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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83004227827M/2022-30438 文号: 乳政办发〔2022〕6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22-0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09 15:20:23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点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乳山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乳山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办运管函〔2019〕503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继续开展2022年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及乡村小型样板水库创建工作的通知》(鲁水运管函字〔2022〕3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水运管字〔2019〕5号),做好2022年乳山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发挥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破解制约当前小型水库管护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责明晰、责任落实的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总结提炼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构建权责明确、职能清晰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水库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水库管护模式;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水库运行机制;建立更加细化的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水库管理监督机制。打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安全化、信用化、红色化”的“六化”体制,通过创新性的“信用管护”和“红色赋能”,推动水库管理经费保障更加稳定、水库管护制度更加健全、水库安全运行更加规范、综合效益发挥更加高效。

二、创建步骤和时间要求

本次创建工作自8月15日开始部署,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改革创建阶段和组织验收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

全面启动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明确时间节点、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

(二)改革创建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按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及验收标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制定工作计划,并报威海市水务局备案。组织各镇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及水库管护员开展培训,明确水库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和产权所有者的权利义务。在完成阶段性自查的基础上,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中期调研评估,按照评估反馈意见,积极组织落实整改。

10月底前,全面梳理改革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山东省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认真自查整改,提出验收申请,经威海市水务局报省水利厅。

(三)组织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提前确认综合评议和现场抽查基本方案,顺利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验收。

三、创建工作主要内容

为加强我市小型水库管护工作,落实水库精致监管,着力落实“三改革四推动”工作措施,革新运行机制,实现水库面貌更新。

(一)“三改革”:

一是改革经营方式,实现经营规范化。逐步规范小型水库承包经营活动,由镇街作为管理主体统一组织实施发包工作,采取市场公开询价方式全部或分片发包,实现水库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避免分散发包带来的合同纠纷问题,充分发挥水库灌溉、供水等效益。

二是改革管护主体,实现管理专业化。市政府是全市小型水库管护责任主体,镇街履行属地职责。根据《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2号)规定,对水库防汛安全和日常管护职责进行剥离,将防汛责任主体确定为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充分考虑工程管理现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择优聘用第三方符合资质的水库维修养护单位,将日常管护责任主体交由第三方单位,由其制定水库管护人员聘用方案,按要求签订劳动协议,统一组织实施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市水利局、镇人民政府与第三方单位实行联合督导,对全市小型水库实行统一管理,全面负责103座小型水库的管护工作,实现运维管护专业化。进一步规范主管单位、产权所有者、使用经营者的行为。按照小型水库分级管理原则,本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负责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其中,政府责任人对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和落实管护经费,划定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落实防汛物资和组建防汛抢险队伍。主管部门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负责所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申报,申请划定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组织制定水库应急预案,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员履行职责,并对其开展培训和考核,组织水库的安全鉴定、安全检查,制定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规划,审核监督管护经费使用,监督水库承包经营活动,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管理单位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水库日常维护、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落实水库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水库安全监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控制运行、险情上报、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安全保卫等工作,落实水库管护员和水库日常经营管理。第三方维修养护单位负责全面统筹组织103座水库的管护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水库管护员招收聘用和管理、水库工程日常养护和维修,以及编制整理工作档案并提交至市水利局档案室归档。

三是改革管理方式,实现管理信用化。为加强我市小型水库管护工作人员信用管理,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自我守信、率先用信、维护公信”良好氛围,促进水库运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乳山市信用“五进”工程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推动实行“信用管护”,落实水库精致监管,创新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库监督管理机制,对聘任的水库管护人员实行管护主体、管理单位、主管部门“三级联考”的信用考核和监管制度。由第三方单位组织建立健全水库管护信用档案,管护人员主动作出公开信用承诺,将信用承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将信用记录、信用积分等与管护人员信用考核挂钩,通过实行信用承诺制度,实现管理信用化,通过积分激励等措施使水库的管护由“要我管”变成“我要管”,有效提升水库管护效率。

(二)“四推动”:

一是推动进一步明确管理和保护范围。小型水库管理范围:①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及其它设施;②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③大坝坡脚外30至50米,大坝坝端以外30至100米;④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以外10至50米。小型水库保护范围:①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②大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至100米;③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250米。

二是推动进一步落实管护经费。管护经费来源。根据《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中“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小型水库纳入公益事业范畴,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相关规定和《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省市县应按照1:1:1比例配齐管护资金,按照每座小(一)型水库6万元、每座小(二)型水库3万元标准,全市共103座小型水库,小(一)型14座、小(二)型89座,管护资金合计351万元(省、威海市、乳山市各117万元)。其中,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91万元/年,管护人员经费60万元/年〔水库人员聘用经费小(一)型1.5万元/年·座,小(二)型0.4万元/年·座〕。管护人员经费来源。根据《乳山市小型水库管护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考核标准,专职管护人员考核由第三方管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打分,并按照考核结果对专职管理人员逐一赋分,最终考核结果由第三方管护单位报市水利局审核备案。由市水利局结合水库管护考核情况,申请拨付相应经费至第三方单位,第三方单位根据上述资金分配原则予以资金分配。对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专职管理人员工资每年度考核结束后由第三方单位一次性拨付至个人账户。维修养护经费来源。维修养护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大坝、放水洞、溢洪道及管理设施等方面。由市水利局负责申请拨付相应经费至第三方单位,并由第三方单位根据资金安排统一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水库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具体工程,确保水库各项工程符合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及安全运行管理需要。

三是推动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水利局要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补充完善小型水库档案资料,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健全完善水库管理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水库工程调度运用、巡视检查、维修养护等各项制度并做好记录。

四是推动进一步打造红色样板水库片区。依托“红色资源”优势,围绕马石山十勇士纪念馆、胶东育儿所纪念馆、胶东公学历史陈列馆等红色印迹,规划打造马石山水库、下石硼水库等系列红色样板水库,创新激活红色潜能,形成红色水库片区,切实发挥红色样板水库惠民利民的生态效益,为水库下游土地提供充足的灌溉水源,逐渐凸显“水惠民生”党建品牌,使红色资源与水利工作有效衔接,助力乡村振兴。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乳山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将创建示范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精心组织,统筹推进,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时限要求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

2.做好协调共创。各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共同协调做好示范县创建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管护经费的筹措落实和使用监督;市水利局负责统筹指导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落实小型水库管护考核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小型水库新建管理房等的土地协调保障;各镇人民政府统筹负责辖区水库的具体创建任务。

3.加强信息公开。市水利局要统筹各相关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4.做好经验总结。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及时总结有关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1.乳山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验收标准

2.乳山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乳山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验收标准

分类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赋分原则

备注及需

提供材料

一、管理组织

(8分)

1

组织机构

(5分)

印发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按规定明确管护主体。

3

由县级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样板县创建方案,未印发方案的,验收不合格。

明确县级政府是小型水库管护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履行属地职责,管护主体和属地职责不符合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深化改革方案、明确管护主体等相关文件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1

未成立领导小组或推进工作协调小组的,此项不得分。

相关会议纪要及资料等

制定年度开展计划

1

未制定或出台年度计划的,扣1分;未按计划组织实施的,扣0.5分。

工作计划及相关实施材料

2

体制机制

(2分)

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小型水库管护模式

2

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区域化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或者成效良好的其他专业化管护模式,得2分。

相关文件、材料

3

安全责任落实

(1分)

汛前落实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

1

1.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未落实(未以正式文件及公共媒体进行公布、现场未设置公告牌的均视为未落实)的,验收不合格。

2.工程现场公告牌中责任人姓名、职务、电话等信息不全或更新不及时的扣0.5-1分。

公布文件、媒体、现场公告材料

二、日常管理

(14分)

4

注册登记及安全鉴定

(2.5分)

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0.5

未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的验收不合格。注册登记信息未及时变更或有误的扣0.5分。

注册登记资料

及时开展大坝安全鉴定

2

1.未按规定开展大坝安全鉴定(鉴定单位资质、鉴定程序均应符合要求),验收不合格。

2.安全鉴定提出问题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的,扣1分;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扣0.5分。

3.现场发现明显病险问题,安全鉴定未提及或分析不到位的,扣1-2分。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及审定意见;隐患处置有关资料。

5

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

(4.5分)

行政责任人

1.5

按照《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主要职责(试行)》履职,视检查情况酌情扣0.5-1.5分。

现场面谈或电话询问相关人员、查看工作记录

技术责任人

1.5

按照《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主要职责(试行)》履职,视检查情况酌情扣0.5-1.5分。

现场面谈或电话询问相关人员、查看工作记录

巡查责任人

1.5

按照《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主要职责(试行)》履职,视检查情况酌情扣0.5-1.5分。

现场面谈或电话询问相关人员

6

检查考核

(4分)

根据管理模式,制定符合实际的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依据考核办法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得到合理运用

2

县级人民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未制定并印发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的,扣2分;未按照考核办法开展考核的,扣1分;考核结果未得到有效利用的,扣0.5-1分。

相关过程性资料、文件及档案

依据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和《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2

在国家和省组织的督查、暗访等检查中被约谈以上形式追责的每次扣2分;发现问题未整改落实的,每项扣0.5分;发现重大问题、隐患且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验收不合格。

监督检查相关资料

7

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

(3分)

水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齐全完备并明示;按照“一库一档”要求建立水库管理档案,档案内容齐全完整,管理规范

3

1.未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标准范本(试行)》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扣0.5-2分;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扣0.5-1分;未明示或明示不齐全扣0.5-1分。

2.未建立水库管理档案且未在县或乡集中存放的,扣2分;档案内容(包括工程技术档案、除险加固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维修养护档案、工作考核档案)每缺1项扣1分。

3.档案管理不规范、查找不便的,扣0.5-2分。

1.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日常巡查、观测等相关资料。

2.相关档案资料。

三、工程养护

(61分)

8

管护经费

(15分)

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落实渠道,经费落实到位,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15

重点考核2个年度管护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1.管护经费未足额落实到位的,验收不合格。

2经费使用中存在违规、违法现象的,验收不合格。

3.县级管护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扣5分。

4.上一年度维修养护项目经费支付低于90%(除质保金外)的,扣10分;本年度维修养护项目经费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的,扣2-5分。

5.上一年度巡查管护人员费用未支付到位的,扣5分;本年度人员费用未按约定及时发放、有拖欠现象的,扣2-5分。

6.管护经费未实行专账(明细账或单独账页)核算的,扣5分。

1.管护经费落实标准:小(1)型水库不低于6万元/年·座、小(2)型水库不低于3万元/年·座。

2.市、县级预算批复文件,财政下达资金文件。

3.相关拨款、收款凭证。

4.巡查管护人员费用发放凭证。

5.相关账簿(明细账或单独账页)、财务报表、有关凭证。

6.维修养护经费付款凭证和收款凭证。

9

巡查管护人员

(6分)

落实水库巡查管护人员,并签订规范的聘用协议 

2

1.未落实巡查管护人员(社会化落实管护人员的,需有相应协议或责任书等),验收不合格。协议或责任书中未明确双方的权益、责任、义务的,扣1分。

2.无巡查管护人员名单、电话、住址等基本信息或信息不全、不准确的,扣0.5-1分。

1.巡查管护人员名单、花名册及有关基本信息。

2.需提供巡查管护人员选取及确定的协议。

组织对巡查管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

1.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需经过培训后上岗,巡查管护人员培训达不到100%的,验收不合格。

2.未每年组织对巡查管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的,扣1分。

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资料、证书、简讯、照片、视频等有关证明材料。

人员业务能力较强,能够切实履行巡查管护职责。各项记录齐全完备

2

不能切实履行巡查管护职责,无工程巡查记录及水位观测记录的,验收不合格;记录不规范、检查内容不全的扣0.5-2分。

巡查管护各项记录

建立巡查管护人员考核激励机制

1

未建立巡查管护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并开展考核的,扣1分;考核结果未有效利用的,扣0.5分。

小型水库考核办法,相关考核及奖惩资料。

10

工程养护

(30分)

水库大坝、放水洞、溢洪道、水闸等设施管护情况

30

1.水库大坝、放水洞、溢洪道、水闸等存在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验收不合格。

2.坝顶不平整扣1-5分;杂草丛生、不整洁卫生或有种植现象的扣1-5分。

3.路沿石有破损、设置不规范的扣1-5分。

4.坝坡存在坍塌、松动、剥蚀、破损、裂缝、坑洞、冲沟、缺土、雨淋沟等现象的,每处扣1-3分。坝坡杂草丛生,存有灌木高杆植物,有乱石、垃圾,不整洁的,扣1-5分。有违规线杆、树根、树桩等现象的扣1-5分。

5.护坡草皮修剪不及时扣1-3分;草皮缺损扣1-5分。

6.坝顶、坝肩、坝坡及坝脚等排水设施不完善,排水不畅的,扣2-5分;排水沟堵塞的,扣1-3分;排水沟有破损的,扣1-3分。

7.坝后排水体杂草丛生、有线杆、树桩、有坍塌缺损等现象的,扣1-5分。

8.坝后管理范围内(坝脚30米以内)存在坑塘、打井、俢坟等现象的,扣2-5分。

9.坝后有渗漏明流未按规范开展观测、分析的,扣1-3分;有大面积渗漏明流严重影响工程安全的此项不得分。

10.溢洪道不通畅,存在围网、网桩、侵占等现象的,扣5-10分;溢洪道控制堰、边墙破损、基础淘刷扣2-5分。

11.启闭设施启闭不灵活的,扣4分;启闭设施和金属结构锈蚀、破损、养护不到位的,扣1-3分。

12.放水洞洞身存在漏水未按规范开展观测、分析的,扣1-5分。

13.启闭机房脏乱差、不整洁的,扣1-3分。

14.坝后管理范围内未清理、巡查通道不满足工程巡查需要,影响工程巡查的,扣1-5分。

15.其他影响工程安全的行为和事项,每发现一处扣1-5分。

现场查看,按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现场评判

11

维修养护项目管理

(5分)

有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管护主体按照规定对维修养护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报告;维修养护项目质量合格

5

1.未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扣3分;计划未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扣1分;计划内容不全面,缺少工程存在问题、维修养护内容、工程量及投资、施工安排等方面内容的,每项扣1分。

2.选定的维修养护企业无水利等相关业务资质的,扣2分。

3.未签订维修养护合同的,扣2分;维修养护合同款项不齐全、内容不合理的,扣1分。

4.上一年度维修养护项目未完成验收的,扣1分。

5.维修养护项目质量差的,扣2-5分。

1.乡(镇、街道办)水利站提报、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2.维修养护单位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3.维修养护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维修养护项目验收报告。

12

水库

环境

(5分)

水库环境整洁,水库工程完整

5

1.工程管理范围内存有乱堆乱放、晾晒粮草、垃圾等行为和事项的,扣1-3分;存在垃圾围坝的,扣3-5分。

2.水库工程存在人为破坏现象的,扣1-5分。

3.水库管理范围内存有违章建筑的,每处扣2分;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工程安全的,验收不合格。

现场查看

四、工程运行

(17分)

13

调度

运用

(4分)

编制调度运用方案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方案可操作性强,严格执行调度运行方案,无违规蓄水现象

4

1.未编制调度运用方案或调度运用方案未经批复的,此项不得分。

2.方案可操作性不强、调度方式不符合工程实际扣1-3分。

3.未严格执行调度运行方案,存在违规蓄水现象扣2-4分。

4.启闭设施无操作运行记录扣2分;操作运行记录不规范扣0.5-1分。

1.调度运用方案及批复文件。

2.工程调度运行记录。

14

应急

管理

(5分)

编制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并按管理权限,由县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复,预案可操作性强,按预案要求完善相关设施、落实各项措施,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

5

1.未编制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或预案未经批复的,此项不得分。

2.预案操作性不强扣1-3分。

3.未按预案要求落实应急抢险队伍的,扣2分。

4.现场未储备救生衣、照明、报警、编织袋、铁锹、砂石料等必要防汛物资的,扣2分。

5.防汛道路和通信手段不能满足应急抢险需要的,扣1-3分。

6.预案未演练扣2分。

1.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及批复文件。

2.预案演练有关资料。

3.抢险队伍、物资等台账。

4.现场查看

15

管理

设施

(8分)

管理房符合要求,水尺(水位标识)设置规范,工程管理界限明确,各类标志标牌明显齐全;积极应用水雨情遥测、工程监测、监视、预警预报等现代化管理技术,应用良好

8

1.无管理房的,验收不合格;管理房及设施配备不满足工程管理需求的,扣0.5-2分;管理房内脏乱差的,扣0.5-1分。

2.无水位测量设施的,验收不合格。

3.无水尺(水位标识)的,扣2分;水尺(水位标识)设置不规范、不清晰,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扣1分。

4.未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验收不合格。工程管理范围界桩不齐全、不明显、埋设不规范扣0.5-1分;管理范围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扣0.5-2分;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未现场明示的,扣1分。

5.警示标志、标语、特征水位线等标识标牌类别不全或数量不够的,扣0.5-2分;标识不清晰扣0.5-1分。

6.未建设水位、雨量自动监测设施扣2分;自动监测、监控等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扣1分;监测数据不准确的扣1分。

现场查看

五、制度创新︵

加分项︶

16

深化

改革

制度

创新

(5分)

突破难点

5

对现有管理模式进一步探索升级完善,有突出表现或有重大突破的,可适当加1-2分;管理经验在省、市级范围推广的,可适当加1-3分。

会议材料、发言、简报等相关资料。

备注:

1.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工程监管、工程养护、工程运行、制度创新等5个方面16项指标25个考核点。每项考核指标设定具体分值,1-4项为基础项考核,满分为100分;第5项加分项,满分为5分;

2.每项扣分累计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3.考核工作以县为单元开展考核。抽查考核分值为全部抽查工程考核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水库抽取方式为随机抽取,每个县原则上抽取不少于1座小(1)型、2座小(2)型水库,每一个被抽查的工程单独赋分。

附件2

乳山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姜春龙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副组长:毕建武  市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孙福斌  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王  庆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于晓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新伟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于  鹏  夏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晓岩  乳山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昱鹏  海阳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杰  白沙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傲  大孤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飞  徐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矫学顺  南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段  鹏  冯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丁  林  下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军磊  午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山  崖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洪峰  诸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邵  鹏  育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伟杰  乳山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毕建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