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按照2021年乳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乳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68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47个、规范性文件2个、常务会议22次、专题会议9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2次,优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复公开专栏,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84条。举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86次。编印《乳山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免费赠阅;
二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为方便企业和公众更全面了解政府政策文件,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依托政府政策文件解读专题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音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发布政策解读149篇,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制度规范,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市政府本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依法依规答复8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其中,网络提交申请的57件,占70%;信函提交申请的23件,占28%;当面提交申请2件,占2%。
从办理结果情况看,予以公开50件,占62%;部分公开6件,占8%;不予公开9件,占10%;无法提供14件,占17%;不予处理2件,占3%。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优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操作细则和流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属性的准确性。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政民互动栏目信件301条,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大数据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2021年政府网站简化网站布局,直观展示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咨询及便民查询功能;二是优化设置政务公开专题集中展示区。为进一步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开放日、优化营商环境、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20余个专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监督和查阅;
三是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和备案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僵尸账号”进行关停整合。目前,已关停注销账号28个,账号依法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70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月通报、季通报和年度考核体系,制定了2021年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指标,累计通报16次,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856个。二是强化社会评议。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4次,并广泛听取公众代表意见建议。聘请第三方机构每个季度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评估检测,及时发现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并优化整改,组织群众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意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建设。三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共组织开展了3次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对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各级政务公开要点、依申请公开、网站平台维护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培训学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3 | 6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76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0366 | ||
行政强制 | 374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29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1 | 2 | 0 | 0 | 0 | 8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9 | 0 | 1 | 0 | 0 | 0 | 5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1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8 | 1 | 2 | 0 | 0 | 0 | 8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2 | 2 | 0 | 6 | 0 | 0 | 4 | 0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乳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疑难问题的研究与指导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难度和复杂度越来越大,缺少从专业法律角度的研究与分析,对相关难题的指导不够;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机制不健全,对政策原文的理解不够透彻,在解读形式的多样化和解读质量的提升上把关不严,导致政策文件解读不到位。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市政府将加大依申请公开培训、轮训、测评力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的相关规范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提升办理答复的规范性、合法性。同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案例的研究与分析,切实提高依申请办理公开率,提升申请人的满意度,满足申请人的合理信息需求。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续开展政策例行吹风会和图文、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形式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扎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继续开展政策解读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让群众和企业准确把握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乳山市人民政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乳山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分工逐项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目前,各部门能较好完成各项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共收到需我市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6件,其中市级人大代表建议34件,市级政协委员提案62件,上级人大代表建议0件,上级政协委员提案1件。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在各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落实、办结,面复率及满意率均为100%。
(四)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档可在乳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r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乳山市胜利街78号;电话:0631—666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