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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2年08月25日我局拟对乳山市创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轻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25日-2022年0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6660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乳山市创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轻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乳山市乳山口镇海运街6号 | 乳山市创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烟台胜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乳山市乳山口镇海运街6号,利用购买土地新建2#车间、3#车间、钢筋加工车间以及已建成的1#车间、办公楼、仓库等内容建设乳山市创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轻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1)废气 厂区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厂区地面采用 洒水;砂石存放于成品仓内,卸料区设置 1 套水喷淋系 统,对卸料过程的粉尘进行洒水抑尘;给料口、破碎机、 筛分等产尘工序安装喷淋装置,喷淋抑尘; 筒仓上方设置仓顶式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 放;混凝土搅拌站粉尘采取楼顶强制收尘措施收集至布 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厂区洗车平台建设 1 套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 沉淀后循环使用,1#车间设 1 套三级沉淀池,洗砂等废 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消声隔音。 (4)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废木屑、废钢筋 等集中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 砂经压滤机压出的泥饼用于绿化回填;危险废物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