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从源头严控水生动物疾病传播,提升养殖水产品生物安全水平,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规范产地检疫流程。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行检疫申报制,我市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点设在乳山市海洋发展局监测减灾中心,地址:乳山市府前路4号,电话:0631-6863577。养殖单位可采取申报点填报、电话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申报受理后,乳山市海洋发展局指派官方兽医按照程序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说明合理理由。
二是明确产地检疫范围。根据新修订的《鱼类产地检疫规程》、《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贝类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和范围实施检疫,检疫品种:鱼类、甲壳类(对虾、蟹)、贝壳类(牡蛎、扇贝)。
三是加强检疫出证管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合格证明》通过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出具。经由渔业官方兽医签字并加盖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专用章后,方可离开产地。山东省乳山市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专用章自2023年12月8日开始启用。
公章样式
乳山市海洋发展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