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范围:补助资金补助给收集、转运、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根据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强化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落实,不再对养殖主体进行补偿。
二、补贴标准: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60元。其中,病死猪集中收集点收集补助10元/头;运输环节补助20元/头,从养殖场、户运输到收集点补助10元/头;从收集点运输到无害化处理厂补助10元/头,剩余补助资金用于补助无害化处理厂。其他病死畜禽,补助集中收集点200元/吨;运输环节800元/吨,其中从养殖场、户运输到收集点补助400元/吨,从收集点运输到无害化处理厂补助400元/吨;无害化处理厂补助1000元/吨。
三、咨询电话:0631-6860016
四、受理单位:各乡镇兽医站
五、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夏村镇:0631-6622761
大孤山镇:0631-6711050
南黄镇:0631-6481168
白沙滩镇:0631-6723091
冯家镇:0631-6466013
海阳所镇:0631-6793599
徐家镇:0631-6781037
乳山口镇:0631-6322459
下初镇:0631-6441027
乳山寨镇:0631-6842102
午极镇:0631-6501187
育黎镇:0631-6591016
诸往镇:0631-6366742
崖子镇:0631-6582588
七、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631-6652434
举报地址:乳山市农业农村局(乳山市中苑街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