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 发布日期:2023-02-16 14:01:28
  • 文章来源:乳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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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及范围:补助资金补助给收集、转运、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根据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强化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落实,不再对养殖主体进行补偿。

二、补贴标准: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60元。其中,病死猪集中收集点收集补助10元/头;运输环节补助20元/头,从养殖场、户运输到收集点补助10元/头;从收集点运输到无害化处理厂补助10元/头,剩余补助资金用于补助无害化处理厂。其他病死畜禽,补助集中收集点200元/吨;运输环节800元/吨,其中从养殖场、户运输到收集点补助400元/吨,从收集点运输到无害化处理厂补助400元/吨;无害化处理厂补助1000元/吨。

三、咨询电话:0631-6860016

四、受理单位:各乡镇兽医站

五、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夏村镇:0631-6622761

大孤山镇0631-6711050

南黄镇0631-6481168

白沙滩镇0631-6723091

冯家镇0631-6466013    

海阳所镇0631-6793599

徐家镇0631-6781037    

乳山口镇0631-6322459

下初镇0631-6441027    

乳山寨镇0631-6842102

午极镇0631-6501187     

育黎镇0631-6591016

诸往镇0631-6366742

崖子镇0631-6582588

七、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631-6652434

举报地址:乳山市农业农村局(乳山市中苑街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