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化妆品领域行政处罚信息
  • 发布日期:2022-09-29 16:43:35
  • 文章来源: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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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文号

案件名称主要违

法事实

适用法律

法规

处罚

意见

1乳市监处罚〔2022〕383号乳山市韩城玛特超市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和化妆品案乳山市韩城玛特超市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和化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处罚如下: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5盒白雪午餐肉、5瓶狮王毛发力洗发水;2.没收违法所得捌拾捌元整(¥88.00);3.对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4900.00);对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共计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5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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