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004366958U/2023-03956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3-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乳山市2023年度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救助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 16:24:21
  • 文章来源:乳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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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度减轻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家庭的医疗负担,乳山市慈善总会2023年开展贫困家庭未成年人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2.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孤儿、困境儿童,低保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市总工会确定为困难职工家庭及其他困难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的未成年人;    4. 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自负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以上。个人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自负金额是指,个人年度住院和门诊总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及其他社会救助等余下部分。

二、救助标准

根据申请救助患者家庭经济状况对个人医疗费用自负金额,即个人住院和门诊总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及其他社会救助等余下部分,按照适当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资金来源

救助资金从市慈善总会善款中列支,约10万元。

四、救助原则

(一)应助全助。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全部得到救助。

(二)公平公开。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名单列入村(居)务公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程序

(一)申请救助患者监护人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并提供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农商银行卡复印件,医疗费用单据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等,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二)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交审核承诺书,同时对拟救助大病患者名单进行公示;镇(街)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慈善总会审核。

(三)市慈善总会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在乳山市政府网站和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六、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摸清底数,规范操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于2024年1月5日前将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的申请材料报市慈善总会。

附件:1.2023年度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救助申请表

2.2023年度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救助汇总表

3.个人承诺书

4.审核承诺书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

2023年度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救助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家庭

住址


所患

疾病


自负医疗费

年医疗费总额

(元)

医疗保险

报销

(元)

医疗救助

(元)

工会

救助(元)

商业险

报销

(元)

公益平台求助

(元)

自负

医疗费

(元)








家庭类别

低保(  )孤儿(  )脱贫人口(  )困境儿童(  )其他(  )

本人(监护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完全属实。

本人(监护人)签名:              监护人与本人关系: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意见

镇(街)意见

市慈善总会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盖章)

附件2

2023年度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救助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患者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困难家庭类型

所患疾病

父亲

(监护人)

姓名

父亲

(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母亲

(监护人)

姓名

母亲

(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个人自负

医疗费

(元)

银行卡号















































































填报人:                    审核人:                 负责人:

注:此表中序号与申请表排序对应并装订成册

附件3

个人承诺书

本人在申请2023年度乳山市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救助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与事实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放弃申请,足额退还救助金。同时接受按照《乳山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乳山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乳山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以“虚假申报、虚假承诺的”给予信用扣减30分的决定。

承诺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4

审核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2023年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救助工作,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良好形象,特签订本承诺书。

1.严格按照我市2023年贫困未成年人大病患者救助方案标准对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绝不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3.积极监督慈善大病救助工作的开展,对出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切实做到应助尽助。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请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同时按照《乳山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乳山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乳山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以“虚假申报、虚假承诺的”给予信用扣减30分。

村(居)审核人:

镇(街)民政办审核人:

镇(街)分管领导:    

村(居)(盖章)                镇(街)(盖章)

联系电话:

慈善总会:0631-6663342   崖子镇:0631-6386026  午极镇:0631-6504860

城区街道:0631-6664655   夏村镇:0631-6665893  育黎镇:0631-6088315

乳山口镇:0631-6768803   诸往镇:0631-6366140  徐家镇:0631-6780032

海阳所镇:0631-6752212   冯家镇:0631-6463642  南黄镇:0631-6481003

白沙滩镇:0631-6088660   下初镇:0631-6015237  大孤山镇:0631-6715102     乳山寨镇:0631-6833567              

2023度年乳山市贫困患者未成年人大病救助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