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2-21 09:43:24
  •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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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表

20222月)

以下8件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经验收,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期限:2022221-20222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联系方式:0631-6625610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办理过程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

1

D2SD202109080028

威海市乳山市徐家镇杨家屯村西侧道边有一家石子厂(未挂牌),晚上偷着生产,此前向12345反映,不仅没有取缔,最近又添了一套设备持续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扬尘,经常有大车出入。

9月9日,乳山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市住建局、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综合执法局、乳山市发改局、徐家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石子厂位于徐家镇杨家屯村西侧废弃采石坑,自2021年4月起作为中建八局莱荣高铁3标一分部的临时弃渣场,非石子厂,主要用于临时堆放挖方产生的暂存土、石块。前期该处存有一台过筛机、一台破碎机,通过对石块进行破碎后与土方混合,形成拌合料,用于高铁路基回填。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和过往运输车辆。前期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已督导高铁建设单位停止加工,9月9日现场检查时,过筛机和破碎机已清场,现场没有任何加工设备,物料、裸土全部进行了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市住建局、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综合执法局、乳山市发改局、徐家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整改完成

2

D2SD202109070008

威海市乳山市诸往镇绕涧村,村内前几年引进了光伏大棚项目,认为光伏板有辐射。

9月8日,乳山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为乳山银凯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主要从事太阳能发电。项目总装机2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10MW,于2014年12月31日获山东省发改委登记备案,2015年7月1日开工建设,2016年12月31日并网发电;二期工程10MW,于2016年3月14日获威海市发改委登记备案,2016年5月10日开工建设,2017年4月5日并网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逆变器、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容量小,电压较低,不会产生电磁辐射。该项目太阳能电池组件所发直流电通过光伏并网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在用户侧进行并网,输出线路对外界电磁辐射水平很小,符合《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环办函〔2007〕886号文件、环函〔2003〕75号文件及山东省环保厅鲁环函〔2009〕3号文件,35kV送变电系统属于电磁辐射豁免类(豁免水平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伴有电磁辐射活动规定的免于管理的限值)。

反映情况不属实。

整改完成

3

D2SD202109060053

威海市乳山市诸往镇口子村,2020年开始在村小学校园内(小学已经废弃),村民宫某飞使用锯末制作颗粒,在制作的过程中产生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020年时只有1台设备,现在有4台设备,并且在小学校园内加盖厂房,也无环评手续。前期拨打12345投诉,乳山环保局告知需要手续齐全后才可经营,但是商家仍在夜间偷着经营。

9月7日,乳山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诸往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威海市乳山市诸往镇口子村,2020年开始在村小学校园内(小学已经废弃),村民宫某飞使用锯末制作颗粒,在制作的过程中产生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020年时只有1台设备,现在有4台设备,并且在小学校园内加盖厂房,也无环评手续。前期拨打12345投诉,乳山环保局告知需要手续齐全后才可经营,但是商家仍在夜间偷着经营”问题。反映的企业为乳山人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某飞,主要以锯末加工生物质颗粒。前期接到举报后,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未发现现场有生产行为,该项目无环评手续。随后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办理环评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诸往镇人民政府下达生态环境问题督办单,要求属地按照《乳山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规定进行处理。2021年9月6日,诸往镇人民政府已与供电所联合对该企业进行断电。2021年9月7日,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后现场查看,发现企业正在进行“两断三清”工作。目前清理工作已完成。

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诸往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严禁企业违规生产。

整改完成

4

D2SD202109050061

威海市乳山市午极镇308国道车道村路口处益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有异味,扬尘污染。

9月6日,乳山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信访反映的威海市乳山市午极镇308国道车道村路口处益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为乳山益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拌合站,主营路基回用料破碎以及沥青混合料拌合业务。

2.异味产生和治理情况。主要异味来源为沥青储罐呼吸、沥青加热搅拌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等。为减少异味,企业建设了UV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对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受市场环境影响,自2020年11月以来,该企业仅在2021年8月12日至19日有过沥青混合料生产行为。

3.扬尘产生和治理情况。主要扬尘来源为三个上料口、路基回用料破碎、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为减少扬尘,企业上料口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降尘,将路基回用料破碎车间用彩钢瓦密闭,传送带密闭,厂区大门安装车辆清洗设备,安排洒水车在厂区内定时洒水。受市场环境影响,路基回用料破碎车间同样为间歇性生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有部分彩钢瓦破损,密闭不严,可能产生扬尘。

1.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责令乳山益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对路基回用料破碎车间进行密闭,于2021年9月30日前整改到位。目前已完成对破碎车间的密闭。

2.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第三方,待正常生产后及时开展异味及扬尘监测。已于11月2日-3日进行了采样检测,各项指标未超标。

3.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育黎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后立即依法查处。

整改完成

5

D2SD202109030040

威海市乳山市诸往镇田家村,玫德集团威海有限公司在本村西侧500米左右,该公司属于钢厂,24小时经营,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粉尘及噪音,粉尘导致屋顶变成黑色,噪音扰民。

9月4日,乳山市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诸往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鑫山集团有限公司铁厂始建于1976年5月,玫德集团威海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完成并购,属于铸造行业,非钢厂,现有球铁、普通铸铁、中/高锰铁等铸造用生铁产品29种,配重产品涵盖叉车配重(内燃车、电车)、高空车配重、石油机械配重、挖掘机配重、建筑机械配重等153个品种。2020年8月以来,该公司先后投入3500万元对烧结机机头废气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投入2000多万元新上一号高炉出铁场除尘器、铸铁机除尘器、预配除尘器3套,气力输灰系统1套,投入1000多万元新建面积20000㎡的铺底料棚及焦炭棚、皮带通廊封闭。

2.粉尘治理和监测情况。(1)有组织排放情况。烧结机机头、烧结筛分、高炉出铁场、煤气发电锅炉、热风炉等工序均配置建设了除尘设施,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其中烧结机头、发电锅炉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有组织废气排放按季度开展自行监测,未出现超标现象。2020年10月,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第三方对玫德集团威海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2)无组织排放情况。企业按季度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未出现超标现象。2021年5月24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第三方对玫德集团威海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企业受物料棚场面积限制,矿粉场地的矿粉(湿料)未实现全部进棚储存;焦末棚建设不规范。

3.噪声监测情况。企业按季度开展噪声自行监测,未出现超标现象。2020年10月,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第三方对企业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GB12348-20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2021年9月7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其无组织废气、噪声情况进行再次监测,预计两周内出具结果。

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责令玫德集团威海有限公司继续做好粉尘污染防治工作,对焦末棚等罩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安装门和挡板,实现罩棚全封闭,确保2021年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对矿粉棚进行扩建,确保2021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9月20日,焦末棚加门。9月28日完成矿粉棚的扩建。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诸往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整改完成

6

X2SD202109030121

村北X19县道拐弯处路北,存在一家严重污染企业,白天很少生产,夜间生产外排刺激异味,还可能排污至地下,东侧厂区里面有氨水化工企业和养猪场,排放也可能不达标。

9月4日,乳山市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农业农村局、育黎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育黎镇汪水村北X19县道拐弯处路北存在一家严重污染企业,白天很少生产,夜间生产外排刺激异味,还可能排污至地下问题。交办件中信访反映的企业系原乳山仁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建筑混凝土用添加剂。该产品原料为木质素磺酸钠、亚硫酸钠和水,三者搅拌后生成产品,2020年8月该企业已申请注销。2021年9月4日到现场时,企业已停产,未发现有人员、车辆进出,没有生产迹象和废气、废水排放,厂区内生产设备和剩余物料未进行拆除和清运,企业负责人姜某远称其目前在韩国。

2.关于反映东侧厂区有氨水化工企业排放可能不达标问题。交办件中信访反映的东侧厂区系威海市大洋酱菜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该公司2005年倒闭,之后长期闲置。2017年承包给烟台市牟平区杨姓老板进行辣椒加工,辣椒烘干过程中偶有刺鼻气味,该企业经营4个月后因亏损而撤离,未发现举报所称厂区内有氨水化工企业的问题。

3.关于反映东侧厂区里面有养猪场排放可能不达标问题。交办件中信访反映的养猪场系丁某全养殖户,2007年丁某全租赁威海市大洋酱菜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最南侧场地,建设一排猪舍,现存栏约90头。发现该户在厂门东侧有粪便露天堆放,厂门前水沟中有污水外排迹象。

1.育黎镇人民政府督导原乳山仁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姜某远,立即组织对厂区内设备和剩余物料进行拆除和清运,于9月20日前完成。目前企业已对厂区内设备和剩余物料进行拆除和清运,整改完毕。          

2.农业农村局、育黎镇人民政府督导养殖户丁某全立即对粪水、堆粪场进行清理,于9月10日前清理完成;在此基础上,指导其利用院内污水池做好污水存放,严禁外排;对粪场做好遮盖,粪便及时还田,切实减轻异味。目前已整改完,下一步将定期督导。

3.乳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育黎镇人民政府配合,切实做好养殖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后依法依规处置。

整改完成

7

D2SD202108260009

威海市乳山市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农药生产企业,位于乳山市乳山寨镇凤台顶村,距村民住宅区1公里左右,企业产生刺鼻异味,此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乳山市环保部门,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回复结果称企业达标排放,异味源于场内堆放物料。投诉人对回复结果表示质疑。

经现场查看,厂区有异味,反映情况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项目环保、规划及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产品生产过程中,由苯酚与氯乙酸缩合反应,再通入氯气进行氯化反应生产成品。因原料、生产工艺及产品特性,会产生异味。

2.问题中提到厂区堆放的物料实际为企业的产品。前期,因除草剂2,4-D成品无法及时发货,部分成品在厂区内有过短暂露天存放,现已全部出售,无组织排放异味明显降低,有效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

3.为减少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该公司配套建设了粉碎废气、干燥废气、氯化氢废气、有机废气RTO焚烧炉等废气治理设施。同时,按要求对RTO焚烧炉、固废焚烧炉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通过调取近年来的在线监测数据,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同时该公司按规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对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由第三方进行监测。从监测报告数据看,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2021年3月,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2021年8月30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再次监测,预计两周左右出具监测结果。一旦超标将进行依法查处。

1.要求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对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及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情况进行排查,持续提高废气收集处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进一步减轻异味,并重新选择其他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企业废气进行自行监测。2021年8月30日,该公司已聘请山东华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了监测,预计两周左右出具监测结果。目前监测结果已出,未出现超标现象。    

2.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尽快聘请专家对该企业涉及异味排放的所有环节进行全面诊断,按照专家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截至2021年9月1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聘请的3位专家已完成现场勘查,预计5日内将出具专家意见。目前专家意见已出具,专家提出的5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3.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寨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整改完成

8

X2SD202110040076

乳山市午极镇南庄村村支部书记张某波,在村边 20-50米处,有两台花生脱壳机,加工花生时,造成污染。投诉人称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未果。    

10月9日,乳山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午极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为方便村内群众榨花生油,南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波在该村东北方向,距离住户约80米、110米处各设置1台花生脱壳机,免费为群众榨油花生脱壳,作业时间为10月中旬至12月上旬,污染来源为花生脱壳时产生的碎屑。两台脱壳机均配套安装了除尘设施,目前尚未开工生产。

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午极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检查,待花生集中脱壳作业开始后,督导当事人加强脱壳机除尘设施维护管理,避免粉尘扰民。

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