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关于夏村镇东秦家庄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 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2-11-23 10:00:30
  • 文章来源:乳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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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夏村镇东秦家庄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所提关于在胜利街东秦家庄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交警大队安排工作人员对此路口进行了现场调研,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设置信号灯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条件(主要道路双向高峰小时流量900pcu/h,流量较大道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340pcu/h),二是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小时流量条件(主要道路双向任意连续8h平均小时流量600pcu/h,流量较大次要道路单向任意连续8h平均小时流量150pcu/h),三是交通事故条件(连续三年,平均每年发生5起以上交通事故,从事故原因分析设置信号灯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或连续三年平均每年发生1起以上死亡事故)。据统计,胜利街-东秦家庄高峰时段,胜利街双向机动车流量643pcu/h,东秦家庄单向最大流量80pcu/h,平峰时段胜利街双向机动车流量460pcu/h,东秦家庄单向最大流量42pcu/h。综合分析路口流量条件、事故条件,达不到设置信号灯的标准,不建议设置信号灯。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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