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乳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2-28 17:28:28
  • 文章来源:乳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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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水平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实施乳山“海纳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乳发〔2018〕17号)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乳发〔2018〕17号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乳人组发〔2021〕3号),决定开展第三届“乳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

“乳山市青年科技奖”每三年评选一届,本届评选10人左右。凡在乳山市内工作,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诚信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领域中从事科研、科普、科技创新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和申报人选。

1.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

2.获得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国家级专业学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

3.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实施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4.工程设计中,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设计奖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5.在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资源新发现、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等)工作中,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6.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

7.获威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位);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应用科学或基础科学方面的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的;

8.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已获评山东省、威海市有关人才荣誉称号(具体称号见附件2)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已获评乳山市级除青年科技奖之外的其他荣誉称号的,不在管理期内的可以参加本届评选,在管理期内的可以在退出后参加青年科技奖评选。

二、推荐和评审材料

(一)推荐评审程序。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由各镇(街道)、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推荐本辖区或本系统内(包括行业管理内)符合条件的人选(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3人),统一将申报材料报至市科协。由市科协组织专家对参评者提出评审意见,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命名、颁发证书。

(二)推荐材料。乳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需提供以下材料(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在乳山市政府网站http://www.rush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1.《“乳山青年科技奖”推荐审批表》1份;

2.《“乳山青年科技奖”申报人情况一览表》10份;

3.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1000字以内);

4.科技成果、专利、论文和著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验后退还本人。

(三)材料上报。报送材料时将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注明被推荐人单位、姓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材料明细,前三项推荐材料还需提供电子版(U盘报送)。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市科协人才工作科(市政府办公区综合楼六楼东),联系人:邓林,联系电话:6651286,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要求

开展“乳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青年科技人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对于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真正把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推荐上来,并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编写上报工作。


      附件:1.“乳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审批表.doc

                2.有关省、威海市、乳山市人才荣誉称号.doc

                3.“乳山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     乳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