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对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作出系统部署,是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的科技伦理治理指导性文件。本期将针对意见内容进行解读。
一、是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的科技伦理治理指导性文件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深刻改变世界发展的面貌和格局,科学新发现、技术新突破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伦理风险和挑战也相伴而生。此次印发的意见是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的科技伦理治理指导性文件,着力解决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对科技伦理治理作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
意见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科技伦理要求贯穿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全过程,推动科技向善,确保科技活动风险可控,科技成果造福于民。意见的出台对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将极大促进我国科技伦理治理能力的系统提升,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科技向善
科技伦理原则是科研人员需要遵守的总体性、根本性的伦理要求。很多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以及学术机构等均制定了相应的科技伦理原则。意见提出的五项科技伦理原则,充分吸收借鉴了国际科技伦理相关规则和共识,同时结合我国科技发展的历史阶段及社会文化特点,由我国科技界、伦理学界、法学界的专家学者集体研究、充分论证形成,并听取了广大科研人员的意见建议。科技伦理原则反映了各科技领域伦理的共性要求,具有普遍适用性。开展科技活动,要坚持将科技伦理原则贯穿始终。
三、多方参与、协同共治,不断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和成效
此次印发的意见提出了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五项基本要求。即:伦理先行,推动科技伦理要求贯穿科技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加快推进科技伦理治理法律制度建设;敏捷治理,快速、灵活应对科技创新带来的伦理挑战;立足国情,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伦理体系;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全球科技伦理治理。同时,意见明确了政府部门、创新主体、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致力于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格局。
意见从制定完善科技伦理规范和标准、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提高科技伦理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科技伦理理论研究等方面对制度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审查和监管是保障科技活动符合伦理要求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意见明确了科技伦理审查范围和要求,提出了科技伦理监管机制和措施,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作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