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2年04月08日我局拟对山东万浩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塑料浮漂、500万件瓶胚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08日-2022年0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6660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万浩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塑料浮漂、 500万件瓶胚项目 | 乳山市创业一路与政通路交汇处南一百米 | 山东万浩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万浩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30日,主要进行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拟于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创业一路与政通路交汇处南一百米建设年产1000万件塑料浮漂、500万件瓶胚项目。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租用现有工业厂房建设,总建筑面积1350m2,包括办公室、注塑、吹塑车间、危废库等,不设食堂和宿舍。 | 1、废气 注塑、吹塑车间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厂区生产过程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排放。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掏运,不外排。 3、噪声 机械设备减振、隔声。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