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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乳山市科学技术局等3部门
    • 主题分类:科技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3-11-10
    • 公开发布日期:2023-11-10
    • 发文字号:乳科发〔2023〕14号
    • 所属单位:乳山市科学技术局等3部门

    乳山市科学技术局  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乳山市创新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乳科发20231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各类创新平台服务管理,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联合制定了《乳山市创新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乳山市科学技术局  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0日 


    乳山市创新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乳山市创新平台发展,实现科学、规范和高效的管理,引导市重点产业领域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市创新平台建设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平台建设以坚持市场导向、凝聚创新资源为原则,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促进“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为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创新平台是乳山创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服务管理单位包括乳山科学技术局、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平台包括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各运行服务管理单位责任分工:

    乳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的推荐指导具体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推荐指导具体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的推荐指导具体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各运行服务管理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按照乳山市产业发展需求,重点鼓励头部企业、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等建设各类创新平台配合国家、省、市级做好创新平台的组织推荐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2.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创新平台建设方向和重点领域,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协调解决创新平台科研条件改善、项目研发投入、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问题

    3.指导、协调各类创新平台按照建设计划运行和管理为创新平台的运行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根据上级安排做好创新平台的绩效评价、动态管理等工作

    4.配合上级完成其他服务管理工作,履行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 管理方式

    第六条 各运行服务管理单位根据上级出台的管理办法主动开展服务工作、定期调度平台进展、汇总平台服务成效。

    第七条 创新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对运行良好、绩效突出的创新平台,择优推荐申报各类项目;对于无法继续运营,不参加或不配合考核评估的平台,按照上级平台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乳山市科学技术局、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