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乳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乳政办字〔2022〕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乳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开展决策事项各项工作,及时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报研究时间 |
1 | 乳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 2022年4月 (已完成) |
2 | 乳山市精致城市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12月 |
3 | 乳山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 | 市卫生健康局 | 2022年 12 月 |
4 | 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 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