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关于乳山威高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项目拟审批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2-24 16:05:55
  •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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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0224日我局拟对乳山威高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0224-202303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6660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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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威高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中心项目

乳山威高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乳山市青山路45号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乳山威高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拟租赁乳山市东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威海市乳山市青山路45号(城区街道)的现有房屋,建设血液透析中心项目。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运行产生的恶臭,经加强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恶臭可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主体工艺为“化粪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膜+消毒”)处理后,达标排入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输送至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减震、隔离等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