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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能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情就是出于友情。很多人因为碍于颜面、疏忽大意或太过信任等原因,在不了解承担的法律风险的情况下,便轻易提供了担保。近日,乳山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郝强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特地送来锦旗,表达对乳山法院心系群众、维护正义的感谢。
2007年10月,孙某从银行贷款95000元,请发小于某提供担保。于某为人仗义,并未细想,便爽快答应。因征信问题,孙某请姜某以姜某名义签订贷款合同。2012年3月,借款到期,孙某、姜某均未还款,在银行的追索下,作为保证人的于某向银行偿还本息18万元。随后,于某多次向孙某索要这笔借款,孙某一直推诿,仅于2013年5月向于某出具借条,之后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丝毫不念多年友情。于某只好向姜某索要,姜某以实际使用人是孙某为由亦不还款。2022年3月,走过10年漫长而又艰辛的讨债之路,于某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借款18万元。
庭审中,孙某矢口否认实际使用过这笔贷款。为查清事实,郝强法官到银行调取了于某、姜某的贷款材料。仔细查阅后发现,取款人证件号码填的是孙某的,孙某先是在取款人一栏签下自己的名字,又变更为姜某名字。郝强法官又找到当时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的其他两名保证人,二人均称是为孙某的贷款提供担保,不认识姜某。眼见自己的借款事实已经清晰,孙某表示,于某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但该主张被于某出具的证据所推翻。原来,为防孙某耍赖,细心的于某保留了10年来所有自己向孙某讨要欠款的通话录音。最终,法院判决孙某偿还于某人民币18万元。孙某履行完还款义务,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担保有风险,如果要为他人的借款提供保证,务必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保证方式,以免财力受损,还伤了和气。一面锦旗,一份肯定。今后,乳山法院将把人民群众的赞扬鼓励转化为前进的不竭动力,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书写司法为民的新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