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婕、于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东部精致片区增设交通信号灯等道路交通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区东部主要道路有浦东路、胜利街、新华街、杭州路、华山路,其中双向四车道以上通行的浦东路、胜利街、新华街都已设置了相关限速标志,双向两车道通行的杭州路、华山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0公里,所以不需要设置相关限速标志。
关于设置交通信号灯的问题,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设置信号灯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条件(主要道路双向高峰小时流量900pcu/h,流量较大道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340pcu/h),二是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小时流量条件(主要道路双向任意连续8h平均小时流量600pcu/h,流量较大次要道路单向任意连续8h平均小时流量150pcu/h),三是交通事故条件(连续三年,平均每年发生5起以上交通事故,从事故原因分析设置信号灯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或连续三年平均每年发生1起以上死亡事故)。据统计,华山路-杭州路高峰时段,华山路双向机动车流量323pcu/h,杭州路单向机动车流量151pcu/h,平峰时段华山路双向机动车流量260pcu/h,杭州路单向机动车流量61pcu/h。综合分析路口流量条件、事故条件,达不到设置信号灯的标准,不建议设置信号灯。
针对杭州路与华山路交叉路口现状通行情况,交警大队经过现场调研,对杭州路实行了大型货车禁止通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并安装了相关禁令标志,增设了违反禁令标志抓拍系统,并在杭州路与华山路设置了停车让行标志两面、注意减速丘标志两面、安装减速带两组,通过上述交通管理手段,有效降低了此路口的交通事故发案率。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