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公示
  • 发布日期:2023-11-14 11:10:32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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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威海市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威字号〔2023〕23号)等文件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现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20日

监督电话:0631-6653316

附件:2023年度乳山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拟发放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