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一)政策依据
1.《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2.《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
3.《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威人社字〔2020〕25号)
(二)补贴范围和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1.毕业年度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用人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书。
3.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社会保险的补贴期限为12个月。
(四)申办程序
1.补贴申报。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实行一次性集中申报,申报时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招用高校毕业生名单;(4)毕业证;(5)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6)《劳动合同》。
2.审核拨付。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小微企业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核汇总。将审核意见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人社部门资金专户,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咨询电话:0631-6653316
详见山东政务服务网: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http://whrszwfw.sd.gov.cn/rushan/icity/proinfo/index4gg?id=37bb1551-578e-4759-a4e2-66ee4a2b36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