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乳山市委 乳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三十六)整改情况的公示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六)经调查督办,已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标准不高效果不好。荣成市宁津街道国建养猪场、乳山市南黄镇刘大伟养猪场、文登区李仙庄南邵霞养鸡场等粪污晾晒池围堰破损,异味明显,禽舍冲洗废水经两级简易沉淀后直排外环境;乳山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沼渣出料口未封闭,沼渣存储车间密闭不严,异味污染严重。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刘大伟养殖场已按要求配建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场、污水池等粪污贮存设施,配建了粪污发酵储存池,已加盖土工黑膜,多次现场督导核查无粪污外排,无明显养殖异味。指导养殖场做好粪污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完善粪污消纳台账,存在设施破损,及时整修,严禁粪污外排外溢。继续强化养殖场常态化监管,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乳山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沼渣出料口进行了封闭处理,安装了一套除臭设施。沼渣存储车间改造,进行了密闭处理,同时将存储的沼渣进行了清理。
公示期限: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乳山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0631-6625610。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