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22-08-05 17:08:23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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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工程师宫本康

随着农业生产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占据越来越重的地位,在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减轻人力劳动强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方面发挥出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民提高年度收入水平,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辅助手段之一。随着农村地区农业机械保有量持续增加,农机安全使用的问题随之产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农机事故发生,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始终是农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机制,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乳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明确了各镇(街)、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提出了具体措施办法。

一是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梳理农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机构并配齐专职人员,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和应急救援装备保障,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扎实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镇创建工作,制定乳山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争创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通过示范创建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上档升级。

三是全面落实农机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充分发挥镇街、农机合作社和村级安全协管员作用,解决好基层农机安全监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