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口镇 2023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2023-02-03 08:50:18
  • 文章来源:乳山市乳山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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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做到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知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综合安监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情况等因素,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视察山东、视察威海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一)对列入计划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且每年检查不少于4家次;

(二)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整改率达到100%;

(三)对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办率达100%;

(四)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到期整改复查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根据镇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乳山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乳政发〔2017〕8号)及《2023年关于落实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职责分工的通知》,确定2023年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一是按照执法计划对列入计划重点监管的危化品、一般工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二是按上级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三是参照省、市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对计划内的一般工商贸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二)进一步深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标准化提升工作,巩固乳山口镇标准化安监队伍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联合执法、举报核查等执法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业务素质,积极组织内部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自发、迫切提高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质。

(三)规范举报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举报核查质量,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办群众举报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报必查,查必反馈。根据修定的《威海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完善举报受理、核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制度、机制。

(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严格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88号令)抓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督促企业制定2023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督导企业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要求重点企业报送应急救援预案,一般企业报送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2023年有效期届满的,督促企业重新组织编制。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乳山口镇安监办现有工作人员4名,参加一线安全生产检查的人员4人。

2023年全年365天,节假日115天,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50天,总法定工作日:4×250=1000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的测算。乳山口镇平时保持至少1人值班(轮流或工作需要),负责接待企业、收发通知、处理文件等工作,工作日为1×250=250天;参加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包括乳山口镇接到举报和陪同市局查处),按每年5起,每起2人参与调查,每起2个工作日调查完毕,工作日为20个;参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专项检查,按每年50家次,每次2人参加,共100个;参加省市异地互查、联合集中执法、省、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机动执法工作日,工作日为50个;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组织企业参加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等)工作日10个;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日10个;办理应急预案备案、职业健康转报工作、出具无事故证明等工作日10个;其他执法工作日总计:450天。

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学习培训(包括参加省市执法培训、模拟执法、收看视频讲座等)工作日40个;参加各类会议(全市会议、视频会议、机关会议、部门内部会议、包村会议等)工作日44个;机关值班工作日40个;参加党支部会议、网格义务劳动、走访、维稳等党群活动工作日共100个;包村事务等工作日100个;病、事假工作日共20个,法定年休假等假期60个。非执法工作日共计:204个。

五、执法检查

在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逐步完善以抽查为主的工作机制,可进行随机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执法方式:

1.日常检查。根据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例行检查,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查处。

2.专项检查。根据不同时段的工作需要和上级工作部署,对特定类型的企业或特定类型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和查处,既有计划内的检查,也有计划外的检查。

3.随机抽查。对列入执法计划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0%。

4.联合检查。根据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乳山口镇相关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其他部门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依法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

(1)当场予以纠正;

(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

(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5)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对检查中拒不配合执法工作、逾期未改正隐患及超出经发局安监科职权范围的,依法移交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形成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

六、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计划安排

(一)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乳政办发〔2012〕51号文的规定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确定2023年度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为9家。

(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对计划内的一般工商贸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不少于17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的原则,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安排、执法检查内容,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二)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逐步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开展执法工作,及时上报执法信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归档工作。

(三)严格执行执法计划制定和备案制度。乳山口镇安监办负责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执法计划报乳山口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报乳山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年度执法计划如有重大调整,要重新履行报批备案程序。

乳山口镇2023年度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共9家)

一、镇内涉氨制冷企业(共3家)

乳山市诚骏冷藏厂

乳山市宇盛水产厂

乳山市东润冷藏厂

二、镇内硅胶企业(共1家)

威海市福斯特硅胶有限公司

三、镇内重点成长型企业(共1家)

威海市利华包装有限公司

四、镇内船舶修造企业(共4家)

乳山市海运造船厂

乳山市永洪修船厂

乳山市永德修船厂

乳山市信德河船舶修理厂

乳山口镇2023年度执法检查抽查单位名单

(共26家)

威海利华包装有限公司

乳山市未来服饰有限公司

威海市福斯特硅胶有限公司

乳山市福泰制衣厂

乳山市明信毛衫厂

乳山市禄源服装加工厂

乳山市润禾毛衫厂

乳山市银合服装厂

乳山市丰泰革制品有限公司

乳山市金岭开发区新义石材厂

乳山市富圆工艺品加工厂

乳山市蓝桥制衣有限公司

威海希娜纺织面料有限公司

乳山市福杰服装厂

乳山众合服饰有限公司

乳山市众宇服装厂

乳山市千一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乳山市海波水产冷藏厂

乳山市东润冷藏厂

乳山市永德修船厂

乳山诚骏冷藏厂

乳山书伟冷库厂

乳山市宇盛水产厂

乳山市信德河船舶修理厂

乳山市永洪修船厂

乳山市海运造船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