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2022年环境质量公报
  • 发布日期:2023-01-30 15:11:49
  •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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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 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进一步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到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二、水环境

全市2条主要河流3个考核断面水质均优于或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龙角山水库和乳山河水源地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市2个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依据上级部门反馈的国控点位监测情况,乳山市海水水质优良率100%。

三、环境空气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优良率为91.8%。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分别为5μg/m3、18μg/m3、39μg/m3、1.2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分别为20μg/m3、144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6,同比改善8.3%,六项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四项指标分别同比改善16.7%、18.2%、2.5%、20.0%。

全市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6.57至7.30之间,pH值均大于5.60,全市未出现酸雨。

四、声环境

全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41.0~68.0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较好”等级。

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63.3~71.4分贝,乳山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好”等级。

全市1至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昼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相应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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