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文旅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文旅市场繁荣健康发展,维护国家文化旅游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结合实际,现制定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检查内容:无证经营活动;证件情况;经营行为等
3.检查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4.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每月检查一次
二、对娱乐场所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厅
2.检查内容:无证经营活动;证件情况;文化产品内容情况;经营行为等
3.检查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四条
4.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每月检查一次
三、对营业性演出市场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演出及以演出名义销售物品等活动
2.检查内容:证件(许可证、备案、批准文件)情况、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举办营业性演出单位情况等
3.检查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4.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随演随查
四、对艺术品市场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艺术品经营场所
2.检查内容:备案情况;文化产品内容情况;经营行为等
3.检查依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4.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每半年检查一次
五、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考级机构、承办单位(承办点)、考点
2.检查内容: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审批情况;考级行为等
3.检查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五条
4.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随时备案随时检查
六、对出版物市场(版权)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图书音像报刊经营场所
2.检查内容:无证经营活动;证件情况;进出货单据(凭证)、经营行为;侵权盗版行为等
3.检查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第三条
4.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每月检查一次
七、对印刷企业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印刷厂
2.检查内容:无证经营活动;证件情况;印刷批文;五项制度建立情况;经营行为等
3.检查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4.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每季度检查一次
八、对广播电视检查
1.检查对象:重点是辖区内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2.检查内容:证件情况;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情况;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情况;广播电视内容;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等
3.检查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条、《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三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五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第三条第二款、《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三条
4.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随时发现随时检查
九、对电影市场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影院
2.检查内容:无证经营活动;证件情况;经营行为等
3.检查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电影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4.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每季度检查一次
十、对互联网文化活动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2.检查内容:证件情况;文化服务内容;经营行为等
3.检查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4.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每半年检查一次
十一、对旅游市场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旅行社(分社)、营业部(网点)、导游、领队
2.检查内容:无证经营活动;证件情况;各类旅游合同、相关文件、资料;服务行为;不合理低价游;经营行为等
3.检查依据:《旅游法》第八十五条、《旅行社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四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4.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旅游淡季每两月检查一次,旅游旺季每月检查一次
十二、对文物市场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经营场所、文物违法的法人或个人
2.检查内容: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等七类法人违法案件;经营行为等
3.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
4.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5.检查频次: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经营场所每年检查一次,对文物违法的法人或个人随时发现随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