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004367045M/2023-04175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时间: 2023-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乳山市能源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 16:25:27
  • 文章来源: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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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威安办发〔2023〕66号)要求,市发改局决定自即日起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年”主题,全面落实能源领域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结合能源领域12、1、2月份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和岁末年初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风险研判,扎实推进全市能源领域危险作业、防火防爆、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项目等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决杜绝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推动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共性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边对照检查、边改进落实、边总结提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研究制定本部门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督促引导行业领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

员学习,在各层面广泛营造“学、思、践、悟”的浓厚氛围。

(二)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要求,深入查摆属地管理责任、“三管三必须”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系统总结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问责的做法及成效,客观分析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变化、重要成就和创新措施,深刻剖析问题不足,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措施。

(三)围绕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问题,聚焦能源行业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研究决策一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健全完善一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落实一批安全生产“人、财、物”方面的保障要素,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本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知,研究形成本部门的固化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常态、长效。

三、重点攻坚任务

(一)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各能源企业要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作为“百日攻坚”行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对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结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工程外包管理、爆破、吊装、动火作业、预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环节及场所,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整治闭环,防范一般以上事故发生。

(二)强化全员教育培训。一是扎实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和全员安全培训落实,深入推进“大培训、大学习、大考试”活动走深走实,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开工“第一课”和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三)强化危险作业风险管控。各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加强对进行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以及临近油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企业的监督检查。

(四)深化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警示标识设置、隔离设施完善有效、危险作业报告制度落实、作业审批、发包监管、现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基本要求落实、专项培训、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个人安全防护、应急救援保障等方面,全面提升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水平。

(五)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对能源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重视不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行不严,液氨、油区、氢站等危险源评估、备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力,氨水区规划布置不规范,自备油罐规划、消防、环评等手续不全,危化品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盲区;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较差、安全管理混乱。

(六)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治理。对照《油气长输管道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重点检查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管道安装、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检查情况;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情况;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爆炸危险场所监测报警装置、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等情况。

(七)防火防爆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风力发电机组、输电线路、电力设备、油气长输管等设备设施周边易燃物未清理或清理不彻底,针对性应急预案缺失或不健全,定期巡检不认真走过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全;发电厂油区、氨区、高低压配电室、煤场、料场等防火重点部位火灾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到位;在生产、储存场所内安排值班、住宿人员超过3人,未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未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八)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管控,防范基建事故发生,深入开展隐患自查,着力提升施工安全水平。发改部门要对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实现“大检查”全覆盖,严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危大工程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直报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能源企业要坚持“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各能源企业要结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要组织专家帮扶指导,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能源企业要聚焦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通过“百日攻坚”行动,真正做到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四)广泛宣传引导。发改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深入挖掘宣传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曝光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