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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消费矛盾纠纷化解成效,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以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近年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企业端出发,积极探索消费纠纷的源头化解,运用多种渠道,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
线下线上相结合,调解公示两并行。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商户自愿参与为前提,以推动行业自律、企业自我提升为目标,鼓励引导辖区大规模企业、商场、超市等在各自经营场所内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方便消费纠纷现场反映、现场化解,截至目前全市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15个,化解消费纠纷589件,其中,年内新增服务站3个,年内化解消费纠纷28件。同时,消费维权服务站依托线上“消费维权智慧微平台”,积极响应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通过“曝光台”、“服务站投诉公示”功能模块,把企业的自我监督与消费维权诉求化解率相结合,把企业的品牌提升和广大消费者满意率相结合,促使经营者积极主动和解消费争议,诚信经营做好服务;通过“消费警示提醒”、“典型案例解读”功能模块,便于消费者获取、查阅消费信息,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避开消费陷阱。
315平台数据赋能,消费者企业双方参与。一方面引导企业通过12315平台企业在线消费争议解决机制(ODR)化解纠纷,由消费者自主选择,通过消费投诉直接反馈到企业账号的方式,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单独对线”,促使双方在线协商和解,不仅提升消费纠纷解决化解速度,也为企业掌握产品服务问题,了解消费者偏好,发现自身不足增添新渠道。截至目前开通ODR企业333家,年内通过ODR机制企业处理在线诉求67件,纠纷化解成功率72.73%。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依托“全国12315平台”数据,由消费者在投诉反映环节先行同意,通过将市场监管部门以行政调解方式化解消费纠纷的情况作为公示重要内容,方便消费者线上查阅企业诉求相关信息的同时,引导经营者主动健全和完善内部自我监督管理提升制度,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改进经营行为,从根源上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消费氛围,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自公示开始至今,已公示消费投诉信息12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