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社部第28号令);
2.《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
3.《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1号)。
四、申请主体
失业人员
五、受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或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综合柜员、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3.业务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办结。
十、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即时反馈审核办理结果。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6651926
监督电话:0631-6651931
十二、办理地点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深圳路108-7号)
十三、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