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004366958U/2023-03957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3-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乳山市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 16:25:50
  • 文章来源:乳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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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适度减轻贫困大病患者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病患者的医疗负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为具有乳山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大病患者。

(一)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手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不含单纯购药)及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部分按适当比例给予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二)对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农村低保标准200%为:19200元/人/年;城镇低保标准200%为:24024元/人/年),原则上对其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手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不含单纯购药)及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3万元的,按适当比例给予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二、资金来源

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

三、救助原则

(一)应助全助。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全部得到救助。

(二)公平公开。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居)务公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慈善大病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时间要求。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家庭,其住院结算单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实施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患者申请表》  (http://www.rushan.gov.cn/col/col69890/index.html可下载)一式2份,并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本人农商银行卡复印件,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明细单或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理赔单据等原件,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个人承诺书。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一级残疾人病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二)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交审核承诺书,同时对拟救助大病患者名单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慈善总会审核。

(三)市慈善总会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在乳山市政府网站和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五、工作要求

实施慈善大病救助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摸清底数,规范操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于2024年1月5日前将大病患者的申请材料报市慈善总会。

附件:1.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患者申请表

2.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患者汇总表

3.个人承诺书

4.审核承诺书

5.家庭收入证明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


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患者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家庭

住址


所患

疾病


住院医疗费

年医疗费总额

(元)

医疗保险

报销

(元)

政策性

救助

(元)

工会

报销

(元)

商业险

报销

(元)

公益平台求助

(元)

自负

医疗费

(元)








家庭类别

低保(  )特困(  )脱贫人口(  )一级残疾人(  )其他(  )

本人(代签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完全属实。

本人(代签人)签名:              代签人与本人关系: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意见

镇(街)意见

市慈善总会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盖章)

附件2

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患者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困难家庭类型(低保、特困、一级残疾、脱贫人口、支出3万以上)

所患疾病

家庭年总收入(元)

家庭人口数

个人自负

医疗费

(元)

慈善大病

救助额

(元)

银行卡号









































































填报人:                    审核人:                 负责人:

注:此表中序号与申请表排序对应并装订成册

附件3

个人承诺书

本人在申请2023年度乳山市慈善大病救助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与事实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放弃申请,足额退还救助金。同时接受按照《乳山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乳山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乳山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以“虚假申报、虚假承诺的”给予信用扣减30分的决定。

承诺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4

审核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2023年慈善大病救助工作,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良好形象,特签订本承诺书。

1.严格按照我市2023年慈善大病救助方案标准对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绝不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3.积极监督慈善大病救助工作的开展,对出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切实做到应助尽助。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请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同时按照《乳山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乳山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乳山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以“虚假申报、虚假承诺的”给予信用扣减30分。

村(居)审核人:

村“两委”干部:

镇(街)民政办审核人:

镇(街)分管领导:    

村(居)(盖章)                镇(街)(盖章)

附件5

乳山市202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家庭收入证明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总收入(元)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总收入(元)


家庭人口数(含未婚子女)(人)


已婚、离异子女人数(人)


未婚子女

未婚子女1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总收入(元)


未婚子女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总收入(元)


已婚子女

已婚子女1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总收入(元)


已婚子女1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总收入(元)


已婚子女1家庭人口数(人)


因病残医疗或康复支出(元)


该户需赡养、抚养人数(人)


该户赡养费(元)


已婚子女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总收入(元)


已婚子女2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总收入(元)


已婚子女2家庭人口数(人)


因病残医疗或康复支出(元)


该户需赡养、抚养人数(人)


该户赡养费(元)


已婚子女3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总收入(元)


已婚子女3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总收入(元)


已婚子女3家庭人口数(人)


因病残医疗或康复支出(元)


该户需赡养、抚养人数(人)


该户赡养费(元)


本年度申请人家庭收入合计(元)


村(居)盖章

镇(街)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慈善总会:0631-6663342   崖子镇:0631-6386026 

午极镇:0631-6504860  城区街道:0631-6664655   

夏村镇:0631-6665893  育黎镇:0631-6088315  

乳山口镇:0631-6768803   诸往镇:0631-6366140 

徐家镇:0631-6780032  海阳所镇:0631-6752212  

冯家镇:0631-6463642  南黄镇:0631-6481003

白沙滩镇:0631-6088660   下初镇:0631-6015237 

大孤山镇:0631-6715102   乳山寨镇:0631-683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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