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乳山“海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乳发〔2017〕13号)、《关于深化实施“海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乳发〔2018〕17号)以及2019年修订内容、《关于印发<修订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鼓励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室字〔2020〕14号)、《关于印发<乳山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乳人组发〔2021〕6号)、《关于印发<乳山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乳人组发〔2022〕1号)等文件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乳山市大中专毕业生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威海政策申报时间:11月23日—12月15日
乳山政策申报时间:11月28日—12月20日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特别说明:
1.以下政策中的大中专毕业生是指全日制中专生(含技校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包括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在校生是指参加统一中考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生(技校生)。
2.享受补贴政策按照大学生首次来乳就业缴纳社保年度实施,例如2019年首次来乳享受政策即2019年度补贴政策,不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威海政策以来威海就业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3.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
4.此公告涉及乳山市海纳英才计划、乳山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等相关补贴。符合威海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政策优先申请威海政策。
5.威海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相关补贴申报:请按照威海人社网站公告在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申报(12月15日前)
https://rsj.weihai.gov.cn/art/2023/11/23/art_45565_4141867.html
注意:本次威海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为该政策最后一次首次申领,已享受补贴的人员不受影响。本次补贴申领由企业自行申报,请企业按时、按要求进行筛选申报,避免因错漏对员工造成损失。
(一)符合《关于实施乳山“海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乳发〔2017〕13号)政策规定人员。即2017年首次在我市企业(含依法注册的各类私营生产性服务组织,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就业的全日制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不限)。到我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证,以及到金融、规划、检验检测等领域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1.住房补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分别享受硕士800元、博士1000元住房补贴,享受期限3年,按年度发放。
2.工作补贴。在我市工作满3年后(已领完住房补贴),每人每月分别享受硕士2000元、博士5000元工作补贴,享受期限2年。
3.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工作满3年后,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分别为本科3万元(仅限211和985工程大学毕业)、硕士5万元、博士10万元。(2017年首次来乳就业人员可申请)
注意:因青年人才政策调整,“2017年海纳英才计划”政策执行已满五年,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执行办法,本年度不再受理“2017年海纳英才计划”补贴首次申领,已享受该政策的人员不受影响,可继续享受至政策期满。
(二)《关于深化实施“海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乳发〔2018〕17号)政策规定人员。即2018年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度不限)。到我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证,以及到金融、规划、检验检测等领域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可参照执行。(2019年修订政策增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教育系统招考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也可参照执行。)
1.生活补贴。对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从正式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起,每人每月分别享受500元、1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3年。(2019年首次来乳就业政策提高: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从正式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起,每人每月分别享受1000元、2000元、5000元生活补贴)
2.工作补贴。在我市工作满3年后(已领完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分别享受本科800元、硕士2000元、博士5000元工作补贴,享受期限2年。
3.购房补贴。连续工作满3年后,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2018-2019年首次来乳就业人员可申请)
(三)《关于印发<修订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鼓励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室字〔2020〕14号)政策规定人员。即2020年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专生(技校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申领条件:毕业8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下同)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2)硕士研究生申领条件:毕业5年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3)本科生和专科生申领条件:毕业5年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4)中专生(技校生)申领条件:择业期内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以上所指规定企业为我市范围内非公有制企业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工业、农业等生产型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服务保障及金融保险等类型企业,劳务派遣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经请示市人才领导小组决定不予补贴的单位)。
1.生活补贴。对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中专生(技校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别享受400 元、500 元、1000 元、2000 元、5000 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3 年。
2.购房补贴。连续工作满3年后,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大中专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为1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2020年首次来乳就业人员可申请)
(四)《关于印发<乳山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乳人组发〔2021〕6号)政策规定人员。即2021年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专生(技校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申领条件:毕业8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下同)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2)硕士研究生申领条件:毕业5年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3)本科生和专科生申领条件:毕业5年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4)中专生(技校生)申领条件:择业期内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以上所指规定企业为我市范围内非公有制企业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工业、农业等生产型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服务保障及金融保险等类型企业,劳务派遣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经请示市人才领导小组决定不予补贴的单位)。
租房和生活补贴。对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中专生(技校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别享受400 元、500 元、1000 元、2000 元、5000 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3 年,按年度发放。
(五)《关于印发<乳山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乳人组发〔2022〕1号) 政策规定人员。即2022年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专生(技校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2022年以来在我市企业参加就业实习3个月及以上的大中专在校生。
(1)博士研究生申领条件:毕业8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下同)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2)硕士研究生申领条件:毕业5年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3)本科生和专科生申领条件:毕业5年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4)中专生(技校生)申领条件:择业期内首次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缴纳社保)工作。
以上所指规定企业为我市范围内非公有制企业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工业、农业等生产型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服务保障及金融保险等类型企业,劳务派遣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经请示市人才领导小组决定不予补贴的单位)。
1.租房和生活补贴。对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中专生(技校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别享受400 元、500 元、1000 元、2000 元、5000 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3 年,按年度发放。
2.大中专在校生实习补贴。在校期间来我市企业参加就业实习,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中专(技校)生,每月分别享受1200 元、800 元、500元、400 元、300 元的实习补贴,享受期限3-12 个月,按年度发放。
以上所有补贴符合上级人才政策的按照支持力度大的政策执行,相同标准的优先执行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政策,同类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材料报送与审核要求
各项补贴申报材料及表格(见附件),需由单位填写盖章后,请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科(乳山市政务服务大厅2楼215室)。
电子版报送要求:邮件主题为2023年度大学生补贴+单位名称,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补贴申报人员花名册,信件注明单位补贴申报具体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及资金发放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将拟申报人员名单在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并留取公示照片,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人社部门反映。审核结束后,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统一进行公示,并予以发放。
五、工作要求
1.此次补贴申报工作时间紧、范围大,请各单位指派专人做好申报工作,如违规造假、徇私舞弊,发现问题后,将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2.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均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本年度招募人员应及时进行网签。
3.本年度及明年有新招用的海外留学人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登记,以免影响政策享受
4.申报人员月工资额须超过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合同签订单位和保险缴纳、工资发放单位须一致;往期未申报人员,可按要求进行补报。
联系电话:0631-6653316
联 系 人:高校毕业生服务科
电子邮箱:rushanzhaopin@163.com
2023年乳山市大中专毕业生补贴提交材料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