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表(第二批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5-26 14:25:26
  • 文章来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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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表

(2022年5月)

以下57件第二轮中央(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经验收,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乳山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0631-6678578。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办理过程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

1

访受〔2021〕271号

来电人反映:1、2020年2月29日开始乳山市白沙滩镇王家口村村书记于伟峰私自使用挖掘机开采村西北山的石头用于贩卖,且以扩建平塘的名义将东南方向平塘的石头和土地均给售卖;2、在于伟峰未担任书记前就已将村正北方向山上的石头私自开采;3、村书记将村废矿区私自承包给外公司,该公司在废矿区堆放于化学制品的下脚料,认为存在污染破坏了生态,希望查处。

针对占用耕地取土问题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正在组织执法部门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待确定违法性质后进行立案查处,并视整改情况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责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和白沙滩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乱占耕地和污染环境行为。


整改完成

2

访受〔2021〕274号

来电人反映:2021年1月份左右乳山市诸往镇西诸往村西诸往学校操场内的沙被村书记王洪湖和党委徐国华挖掘贩卖,希望查处。

鉴于操场周边堆放泥土引起村民误解,责成自然资源局和诸往镇政府负责,立即平整场地,恢复原状,已于5月15日恢复完成。与此同时,要求诸往镇进一步做好村民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

3

访受〔2021〕296号

来电人反映:2008年乳山市诸往镇后庄村原村书记王克誉,在村内山上随意开采铁矿,毁坏山岚,开采铁矿时毁坏300亩耕地,且至今未回填,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和诸往镇抓好矿山整治后的监督管理,保证治理效果。


整改完成

4

访受〔2021〕324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港附近山体王健非法开采矿、沙石,在乳山港港口不用缴税进行非法交易,通过丰收海星货轮偷运到江苏省出售,有保护伞,有检查通风报信,希望部门查处。

根据乳山市公安局和自然资源局的建议,乳山港自2020年6月份至今,对所有货主及船只、运输车辆建立了“一船一档”并做好资料保存。下一步,乳山市将继续加强对乳山市砂石资源出港的管理,做好进出港船舶信息和货物来源地的确认工作。


整改完成

5

访受〔2021〕326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冯家镇孔家村村书记孔志兴承包东水库,修水库大坝,侵占水库旁孔凡海2亩口粮地,挖沙卖沙,沙坑未填埋,破坏生态环境;2013年孔志兴以流转的方式把孔庆春等5位村民个人口粮地挖土卖土,并在其上建成个人房屋院落,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冯家镇政府立即对孔家村河进行清淤,于5月31日前完成;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冯家镇政府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杜绝私搭乱建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

6

访受〔2021〕335号

2019年8月经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在乳山市徐家镇东峒岭村西南山上拿出26852平方米耕地(40亩),给威海市艾格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临时取土使用,村镇集体开会时公开承诺“手续不完备绝不开工,开工后保留熟土层,取土结束后给复垦成优质良田”。但时至今日,以上承诺无一兑现,这期间我们多次要求解决复耕和补偿问题,都毫无结果。借此机会向贵局反映,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责成自然资源局及徐家镇政府对该宗土地复垦情况进行监督,尽早完成该宗土地的复垦及验收工作。


整改完成

7

访受〔2021〕337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冯家镇北高村北山水库的洗沙场破坏山峦和基本良田,破坏生态环境,洗沙的污水直排入水库,污染水库。向镇上反映好多年,镇上一直不作为,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冯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严防违规洗砂行为。


整改完成

8

访受〔2021〕371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夏初镇初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初明钢在村北侧挖矿石(村内尾矿库位置)倒卖,之前向镇政府反映未果,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公安局紧密配合,深入摸排线索,尽快查清案情,争取早日结案。


整改完成

9

访受〔2021〕431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冯家镇王家庵村村书记王夕占毁坏山林建墓地,破坏生态,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和冯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严防建墓毁坏山林行为。


整改完成

10

访受〔2021〕460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冯家镇北高村北山水库的洗沙场破坏山体,破坏生态环境,洗沙的污水直排入水库,污染水库,2020年沙厂搬走后,将水库填埋,地面没有处理;进村的公路两侧片松林被村书记的哥哥砍倒,向镇上反映多年不处理,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冯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严防违规洗砂和乱砍乱伐行为。


整改完成

11

访受〔2021〕549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冯家镇合子庄村北山的石材厂在山上非法采石,石材厂的污水流入村内河中,污染水源,且石材厂扬尘严重,污染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1、责成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冯家镇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防止污染水源情况出现。

2、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依法查处。


整改完成

12

访受〔2021〕589号

乳山市徐家镇马场村村书记焉军旗1、用他人名义伪造合同非法霸占马场沿海浅滩,在上面盖大棚、房子出租给海参养殖户、牡蛎养殖户,养殖产生的污水全部排放到海里,牡蛎壳等垃圾臭气熏天,严重破坏海滩环境;2、非法霸占马场林区、吴家屯、杨家屯等林区建房出租,大面积砍伐树木,施工期间,镇政府多次下达违建停建通知书,最终还是通过非法手段建成;其砍伐防护林、打井抽水搞养殖、养殖废水排放都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希望早日进行查处。

1、责成水利局、海洋发展局抓紧调查核实私自打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责成海洋发展局及徐家镇,尽快将该区域养殖户搬迁至南黄镇西浪暖牡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3、责成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徐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养殖、私搭乱建和乱砍乱伐行为。


整改完成

13

访受〔2021〕590号

乳山市徐家镇马场村村书记焉军旗1、非法砍伐沿海防护林,在马场村、吴家屯、杨家屯等林区大面积砍伐树木,在海滩和树林中违建房屋并私自打井、建棚、建房对外出租,租棚内养殖海参,产生的污水全部排放到海里,牡蛎壳等垃圾臭气熏天,严重破坏海滩环境;2、长期霸占马场村整个沿海沙滩,对外高价出售一块地皮,划定区域声称对外承包,非法敛财,从2005年至2018年不允许任何人进入该区域赶海,村里的集体资源老百姓无权共享,并运用非法手段(利用他人的名义伪造合同应付上级检查),乳山市国土资源局多次核查无果;3、非法独占林区并打井,建房盖棚,进行对外出租,施工期间,镇政府曾多次下达违建停建通知书,最终还是通过非法手段建成,并对外出租。其砍伐防护林、打井抽水搞养殖、养殖废水排放都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希望早日进行查处。

1、责成水利局、海洋发展局抓紧调查核实私自打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责成海洋发展局及徐家镇,尽快将该区域养殖户搬迁至南黄镇西浪暖牡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3、责成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徐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养殖、私搭乱建和乱砍乱伐行为。


整改完成

14

访受〔2021〕618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海洋所镇南鸿北村村主任宋吉德、镇上驻村干部赵金瑞合伙非法流转土地,破坏村里耕地,建成牡蛎加工厂,异味很大,苍蝇非常多,牡蛎壳都堆积在海滩上,破坏生态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及海阳所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异味飘散处置工作。


已经完成

15

访受〔2021〕625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兰家村村书记兰庆光勾结黑社会把村里七八十亩的基本农田挖沙卖掉,破坏生态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自然资源局及乳山口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法取土行为。


整改完成

16

访受〔2021〕640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白沙滩镇潘家村北山被开挖,开采石头,破坏生态,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自然资源局及白沙滩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破坏生态行为。


整改完成

17

访受〔2021〕662号

威海乳山市崖子镇万格庄村,本来是个山清水秀的小村庄,现遭受着烟台市牟平区玉格庄金矿废渣、废水的严重破坏。上千亩的山林和耕地被毁,山川满目疮痍,变成寸草不生。还有200多亩未经上级审批,全埋在废渣、废水下,悬在村民的头顶上一个巨大的天池。目前仍在排污,规模在不断扩大,山路被堵死,也给乳山市民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最大的水库—龙庙山水库的水源就是从我们那里流出去的,所以废水也污染了乳山人民的饮用水水源。

村民多次反应金矿破坏环境的问题,乳山环保局工作人员答复,金矿的废渣符合环保排水标准,有排放手续,且废弃物也排放在牟平境内,始终没有阻止不法行为。但是,我们反应是废渣、废液破坏了山林和耕地,破坏青山绿水,环保局明显转移话题,存在监管失职。

污染物排放具体地点在乳山市崖子镇万格庄与牟平区玉格庄乡黄阳后村交界地带,乳山地界占大部分,不法分子就是钻了烟台和威海的交界,两市环保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环节的空子。

当初金矿责任人通过贿赂村干部和当地镇政府,在镇政府的沟通下,没通过我们村的人,就私自签订合同,村里当时不知道排放规模,以为排放量很少 ,没想到一直排放,致使大量耕地、山林被毁,形成现在的天池,村里的水无法饮用。

1、自然资源局与崖子镇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违法占地行为。

2、生态环境部门、崖子镇负责对被举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实行常态化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反映的非环保类问题,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整改完成

18

访受〔2021〕723号

乳山市徐家镇党委书记刘坚强伙同于某某在该镇辛泉口村、车门口村各一处毁山造林、开采乱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及徐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破坏生态行为。


整改完成

19

访受〔2021〕769号

来电人反映:2018年乳山市下初镇初家沟村原村书记初明钢在村西化石夼山上伐树,占用林地,毁坏山林,破坏生态,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和下初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砍乱伐行为。


整改完成

20

访受〔2021〕775号

威海市乳山市诸往镇于家圈村村民,现举报一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事件。

2012年,本村村民于福得回村担任本村村委会主任。(此前于福得在威海市从事餐饮娱乐行业,因有过案底不满足担任村委会主任的条件,后于福得通过一系列操作使其哥哥于福胜担任本村村委会主任)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于福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仅仅几千元承包费承包了于家圈几千亩山林及耕地!

2018年前后于福得又以合作社的名义,大肆开采于家圈村山石矿,仅几年时间,一座座大山被挖成大坑,造成的河流污染及空气污染极其严重。现于福得又对另一座山体进行开采,据本村村民统计,每天约有50多辆大型工程车,向外出售矿石,美其名日造福百姓,实则为于福得利用合作社的名义中饱私囊!

此外,为了运输方便,于福得还以修沥青路为由,令人将本村进村的土路旁约几百棵树龄在50年以上的柳树全部砍伐并出售,此项收入也不知去向,而且在伐树之后,也未对这条土路进行修缮,仅在原有的土路基础上进行拓宽,其目的是方便工程车进出运输矿石。拓宽道路使得路旁的河道变窄,更加破坏了河道的生态平衡。为了修建道路,破坏了本村基本农田上百亩,造成的环境污染更是严重。

现其又在村东头以北的大山内,建设一座大型石子加工厂,用于石矿开采后的加工粉碎,石子厂建成后将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预估的破坏。

这是我见过乳山境内最严重的一起生态破坏事件,望及早查办,以免环境受到更大破坏!

1、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和诸往镇政府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采矿、破坏山林及耕地等行为。                    2、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和诸往镇政府督导尚未建设的石子加工厂于6月5日前搬离设备并恢复整改。


整改完成

21

访受〔2021〕790号

乳山南黄镇西浪暖村南的防护林,被于忠洋近几年砍了一大片,盖了大片养鱼棚,有人当他的保护伞,当地居民很气愤,希望上级查处。  

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和南黄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私搭乱建和乱砍乱伐行为。


整改完成

22

访受〔2021〕792号

乳山南黄镇西浪暖村南的防护林,被于东洋破坏了一百多亩,建了大棚砍了很多树,打了三十多个深井在防护林里取水,导致林子干枯,死了很多树,多年密林不存在了,希望上级查处。  

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和南黄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私搭乱建和乱砍乱伐行为。


整改完成

23

访受〔2021〕796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育黎镇西纪村村书记王国辉在自己承包的2亩左右土地上挖沙拉走,用挖掘机进行简单平整,破坏生态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和育黎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在耕地上非法采砂行为。


整改完成

24

访受〔2021〕803号

来电人反映:2020年乳山市下初镇辛家疃村村长宋卫卫将村内比

牛山前坡和北坝山上1600多棵树木砍伐售卖;在村东河桥南面拉沙售卖;在村内自来水井西面一公里的大沟内砍伐树木,并在该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且掩埋,破坏生态;在村内西坝以建设水井名义,挖沙售卖,砍伐松树售卖,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乳山自然资源局和下初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砍乱伐和非法采砂行为。


整改完成

25

访受〔2021〕883号

来电人反映:市民刘勇、朱天洋、沙宝鹏在乳山市白沙滩镇小侯家村东面部队山上,开采大理石售卖,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自然资源局及白沙滩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采石行为。


整改完成

26

访受〔2021〕922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诸往镇扫帚间村东南侧八字夼山上2020年底开始有人在开山打石,用大车运到乳山口港,破坏生态环境,噪声大,有扬尘污染,对村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希望部门查处。

1、责成生态环境乳山分局和诸往镇政府严格项目施工管理,加大噪音和扬尘治理检测,杜绝噪音和扬尘扰民问题发生。

2、责成自然资源局和诸往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


整改完成

27

访受〔2021〕964号

乳山市诸往镇东尚山村南硼山黄石崖沟往里走2000多米处,七八年前有人炸山挖铁,破坏了山体。希望部门查处。

1、责成自然资源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案后紧密配合,深入摸排线索,尽快查清案情。目前正在组织调查。

2、鉴于该矿山位置偏僻,不存在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且目前植被生长较好,今后仍将以自然恢复为主。同时,责成自然资源局及诸往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盗采情况发生。


整改完成

28

访受〔2021〕967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下初镇辛庄村的南山铁路南位置的松树被村内村民王双林在没有手续情况下砍伐盗卖40多颗,被追回来现在存有的松树都已经枯死,影响生态环境,希望部门尽快处理。

1、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待复议结束后依法处置。

2、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及下初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砍乱伐行为。


整改完成

29

访受〔2021〕971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贾家庄村川豆沟(书名豌豆沟),之前是天然沟渠,2020年村里将川豆沟上游小山铲平后将土填到川豆沟内,把川豆沟填平后又从别的地方拉土继续堆积,现土堆高出地面10米,扬尘严重,且把川豆沟填平将小山铲平,将自然沟渠填平导致地里的水无法正常排出,庄稼树木涝死,来电人认为破坏生态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1、责成贾家庄村委定期对破损的扬尘网进行更换,并确保农田排水畅通。

2、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及海阳所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占地行为。


整改完成

30

访受〔2021〕986号

乳山市崖子镇东凤凰崖村上一届两委班子,利用职权将原本河道两岸的上万棵柳树砍伐,原本好好的青石护坡堤坝、河道毁坏用于淘金,至今未恢复,将近百亩优质良田,一部分复垦,至今仍有近五十亩没法耕种,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多次向镇、县主管部门反映,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一直没有解决。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崖子镇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采矿、破坏耕地和林地行为。


整改完成

31

访受〔2021〕997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白沙滩镇大单家村红宇石材、金泰石材、晶玉石材、旺达石材以及单少泽、单增俊负责的石材厂(此石材厂不知道具体名称),王家村双利石材,以上石材厂均存在石头乱堆乱放,私自开采,没有证件问题,希望部门查处。

责令自然资源和白沙滩镇政府督促石材加工企业于6月底前将乱堆乱放问题整改到位,后续加强检查监管,严格监督企业合法生产经营。


整改完成

32

访受〔2021〕1004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下初镇辛家疃村村主任宋卫卫在黄磊河河边3、4亩沙地上拉沙卖沙1千余车;占村里七八十亩土地种植苹果树,将原有槐树、松树、榆树等树木砍倒,破坏生态环境。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乳山自然资源局、砂办、下初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采砂卖砂、乱砍乱伐的行为。


市水利局对辛家疃村委处以行政处罚,辛家疃村委停止了违法采砂行为

33

访受〔2021〕1014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诸往镇土地所所长车工违法给诸往镇前进村李文政审批,在口粮地上建房五间,2008年1月24日违法取得土地证,2008年4月22日取得房产证,从审批到建房间隔4年,违背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15条。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诸往镇政府持续做好证件办理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私搭乱建行为。


整改完成

34

访受〔2021〕1081号

感谢省环保督察组下沉威海,保护生态、为民为国负责。现举报乳山市金华矿业(乳山午极唐家沟驻地),为了摄取山下的金矿,放弃打井方式,采取成本最少,直接挖山体的粗野方式,为了利益最大化,不惜破坏生态,换取钱财,在当地政府不管不问情况下,更加肆虐和助涨了金华矿业其破坏生态的气焰,将乳山市午极镇杨家庄村的东山植被破坏,削山挖矿,导致土物裸露,沙尘飞扬,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被破坏的还包括唐家沟村和小寨村的山,因多年采矿抽水,附近村庄地下水匮乏,村民用水困难,苦不堪言,大风吹来,沙尘满天。

随机拍摄几张照片,触目惊心、肯请督察组下沉到一线,挽救环境,修补生态,实行倒查机制,追责问责。  

1、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午极镇政府监督企业于6月15日前,将杨家庄破坏山体治理恢复到位。

2、责成午极镇政府监督企业持续常态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及时更换绿网,根据天气情况做好洒水抑尘工作。

3、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午极镇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破坏山体、非法采矿的行为。


整改完成

35

访受〔2021〕1171号

乳山市徐家镇马家村村书记马军旗,1.利用书记职务大权在握,用他人名义伪造合同,非法霸占马场村沿海浅滩,在上面盖大棚房子出租给养殖户,非法盈利;2.牡蛎养殖户产生的污水,没有排水渠道,全部排入浅滩和近海,严重污染破坏环境;3.非法霸占马场村林区、吴家屯、杨家屯等林区建房出租给养殖户;4.长江路北前几年很小一块绿地现已被他大面积砍伐树林,形成大面积的出租屋。这些养殖户在这里打井抽水,严重破坏防护林的生态。林业局土地局为什么不管。

铁的事实明摆着,如果这次不处理,我们直接报中央电视台和国家环保卫生林业。

1、责成海洋发展局及徐家镇,尽快将该区域养殖户搬迁至南黄镇西浪暖牡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2、责成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徐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养殖、私搭乱建和乱砍乱伐行为。


整改完成

36

访受〔2021〕1211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玉皇台村书记于开辉破坏土地,把村里170多亩地挖沙卖沙,破坏生态。之前向12345反映过,一直推诿不解决。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自然资源局及乳山寨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破坏耕地行为。


整改完成

37

访受〔2021〕1251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白沙滩镇王家口村村东北方向大寨田50亩基本保护农田被堆积大量石块、石渣,导致农田被破坏,且污染空气,希望部门查处。

1、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白沙滩镇政府抓紧完成对非法占用耕地堆放石材行为的调查取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责成自然资源局和白沙滩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非法占地行为。


整改完成

38

访受〔2021〕1400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小岚村西五六十米处,于宏开和于富广征地40亩以中铁四局修高铁的名义建石子厂,占用基本农田,破坏耕地。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乳山寨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采石行为。


整改完成

39

访受〔2021〕1418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诸往镇铁山村原村书记王士强破坏(东起东寨山西至西北同山)抢占村里其他村民耕地300余亩,哪里有铁哪里挖,到处采矿,大小矿坑100多个;开了3个露天石子加工厂,工作起来烟雾重重,粉尘污染严重,上百亩百姓的菜园地惨遭污染,上百亩苹果园惨遭污染,噪声污染严重,最近的东楼石子厂离村民的住宅不足50米,村北石子厂离村民的住宅不足100米,老虎窝石子厂离村民的住宅不足500米,600亩原始森林惨遭毁损。多次到乳山市环保局,威海市环保局反映问题,乳山市环保局天天送达不受理告知书,威海市环保局两次依法撤销乳山市环保局答复意见,并要求乳山市环保局重新回复迟迟未回复,最后乳山市的答复意见上对上访人反映的六个问题一个不提,2018年多次打电话给中央第三环保督查组,乳山市环保局为了应付了事,给上访人开假听证会,对上访人反映的六个问题一个不提,乳山市委书记亲自到上访人村里去调查,告知村书记于克功石子加工厂的石子泥谁也不能卖,属于你们铁山村的,但是2020年6-10月份,姓邢的老板将石子厂的石子泥都卖了,每天用数百辆七八十吨的大货车去拉;2016年7-9月份王士强利用职权在看牛山、独梨树坡山、老虎窝北坡上破坏耕地10多亩、林地10多亩,挖的铁矿石,2017年3-5月份石子厂还继续营业,乳山市环保局高喜连多次查看一直不处理,2018年倒闭了;2020年6-11月份,闫永刚用9个大型挖掘机,7月份又买了一个520大型挖掘机,将看牛山山体挖掉了一半,老虎窝北坡挖了一个大矿坑,以17元/方价格对外出卖4个半月,多次打威海市12345,省级12345,053112369,向106353112345发了500多条短信,一直回复正在处理,最后回复一条铁山村只有一个采矿点,办理了采矿手续。认为一切都是诸往镇政府保护纵容。诸往镇政府土地所车工在看牛山、独梨树坡山、老虎窝北坡矿区山上栽了几千棵树,但是连10%的成活率都没有,都死了,应付了事。多次到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反映问题,到中央国土资源厅反映问题,一直无人管,越告越猖獗,因为举报被土地所车工骗到矿区里被王士强打了一顿,在乳山市人民医院住5天院,把果树破坏。希望部门查处。

1、责成自然资源局及诸往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采矿等行为。

2、反映的非环保类问题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整改完成

40

访受〔2021〕1457号

来电人反映:来电人于5.24反映“乳山市贾家庄村川豆沟(书名豌豆沟),之前是天然沟渠,2020年村里将川豆沟上游小山铲平后将土填到川豆沟内,把川豆沟填平后又从别的地方拉土继续堆积,现土堆高出地面10米,扬尘严重,且把川豆沟填平将小山铲平,将自然沟渠填平导致地里的水无法正常排出,庄稼树木涝死”的问题,现在镇上去人让村里处理,村里找人用防尘网将土堆盖了一下,但是没有全部覆盖,沟渠里的土还没有清理出去,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希望把土搬走,恢复原生态。把原土地挖的坑恢复原貌。希望部门查处。   

1、责成乳山市城投集团和贾家庄村委定期对破损的扬尘网进行更换,并确保农田排水畅通。

2、责成自然资源局及海阳所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占地行为。


整改完成

41

访受〔2021〕1519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白沙滩镇王家口村陶新违规毁林建山庄和养殖场,破坏生态。希望部门查处。   

1、责成自然资源局和白沙滩政府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土地和森林资源保护,坚决杜绝破坏自然资源情况出现。

2、责成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农业农村局、白沙滩镇政府负责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粪污,规范消纳还田,购买消毒剂定期进行喷洒消减养殖异味,严禁乱排乱放情况发生。


整改完成

42

访受〔2021〕1520号

来电人反映:乳山市白沙滩镇海晶城小区北边的一片黑松林被居民砍伐破坏种蔬菜。希望部门查处。   

责成自然资源局及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砍乱伐行为。


整改完成

43

访受〔2021〕1559号

来信人反映:乳山市徐家镇徐家村以卖土地为由,将耕地山栏买卖,土方挖走并以每方0.5元到2元的价格出售,至今卖了多少方土、一共卖了多少钱,账目未公开,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把耕地和山栏都破坏了,至今未修复,认为这是在破坏生态环境,请公证查实。

责成自然资源局及徐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挖土售卖等破坏生态行为。


整改完成

44

访受〔2021〕1585号

来电人反映:之前通过督察组电话举报(2020年乳山市下初镇辛家疃村村长宋卫卫将村内比牛山前坡和北坝山上1600多棵树木砍伐售卖;在村东河桥南面拉沙售卖;在村内自来水井西面一公里的大沟内砍伐树木,并在该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且掩埋,破坏生态;在村内西坝以建设水井名义,挖沙售卖,砍伐松树售卖,希望部门查处。)的问题,来电人表示部门答复均不属实,仅通过镇上进行答复,要求督察组实地考察,1、关于1600多棵树被砍伐的问题,答复该问题不属实,部门表示该树木为2020年12月开展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所砍伐病死树,防治公司为威海金旭林业有限公司,所伐疫木均统一回收处理,不存在砍伐售卖行为,现来电人要求提供1600棵死树的树根,如无法提供其可以实际勘察提供1万棵活树的树根;2、关于拉沙售卖的问题,部门答复情况不属实,村硬化面积较多,通过村两会采河沙进行硬化道路,村共6条道路,还有两条道路未硬化,宋卫卫开采河沙的数量远超于道路硬化所需要的沙量,且开采河沙的行为仅在半夜进行,经其现场勘查开采面积达到500-1000车。3、关于倒垃圾的问题,来电人表示该处原为一片树林后被砍伐,现被垃圾掩埋成平地,后在平地上填埋了一层土,要求部门挖掘查看。4、部门答复水井、挖沙售卖的问题不属实,水井的高度与现在地面的高度的高度差是1.9米,该部分沙子和挖掘水井的沙子不知所踪,且该部分土地原为松树林,砍伐的松树也不知所踪,要求部门重新查处该部分问题。(其实名举报,如督察组需要可随时与来电人联系15098100410)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下初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砍乱伐和非法采砂行为。


市水利局对辛家疃村委处以行政处罚,辛家疃村委停止了违法采砂行为。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市环卫一体办定期对该问题进行复查,防止反弹,目前,该问题无反弹迹象。

45

X2SD202108300081

村支书杨某涛私自砍伐井口夼河套和史家庄河套河滩上万棵柳树,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2011年7月25日,乳山市遭遇百年不遇特大降雨,为保证河道行洪安全,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崖子镇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多次召开镇两委会议,对镇域河道清障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主要由各村负责,对所属河道影响行洪的树木、障碍物进行清理。井口夼河套和史家庄河套由东凤凰崖村进行清理,树木主要是河道内自发生长的柳树等,大小不一,有的还是自发的灌木丛,因年代久远,具体数量无法统计,于2012年6月底完成,清理树木所得于2012年12月10日以经营收入的形式入村集体账目,共15000元。此次对河道内树木进行清理,目的是保证汛期河道安全,由村集体负责,非时任村支部书记个人行为,相关款项也按程序入帐,不存在私自砍伐树木情况。


不属实

46

X2SD202108310078

村支书周某杰毁坏东南山良田130亩、山岚28亩,在东北山破坏山岚30亩,倒卖泥土,破坏生态。

1.反映白沙滩镇山水八甲村村支书周某杰毁坏东南山良田130亩、山岚28亩。经现场查看,反映位置无新挖土痕迹。经进一步了解,2005年12月,原乳山市银滩管委与白沙滩镇八甲村达成协议,银滩管委使用八甲村东南土地158.68亩(未利用地123.98亩、坑塘水面34.7亩)用于银金大道道路建设取土,未占用耕地和林地,涉及土地补偿款当年入八甲村村集体账目。2006年银金大道开始建设,2008年工程完工后再无取土行为。经多年自然恢复和部分村民开荒,现场已恢复植被生长,部分土地已恢复农业种植,并且周某杰于2015年任八甲村村支书,所以不存在支部书记周某杰毁坏东南山良田130亩、山岚28亩问题。

2.反映在东北山破坏山岚30亩,倒卖泥土,破坏生态。八甲村于2013年实施旧村改造,村民搬迁上楼后,旧村要全部拆除,姜农没有地方生姜芽,从而影响大姜种植。为此,八甲村召开两委会及党员会研究决定,计划选取合适位置建设大姜存贮临时板房,解决姜农生姜芽问题。经筛选,最终选址位于村东北一处荒沟山丘,地类为未利用地。2015年5月,乳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关于白沙滩镇八甲村建大姜暖棚项目用地的批复》(乳政征出字〔2015〕4号),占地面积2693平方米,地类为未利用土地。2015年11月,经八甲村村委会与施工方协商签订协议,施工方负责场地平整,实际平整面积4亩,地类为未利用地,村委会以泥土抵顶平整场地费用,多余土方施工方按1元/方价格共计12910元支付村委,已全额入村帐,故不存在支部书记破坏山岚30亩,倒卖泥土,破坏生态问题。


已办结

47

X2SD202109020110

原村主任王某芝非法将锁山40余亩耕地采挖变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现任村两委将耕地深挖回填有毒有害垃圾。

1.关于反映徐家镇东峒岭村原村主任王某芝非法将锁山40余亩耕地采挖变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为保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需求,推动产业发展,经前期选址,徐家镇拟在东峒岭村锁山选址取土用于威海艾格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生物)省级农业科技园现代海洋经济示范区项目厂区回填。2019年7月2日,东峒岭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将该村锁山位置土地租给艾格生物取土使用。2019年8月7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威海艾格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用地的批复》(乳自然资字〔2019〕51号),同意艾格生物在该处临时取土,用地面积26852平方米,地类为园地,用地期限1年。2020年8月1日,艾格生物向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延长徐家镇东峒岭村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申请》。2020年9月17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威海艾格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延期临时用地的批复》(乳自然资字〔2020〕14号),同意艾格生物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艾格生物将该处场地进行了平整,此后再无取土行为。因此,虽然反映位置存在挖土行为,但系依法依规办理手续,该位置地类非耕地,且经东峒岭村集体研究通过,非原村主任王某芝个人行为,也不存在非法采挖变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2.关于反映现任村两委将耕地深挖回填有毒有害垃圾的问题。该处土地地类为园地非耕地。2021年9月3日,联合检查组随机选取四个点位进行了现场开挖,挖出物均为泥土,无任何有毒有害垃圾。

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

48

X2SD202109070118

乳山市徐家镇东峒岭村40多亩耕地被破坏,至今未予达标修复。

信访反映的位置为威海艾格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生物)省级农业科技园现代海洋经济示范区项目取土点。2019年7月2日,东峒岭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将该村锁山位置土地租给艾格生物取土使用。2019年8月7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威海艾格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用地的批复》(乳自然资字〔2019〕51号),同意艾格生物在该处临时取土,用地面积26852平方米,地类为园地,用地期限1年。2020年8月1日,艾格生物向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延长徐家镇东峒岭村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申请》。2020年9月17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威海艾格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延期临时用地的批复》(乳自然资字〔2020〕14号),同意艾格生物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艾格生物将该处场地进行了平整,经乳山市自然资源局现场查看,平整地块未能达到复垦要求。2021年8月23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向艾格生物下发通知,同时函告徐家镇政府,要求企业按复垦方案于15日内完成土地复垦。因前段时间连续降雨、车辆无法进入,导致复垦延期。目前,现场正在抓紧进行复垦。

1.徐家镇政府负责督促企业按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场复垦工作。

2.乳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待复垦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力争10月底前完成验收。目前土地复垦现场土壤取样检测已完成,专家论证已完成。

已办结

49

X2SD202109090013

2019年白沙滩镇王家口村于某峰以清淤为名将村东南面平塘西面的石头和土地挖土售卖,以清淤为名将村西北面西北岚水库西南面的口粮地挖土售卖。2020年于某刚在村内西北面山上开挖石头售卖。村内正北面宫八线路东100米路南的口粮地荒废,于某某在耕地内挖土。村东北面的聚安石材厂堆放大理石灰,大理石灰内的冷却液污染水源。王家口村西水库的水填埋后被污染。王家口村西北峦水库周边土被挖走。村东石岭隆丰石材违法加工石子造成严重的噪音和扬尘污染。聚安石材倾倒冷却液和锯泥污染水源。

1.信访反映的“于某峰以清淤名义将村东南面平塘西面石头和土地挖土售卖”问题。系王家口村村委会所为,非于某峰个人行为。2017年7-11月,为满足村民农业生产灌溉需求,经王家口村党员村民代表会和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东沟平塘进行扩容。因村集体经济薄弱,则用扩容产出的土方抵顶了施工工程款。2021年4月,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王家口村委会涉嫌占用耕地取土的违法行为线索后,将该案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给予王家口村村委会罚款20563.2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缴纳,该案已结案。

2.信访反映的“于某峰以清淤为名将村西北面西山峦水库西南面的口粮地挖土售卖”问题。2017年7-11月,为增加村内平塘及塘坝蓄水能力,经王家口村党员村民代表会和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西北峦水库进行清淤增容。村西北峦水库所占地类为坑塘水面,清淤工程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清出的土方全部用于滨海新区市政道路整修工程填方,不存在挖耕地和挖土售卖情况。

3.信访反映的“2020年于某刚在村西北山上开挖山石售卖”问题。经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于某刚非法采石75立方米,按60元/立方米价格计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并处22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缴纳,该案已结案。

4.信访反映的“村内正北面宫八线路东100米路南的口粮地荒废,于某某在耕地内挖土”问题。取土点系王家口村20余大姜种植户为改善姜地土壤的民采点,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不是耕地。因违法情节轻微,经案件会审不予立案。目前,王家口村委已对该入口处进行了植被恢复,将所挖土坑作为蓄水坑塘用于农业灌溉。

1.白沙滩镇负责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白沙滩镇负责督导乳山市龙丰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时做好企业周边道路等区域洒水降尘措施。

已办结

50

X2SD202109090091

1.徐家镇东峒岭村前支书姜某明将村里的土地卖给金矿老板,挖土卖土,存储尾矿渣子,近30亩耕地只剩下一片尾矿砂,污染环境;

2.2010年有人打着整理土地的旗号,分别从四个地点挖取粘土卖给砖厂,毁坏耕地、山峦20多亩,取土约6万立方米。

1.上世纪80年代,原乳山市峒岭金矿在徐家镇东峒岭村生产经营,因开矿需要,自1989年至1996年先后租赁东峒岭村北、矿区东侧约25.35亩土地用于堆放选矿产生的尾料,2007年乳山市人民法院裁定东峒岭村收回以上土地。2007年乳山市峒岭金矿转交给乳山市金硕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硕矿业)经营,开采出矿石将有用金属回收后,剩余选矿产生的尾料在地表堆存。金硕矿业于2008年1月与东峒岭村委另行签订协议,对以上土地重新租赁用于堆放选矿产生的尾料。该处趋于堆满后,2012年11月30日,金硕矿业与东峒岭村委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紧贴该位置南侧的27.6亩土地继续堆放选矿产生的尾料,租赁费总额966000元,租赁时间自2012年11月30日至2039年11月30日止,合同约定:为了保证合同终止时土地复垦,金硕矿业将租赁的土地在经营过程中所建造的附属物及堆放的尾料无偿给东峒岭村委作为土地复垦费,金硕矿业不负责土地复垦。2015年底金硕矿业停止堆放,对堆放的尾料进行了加固处理,在上部和周边进行了压土复耕并种植植被,目前植被浓密。综上,堆放选矿产生尾料的土地系东峒岭村村委会与企业达成的租赁协议,非售卖,也非姜某明个人所为,且为地表堆存,不存在挖土卖土问题。堆放的尾料为金矿采出的原矿石经选矿后剩余的矿石碎渣,不存在环境污染情况。

2.2015年4月,徐家镇东峒岭村委会议决定将该村塂东头原废荒老桃园、黄崖荒场、桃园荒场承包给该村村民姜某成进行土地复垦。姜某成将剩余的废土售卖作为复垦费用,取土10610立方米、违法所得10565元,向东峒岭村缴纳了10000元复垦押金和10000元卖土分成款。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0月15日将该案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1月15日对东峒岭村村委会和姜某成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东峒岭村村委会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姜某成没收违法所得10565元的行政处罚。4个地块总面积23亩,其中耕地12亩、园地11亩,目前土地已恢复耕种条件。

徐家镇人民政府负责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

51

X2SD202109180083

白沙滩镇山水八甲村支书周某杰2014年在东南山毁坏农民果园、粮田130亩,2015-2017年又在东北山破坏山岚30多亩。

1.信访反映的“白沙滩镇山水八甲村村支书周某杰2014年在东南山毁坏农民果园、粮田130亩”问题。2005年12月,原乳山市银滩管委与白沙滩镇八甲村达成协议,银滩管委使用八甲村东南土地158.68亩(未利用地123.98亩、坑塘水面34.7亩)用于银金大道道路建设取土,未占用耕地和林地,涉及土地补偿款当年入八甲村村集体账目。2006年银金大道开始建设,2008年工程完工后再无取土行为。经多年自然恢复和部分村民开荒,现场已恢复植被生长,部分土地已恢复农业种植,并且周某杰于2015年任八甲村村支书,所以不存在支部书记周某杰2014年在东南山毁坏农民果园、粮田130亩的问题。

2.信访反映的“2015—2017年又在东北山破坏山岚30多亩”问题。八甲村于2013年实施旧村改造,村民搬迁上楼后,旧村要全部拆除,姜农没有地方生姜芽,从而影响大姜种植。为此,八甲村召开两委会及党员会进行研究,计划选取合适位置建设大姜存贮临时板房,解决姜农生姜芽问题。经筛选,最终选址位于村东北一处荒沟山丘,地类为未利用地。2015年5月,乳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关于白沙滩镇八甲村建大姜暖棚项目用地的批复》(乳政征出字〔2015〕4号),占地面积2693平方米,地类为未利用土地。2015年11月,经八甲村村委会与施工方协商签订协议,施工方负责场地平整,实际平整面积4亩,地类为未利用地,村委会以泥土抵顶平整场地费用,多余土方施工方按1元/方价格共计12910元支付村委,已全额入村帐,故不存在支部书记破坏山岚30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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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52

X2SD202109190049

1.2017年6月24日村干部未经批准非法扩容东沟平塘,破坏基本农田取土,至今未整改到位;2.村干部破坏村村西山峦水库(其中一块地是村民于某君的),挖机挖了29天;3.疫情期间,村干部在村西北山无证开采几十天;4.于某刚在村内正北宫八线路东100米路南的口粮地挖土;5.2018年4月,将原用于灌溉的矿坑填埋锯泥和矿山废料,现在里面都是工业污水;6.新宇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破坏山林建庄园,侵占东北水库库容;7.2018年以来,王家口村大肆破坏东石岭前后耕地山峦40-50亩。8.村东隆丰石材厂加工石子造成严重噪声和扬尘污染,企业倾倒冷却液和锯泥到原本是灌溉用水的地方。

1.2015-2017年,为解决大旱期间村民农业生产灌溉需求,2017年7-11月,经王家口村党员村民代表会和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该村东沟平塘进行扩容,因村集体经济薄弱,用扩容产出的土方(包括原垒砌平塘的毛石)抵顶了施工工程款。2021年4月,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王家口村委会涉嫌占用耕地取土的违法行为线索后,于4月19日将该案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经查,扩挖东沟平塘面积为1.2亩,地类为一般耕地,非基本农田。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8月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王家口村村委会罚款20563.2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缴纳,该案已结案。

2.村西山峦水库村民称为西北峦水库。2017年,王家口村内平塘及塘坝蓄水严重不足,2017年7-11月,经王家口村党员村民代表会和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西北峦水库进行清淤增容。村西北峦水库所占地类为坑塘水面,清淤工程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仅对原淤积的平塘进行了清理且清理出的淤泥全部用于乳山市滨海新区市政道路整修工程填方,并未破坏于某君土地。

3.2020年3月,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王家口村西北山存在非法采石的线索。3月17日,将该案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经查,该村村民于某刚违法采矿,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于6月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某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并处22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缴纳,该案已结案。

4.信访反映的位置面积1.5亩,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不是耕地。经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确认,该取土点系王家口村20余大姜种植户为改善姜地土壤的民采点,违法情节轻微。2021年7月15日,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案件会审不予立案。目前,王家口村委已对该入口处进行了植被恢复,将所挖土坑作为蓄水坑塘用于农业灌溉。

1.白沙滩镇负责,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白沙滩镇负责,督导乳山市龙丰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时做好企业周边道路等区域洒水降尘措施。

已办结

53

D2SD202109210041

下初镇辛家疃村前任村书记宋某卫在村内黄垒河里沙挖,破坏河流;辛家疃村东山和村西山以及闭牛山前坡上种植的树木以松树为主,被宋某卫毁坏严重,树木被砍伐或者被挖走;镇上让辛家疃村给村民建盖灌溉耕地的水井,宋某卫以建盖水井为由将村内北坝边上的沙子进行挖沙售卖,又拉运其他的土进行填埋挖的沙坑用来建盖水井;宋某卫在村西山上建盖房屋,并且堆放大量的化工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等,之后在垃圾的上访铺设一层好土,曾向山东省环境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未解决。

9月22日,乳山市组织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水利局、乳山市住建局、乳山市农业农村局、乳山市砂办、下初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下初镇辛家瞳村前任村书记宋某卫在村内黄垒河里沙挖,破坏河流”问题。2020年3月31日,乳山市砂办巡查发现下初镇辛家疃村委在黄垒河河道内违法采砂,用于村路整修及村内户户通工程,乳山市水利局对辛家疃村委处以行政处罚,乳山市砂办对约1200立方米砂堆予以封存。综上,辛家疃村确实存在在黄垒河挖沙情况,但为村委会行为。

2.信访反映的“辛家疃村东山和村西山以及闭牛山前坡上种植的树木以松树为主,被宋某卫毁坏严重,树木被砍伐或者被挖走”问题。砍伐的松树实为松材线虫病疫木。2016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乳山市为松材线虫病疫区。2020年10月,乳山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威海金旭林业有限公司负责下初镇松材线虫病疫木砍伐标段相关工作。经询问现任村书记宋某海,2021年1月其带领本村4名党员于某璞、宋某孜、宋某智、全某云实地清点,共清点伐根数量为1150棵,被砍伐的疫木全部运往疫木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存在被宋某卫严重毁坏的情况。

3.信访反映的“镇上让辛家疃村给村民建盖灌溉耕地的水井,宋某卫以建盖水井为由将村内北坝边上的沙子进行挖沙售卖,又拉运其他的土进行填埋挖的沙坑用来建盖水井”问题。水井实为2020年乳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建设的农业灌溉设施,是乳山市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一部分,项目实施前,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到乳山市砂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大口井工程产生的砂土(包括大口井周边平整场地)全部用于修建项目工程(辛家疃村大口井和下初村平塘),不存在沙土售卖问题。

4.信访反映的“宋某卫在村西山上建盖房屋,并且堆放大量的化工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等,之后在垃圾的上方铺设一层好土”问题。信访反映的位置原为沟壑,占地面积4525平方米,原土地地类为未利用地,现为集体建设用地。经与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比对,林业地类为非林地。为进一步发挥土地效益,下初镇政府将该处作为建筑垃圾消纳点,通过填埋建筑垃圾对原沟壑进行平整,提高土地利用价值,该地块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市政府批准转为村集体建设用地,辛家疃村委拟在此建设冷风库,目前尚未施工,现场也未发现有建盖房屋情况。2021年9月22日,经现场开挖五个点位后可见建筑石块,未发现化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5.信访反映的“曾向山东省环境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未解决”问题。乳山市分别于2021年5月23日、5月25日和6月1日接到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该问题,针对相关问题乳山市组织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砂办等单位进行了详细调查,形成报告于5月26日、5月27日和6月3日上报,该案件已办结,相关情况通过报纸进行了公示。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下初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下初镇负责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

54

D2SD202109210033

下初镇辛家疃村西侧山(不清楚山名)上堆放接近一两万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石头、畜禽死尸等,无人清理;辛家疃村的黄垒河里的河沙被挖沙挖出一两万立方米,河内的沙已被拉空,辛家疃村北侧闭牛山上的树木以松树为主,树木被砍伐或者被挖走,毁坏严重;村北侧的沙河坝上的树木砍伐严重,遭到毁坏。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未解决。

9月22日,乳山市组织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水利局、乳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初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下初镇辛家疃村西侧山(不清楚山名)上堆放接近一两万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石头、畜禽死尸等,无人清理”问题。地块位置原为沟壑,占地面积4525平方米,原土地地类为未利用地,现为集体建设用地。经与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比对,林业地类为非林地。为进一步发挥土地效益,下初镇政府将该处作为建筑垃圾消纳点,通过填埋建筑垃圾对原沟壑进行平整,提高土地利用价值,该地块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市政府批准转为村集体建设用地。2021年9月22日,经现场开挖五个点位后可见建筑石块,未发现生活垃圾和畜禽死尸问题,不存在无人清理情况。

2.信访反映的“辛家瞳村的黄垒河里的河沙被挖沙挖出一两万立方,河内的沙已被拉空”问题。2020年3月31日,乳山市砂办巡查发现下初镇辛家疃村委在黄垒河河道内违法采砂,用于村路整修及村内户户通工程,乳山市水利局对辛家疃村委处以行政处罚,乳山市砂办对约1200立方米砂堆予以封存。

3.信访反映的“辛家瞳村北侧闭牛山上的树木以松树为主,树木被砍伐或者被挖走,毁坏严重;村北侧的沙河坝上的树木砍伐严重,遭到毁坏”问题。反映砍伐的松树实为松材线虫病疫木。2016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乳山市为松材线虫病疫区。2020年10月,乳山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威海金旭林业有限公司负责下初镇松材线虫病疫木砍伐标段相关工作。经询问现任村书记宋某海,2021年1月其带领本村4名党员于某璞、宋某孜、宋某智、全某云实地清点,共清点伐根数量为1150棵,被砍伐的疫木全部运往疫木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存在树木毁坏严重的问题。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下初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下初镇负责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

55

X2SD202109240160

村书记焉某旗,非法砍伐沿海防护林,扩建牡蛎、海参养殖场,排放污水。

9月25日,乳山市组织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徐家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焉某旗扩建养殖场实为牡蛎养殖附属清洗分拣包装场所,位于徐家镇马场村村南林间空地内,地类为其他草地和坑塘水面,清洗分拣场所作为海水养殖附属设施,属于设施农用地范畴。经比对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该地块属于非林地,且从历年影像图来看,该处建设前为沼泽地,现场无树木,不存在非法砍伐沿海防护林问题。受疫情影响,该牡蛎清洗分拣场所已于2021年4月停止清洗作业,现场仅剩余部分分拣设备和包装物资,没有清洗作业,不存在污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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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56

X2SD202109240289

育黎镇塔庄村院某江2011年冬季在群众耕地上非法采砂、修路,毁坏树木植被。院某江在村北河东岸大规模采挖河沙,造成河堤垮塌。

9月25日,乳山市组织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水利局、乳山市砂办、育黎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育黎镇塔庄村无“院姓”群众,经深入了解,其反映的可能为倪某江,于2011年任该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起不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经走访群众调查了解和比对历年影像图,均未发现信访反映的情况。经实地勘察,塔庄村村北河东岸为群众种植的果树和其他农作物,耕地连片平整完好,不存在非法采砂、破坏耕地现象;村北河道堤坝完好,不存在河堤垮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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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57

X2SD202110040075

村支部书记宫德某将村东北山土地和山岚无偿给工程承包人堆放土石方严重破坏环境,造成树木和植被严重破坏;自作主张将村山后山岚给石材加工人员开采加工碎石,面积达三十余亩,破坏植被。

10月9日,乳山市组织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沙滩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村支部书记宫德某将村东北山土地和山岚无偿给工程承包人堆放土石方严重破坏环境,造成树木和植被严重破坏”问题。宫家村东北山土地和山岚堆放压占土石方,实为白沙滩镇邹家村土地、山岚。2021年5月,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白沙滩镇邹家村存在堆放石材压占土地的违法行为线索后,于2021年5月13日将该案分两次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2021年7月8日,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立案调查,对当事人及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制作调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7月21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之日起两日内自行改正违法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7月23日,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进行了现场查看,当事人对违法现场进行了整改清理,已恢复土地原状。

2.信访反映的“自作主张将村山后山岚给石材加工人员开采加工碎石,面积达三十余亩,破坏植被”问题。2021年5月,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白沙滩镇宫家村北山上存在非法采石的违法行为线索后,于2021年5月13日将该案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2021年7月23日,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案进行了案件会审会议。经调查,涉案山石实为宫家村宋某于2011-2012年期间所采,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中队对其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进行了核查,属于合法开采。2017年4月,宋某以15万元价格将涉案山石出售给宫家村宋某强,涉案山石并非宋某强非法所采,因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案作不予立案处理。综上,反映位置实为2011—2012年间依法开采的山石转卖情况,非宫家村村书记宫德某自作主张给其他人员开采,不存在破坏植被问题。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白沙滩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