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企业落实60号令明白纸
  • 发布日期:2023-02-16 10:40:16
  • 文章来源: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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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规定》要求:

一、健全企业责任体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规定》要求:

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日管控,是指由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周排查,是指由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排查风险、分析研判、解决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月调度,是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工作汇报,对当月情况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规定》要求:

三、明确履职保障措施。企业要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要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立调整及履职情况记录存档,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重要内容。要组织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应保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规定》要求:

四、完善相关法律责任。依法明确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以及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法律责任。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采纳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否决建议的,属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形;对于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已经依法履职尽责的,不予处罚。

《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已施行。市场监管总局以推动《规定》实施为契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日前,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60号令明白纸来了:

1.建立一张清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2.配备两类人员:食品安全总监(特殊食品及规上企业)、食品安全员。

3.明确人员职责:根据60号令确定的6条总监职责和6条安全员职责,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

4.做好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日管控: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

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每周至少组织1次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发现问题。

月调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

5.建好三本账:《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6.做好两个培训一个考核: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

7.知晓包保干部是谁,发现了什么问题,我是如何整改的。

8.明白包保频次:1个季度1次。

9.知晓包保干部督导的四个方面内容: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