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表
(2022年3月)
以下7件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经验收,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住建局农村改厕科,联系方式:06316665908。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办理过程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 |
1 | 访受〔2021〕340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崖子镇泽科钟家村农村厕所改造以后人的粪便用抽粪车抽出来以后直接排入河里,下游就是龙角山水库,担心影响水源,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 2021年5月16日接到威海市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事项落实组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第340号后,我局按要求迅速启动工作程序,第一时间组织水利等部门和崖子镇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查实情况、查清问题,调度问题处置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反映崖子镇泽科钟家村农村厕所改造以后人的粪便用抽粪车抽出来以后直接排入河里的问题。经查,崖子镇泽科钟家村农田果园较多,因该村村民钟书凯有抽粪车,部分村民有找其帮忙抽取后化粪池粪液送到农田追肥,因担心残渣腐蚀车辆,个别情况送完后到河渠边取水冲洗车,残余物随水流入河渠。崖子镇接到群众投诉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对冲洗处进行了整治,严禁其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二)关于举报反映下游就是龙角山水库、担心影响水源的问题。为保证水源地水质,我市对龙角山水库安装了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质情况,水质达标。此外,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招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每月对对龙角山水库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水质达标。
| 1.由崖子镇政府负责,督导当事人严格按规定作业,严格控制抽取粪污去向,加强对管护人员的教育,切实消除对周边居民影响。 2.住建局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各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等工作。 | 完成整改 |
2 | 访受〔2021〕359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诸往镇东诸往村村内厕所改造标准不够,粪便存在渗透问题,对村内地下饮用水造成污染,希望部门查处。 | 5月17日,住建局会同水利局和山东华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就群众反映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举报乳山市诸往镇东诸往村村内厕所改造标准不够,粪便存在渗透问题,对村内地下饮用水造成污染的问题。经查,该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由诸往镇建筑公司施工改造,2018年改造386户,其中2户化粪池使用成品化粪池,其他均为砖砌化粪池;2019年改造44户,2020年改造18户,均为砖砌化粪池。总计改造448户,2户成品化粪池,446户砖砌化粪池。改造完工后均由相关单位进行了逐户验收,有问题的整改后进行了复验,并都出具了验收报告。经询问该村村委干部,表示以前从未收到类似举报,以前也从未听到有群众反映此类事情。随后,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随机走访了五户群众并实地查看化粪池等设施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现场询问群众反映没有渗漏现象,随机检查的化粪池均存有一定量的粪液,未发现明显渗漏现象。另外,由具有专项检测资质的山东华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地抽样检测结果来看,该村地下引用水源未被检测出有害物质超标现象。
| 1.大孤山镇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加大摸排整改范围和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2.住建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各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等工作。 | 完成整改 |
3 | 访受〔2021〕416号 | 来电人反映:2017年乳山市大孤山镇小孤山村厕所改造后化粪池从未清理,粪污渗入地下,污染水井,希望部门查处。 | 2021年5月17日接到威海市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事项落实组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第416号后,我局按要求迅速启动工作程序,第一时间组织大孤山镇分管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查实情况、查清问题,调度问题处置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交办件中群众反映“2017年乳山市大孤山镇小孤山村厕所改造后化粪池从未清理,粪污渗入地下,污染水井,希望部门查处。”的问题,经查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举报反映2017年乳山市大孤山镇小孤山村厕所改造后化粪池从未清理,粪污渗入地下问题。经查,大孤山镇2018年农村改厕工程项目于2018年3月12日在乳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施工由乳山市南江庆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监理由山东致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小孤山村改厕主要分2年进行,2016年改造43户,为群众自行改造,改造形式为成品化粪池式,2018年共改厕306户,统一由中标单位施工,改造分为砖砌、现浇两种形式。项目完工后由工程监理单位进行了逐户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经询问该镇改厕工作分管负责人,其表示为加强改厕长效管护水平,大孤山镇按照要求建立了改厕服务站,配备了服务人员及抽粪车辆,安排各村逐户发放了改厕明白纸,用户可以根据厕所使用情况联系服务人员抽取粪液。群众粪液处理主要有2种渠道,一是联系车辆抽取转运,二是群众返田自用。经询问该村村委干部,表示以前未收到类似举报。随后,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随机走访了五户群众并实地查看化粪池等设施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现场询问群众反映没有渗漏现象,粪液去向的反馈和镇分管负责人、村委相关干部的反馈是一致的,随机检查的化粪池均存有一定量的粪液,未发现明显渗漏现象。 (二)关于举报反映对村内水井造成污染问题。为检测该村水质是否被污染,通过招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村饮用水水源和部分农户地下水水质取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制要求,水质达标。
| 1.由大孤山镇政府负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摸排整改范围和力度,切实消除潜在污染源。 2.由住建局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各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等工作。
| 处理完成 |
4 | 访受〔2021〕996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白沙滩镇刘村屯村林夕波在村里有偿清理厕所粪便污水,将收的粪便污水倾倒在村南头武当山路北侧田头,影响附近土地承包户正常耕作,气味非常大,苍蝇特别多,2019年之前都倒在石青平塘里,影响村民的灌溉用水。希望部门查处。 | 2021年5月25日接到威海市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事项落实组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第十四批)第996号后,我局按要求迅速启动工作程序,第一时间组织白沙滩镇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查实情况、查清问题,调度问题处置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白沙滩镇六村屯林夕波在村里有偿清理厕所粪便污水,将收的粪便污水倾倒在村南头武当山路北侧田头,影响附近土地承包户正常耕作,气味非常大,苍蝇特别多,2019年之前都倒在石青平塘里,影响村民的灌溉用水。希望部门查处”的问题,经查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举报反映白沙滩镇六村屯村林夕波在村里有偿清理厕所粪便污水的问题。经查,白沙滩镇六村屯村现有户籍970户,农村旱厕改造工作共改造900户,其中2016年改造7户,2017年改造644户,2018年改造247户,2020年改造2户。包含了成品化粪池、现浇混凝土、砖砌等多种改造模式。该镇的改厕长效管护工作是由威海市利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该公司严格履行每年保证2次免费给该镇有需要的改厕户抽运粪污的约定,在六村屯村,通过村委广播等形式告知村民领取抽运粪污认真票据,截止到5月24日,已发放农户670余户,部分领到票据的农户业已联系公司进行了服务。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询问该镇分管管护工作人员和当事人得知,这种情况是因为有的农户厕所用水较多在抵用券用完后,为了方便找的本村村民林夕波进行抽运,林夕波每户次收取了30元成本费。在随后走访的几户群众了解到都是领了抽粪券完成整改有的甚至用完了。 关于举报反映将收的粪便污水倾倒在村南头武当山路北侧田头,影响附近土地承包户正常耕作,气味非常大,苍蝇特别多,2019年之前都倒在石青平塘里,影响村民的灌溉用水的问题。我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对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查看,现场确实堆有粪污,近距离内确有异味,对于2019年之前倒在石青平塘一事当事人矢口否认,所以无法确定哪个石青平塘,只是在堆粪点东侧有个疑似地点,经查看无法确定这里曾倾倒过粪污。在走访群众时,都反映不知道此事。
| 1.由白沙滩镇政府负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摸排整改范围和力度,切实消除潜在污染源。 2.由住建局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各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等工作。
| 完成整改 |
5 | 访受〔2021〕1199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诸往镇的人粪尿拉在窑涧村东边漫水桥,异味太大,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 2021年5月27日接到威海市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事项落实组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第1199号后,我局按要求迅速启动工作程序,第一时间组织诸往镇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查实情况、查清问题,调度问题处置工作。 经查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举报反映乳山市诸往镇的人粪尿拉在窑涧村东边漫水桥的问题。经查,诸往镇绕涧村现有常住户577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共完成改造485户,主要是砖砌的改造模式。该镇的改厕长效管护工作是由乳山润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居询问该镇改厕工作分管负责人,其表示该镇改厕队伍按要求进行服务,此处的粪污是无法统一抽运的部分保留旱厕农户拉运倾倒的,位置是在绕涧村东漫水桥北侧一处低洼荒草地。 关于举报异味太大,污染环境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对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查看,现场确实堆有粪污,但是无法确定是否是人粪尿,近距离内确有异味。
| 1.由诸往镇政府负责,对倾倒处进行恢复整治。今后严格按规定作业,严格控制污水去向,加强对管护市场的监管以及人员的交底教育,切实消除对周边居民影响。 2.由住建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镇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等工作。
| 完成整改 |
6 | 访受〔2021〕1321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大孤山镇小孤山村125号房屋家里的水井被邻居的厕所污染,希望部门协调处理。 | 2021年5月28日接到威海市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事项落实组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第1321号后,我局按要求迅速启动工作程序,第一时间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大孤山镇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查实情况、查清问题,调度问题处置工作。 经查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了解,小孤山村125号群众的邻居常年住威海,房屋用来出租,最近一次出租是2018年年底,租期一个月。现场查看化粪池内存有一定水量,未发现渗漏现象。经询问诉求人,其反映到村里卖净水器的人告诉其家中水井被污染,其本人无法提供相关化验报告信息。为检验井水是否被污染,对诉求人水井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 住建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各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工作。 | 处理完成 |
7 | 访受〔2021〕1371号 |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海洋所镇三甲疃村改造厕所的建筑垃圾没有清理,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 2021年5月28日接到威海市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事项落实组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第1371号后,我局按要求迅速启动工作程序,第一时间组织海阳所镇分管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查实情况、查清问题,调度问题处置工作。 经查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海阳所镇三甲疃村改造厕所建筑垃圾没有清理的问题。经查,海阳所镇三甲疃村的改厕施工单位是经镇政府统一招标并签订合同认定的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该村的统一改厕工程于2018年底完成,由于在现场调查时建筑垃圾已被清理无法认定是否是改厕建筑垃圾,同时经询问镇村工作人员表示不排除农户自行改造的情况,此处的建筑垃圾有可能是农户临时堆放的个人行为。 (二)关于举报污染环境的问题。经现场查看确实有堆放的痕迹,不过已经清理干净。
| 由海阳所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摸排整改范围和力度,常态化做好镇域内环境卫生工作。 | 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