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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养老机构24家,其中敬老院12家,老年公寓12家。根据上级及市安委会要求,市民政局认真部署,常抓不懈,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近期情况如下:
一、建立机制
成立工作检查组,不间断实地检查。全市养老机构全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进行巡查,切实保障在院老人的生命安全。
二、召开会议
召开了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2次,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养老科针对省督导组《安全生产督导内容及细则》、食品安全等工作做了重点强调部署。会上,养老机构互相对安全生产资料进行了检查,通过互查,养老机构可以互相学习、查漏补缺,为各级检查做好准备,并从思想上提高了机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强宣传
在机构醒目位置长期悬挂安全生产横幅,统一制作消防安全公示牌,在机构大门口全天广播疫情防控知识,全力积极营造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气氛气氛。
四、工作情况
采取实地督导、电话和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加强督导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措施到位。
一是实地检查。从3月份开始,民政局工作组进行全覆盖不停止地实地检查督导。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形成整改台账,限期整改。
二是网络督导。通过微信群,养老机构晨会记录等各项记录,养老科不定时进行抽查。及时下发各种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防汛等通知,并督导落实到位,规范管理养老机构。
五、下步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组织、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岗位负责制。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督促养老机构切实建立并落实24小时值班、夜间巡查等制度。
三是加强安全培训。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消防部门,加强对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学习食品安全规范、如何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如何正确使用消防设施、正确组织老人逃生等知识,每个机构按照专职消防员要求持证上岗。
四是加大排查和督导力度。继续组织开展针对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安全、建筑结构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大督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整改不积极的养老机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