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征集结果反馈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对我市生态环境有很大影响,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更是远超机动车的排放量。我市原有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偏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理的需要。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须对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范围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将在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一、建议的要求

    1、公众可围绕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以及管理要求提出有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2、建言献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公众还可以就加强乳山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提出意见建议。

    二、征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5日。

    三、建议的方式

    本次民意征询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汇总,相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进行反馈:

    1、邮寄方式:请寄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污染防治科收,地址:乳山市世纪大道104号,邮政编码:264500;

    2、电子邮件:请发至rshbjwfk@wh.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1-6629975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2022年9月5日

     

    关于《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草案)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一)基本背景。与传统道路机动车相比,非道路移动机械自身普遍存在油品质量差、燃油消耗高、维护保养差、单机排放量大以及使用年限长等问题。前期,为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市已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到2022年要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扩大至各市、县(市、区)建成区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通过采取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加快老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更新、维修整治、新能源应用,对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具有积极意义及作用。

    (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性文件。

    (三)起草过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前期通过现场调研、部门访谈、资料收集等方面开展文件起草,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办法草案,征求了全市各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对文件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主要明确了调整后的禁用区范围、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范围、有关要求等内容。

    (一)明确了调整后的禁用区范围。西外环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长庆路、胜利东街至威青高速交接处以西,青威高速以北区域以及镇驻地、滨海新区区域,不包括农田、村庄。

    (二)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范围。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打桩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港口码头地勤设备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除外。

    (三)明确了有关要求。建成区内禁止使用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滨海新区、乡镇政府驻地区域内禁止使用达不到国二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关于《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公开征集意见的结果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自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10月5日将《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在乳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在规定期内,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