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关于工业直线加速器、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2-24 14:06:24
  •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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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0224日我局拟对工业直线加速器、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0224-202303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6660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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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直线加速器、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山东豪迈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乳山市疏港路以北乳山港对面

山东丹波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在1#车间外北侧中间位置新建一座探伤室,包括曝光室、操作室、暗室、洗片室、办公室、会议室,拟购置1台直线加速器和8台X射线探伤机,用于固定(室内)场所无损检测。

1、拟建探伤室由曝光室、控制室、暗室、洗片室等组成。拟对探伤室进行分区管理,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

2、加速器进行作业时,曝光室四周墙体、防护门及通风口外30cm处辐射剂量率小于2.5μSv/h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室顶外30cm处的量率小于100μSv/h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X射线探伤机进行作业时,曝光室四周墙体、防护门及通风口外30cm处辐射剂量率小于2.5μSv/h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室顶外30cm处的剂量率小于100μSv/h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

探伤室周围辐射工作人员所受年辐射剂量、公众成员所受年辐射剂量,均满足本评价采用的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成员年剂量约束值管理要求。

3、曝光室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约为3.1次。非放射性有害气体经通风口排入曝光室室顶外环境,正常无人到达,同时非放射性有害气体产生量较少,在空气中的自身分解时间较短,其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影响较小。

4、公司拟将探伤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专用贮存容器中,危废暂存间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等功能,其外设有规范的警示标志。公司将对危险废物实行联单管理和台账管理,定期委托具备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至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公司拟成立辐射安全领导机构,拟制定各类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