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乳山市宝顺食品批发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09-01 11:33:23
  • 文章来源: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点击次数:

2022年5月9日,我局按照法定程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乳山市宝顺食品批发部经营的海绵蛋糕进行抽样检测,被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我局已对此1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6月13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乳山市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乳山市宝顺食品批发部开展调查工作。经乳山市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调查,乳山市宝顺食品批发部的该批次海绵面包抽检了10包,销售了239包(含抽检10包),剩下的1包被我局扣押。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油脂酸败的海绵面包,涉案产品共84kg,货值金额1440元,抽检了10包,销售了239包(含抽检10包),剩下的1包被我局扣押。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对当事人依法减轻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1.给予警告;2.没收经抽检不合格的1包海绵面包;3.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肆佰叁拾肆元整(¥1434.00);4.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9月1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