盖,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

1、责成午极镇政府、自然资源局督导当事人对大虎岚村鸡粪晒场进行清理、复耕。村东晾晒场于6月1日前将现有鸡粪全部搬离,并对土地进行复耕。村东北晾晒场于6月1日前将现有鸡粪集中堆放至场地东北角,底部铺设防渗材料,上方使用防水雨布遮盖,对其余土地进行复耕;10月底前将堆放鸡粪清理完毕,并对土地进行复耕。

2、责成白沙滩镇政府督导当事人对丈八石村堆放的鸡粪和垫料进行清理。已完成清理,并恢复土地原貌。

1、大孤山鸡粪晒已清理。

2、大虎岚鸡粪晒场已复耕,堆放鸡粪已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