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乳山市财政局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
  • 发布日期:2023-02-07 13:55:53
  • 文章来源:乳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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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规范、精准、优质、集成的政府采购电子化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政府采购环境,乳山市财政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增加政府采购模块功能,用于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功能包括采购意向公开、计划管理、预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实现功能一体化、执行规范化、业务标准化”。

 

一、确定政府采购模块的目标

广泛征求各业务科室及采购人的意见,汇集梳理各政府采购参与主体对系统的具体功能要求,并做好充分论证,保证系统功能完善,使用有效。

一是实现功能一体化。预算项目入库、部门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预算指标下达、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采购文件确认、采购结果确认、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资产增加等,均在一体化系统中完成。二是实现执行规范化。各业务环节和管理要求,均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应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章等设定;采购人、监管部门、部门预算管理各岗位的系统角色、业务权限等,均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安排;全面落实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采购执行规范化。三是实现业务标准化。工作场景、操作流程、管理要求、标准模板、参考文本等,均按照法律法规,结合采购实务确定;以常规执行为主,兼顾采购中的常见情形。

二、严格定政府采购模块使用及落实

一是狠抓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做好业务对接,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联络,实时跟进项目进度,重点把控系统模块功能,按时保质实现项目落地。

三、强化政府采购模块应用效果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对各支出科室和全市预算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一体化系统政府模块功能培训,确保预算单位熟练使用模块功能;二是结合一体化系统其他模块功能,实现“预算-采购-支付-资产管理”的政府采购业务横向一体化,有效解决各业务系统间的流程分割、信息孤岛等问题,并为最终实现财政资金全流程可追溯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