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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03月23日我局拟对乳山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第三建材分公司固体废物利用、建筑用石加工生产复合新材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23日-2023年0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6660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乳山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第三建材分公司固体废物利用、建筑用石加工生产复合新材料项目 | 乳山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第三建材分公司 | 乳山市午极镇唐家沟村南 | 山东卓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905m2,本次改造建构筑物面积为4635.5m2,其中改造建筑面积4475.5m2,改造构筑物面积为60m2,主要改造机制砂、石子生产车间,水泥砖车间,原料车间,砂石料场,水泥筒仓和成品车间。项目建成后,年可产石子10万方,机制砂15万方,水泥砖60万块,烘干沙4万吨。 | (1)废气 厂区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厂区地面采用洒水;车间整体钢结构密闭,只保留必要的出入口,卸料区设置水喷淋系统,对卸料过程的粉尘进行洒水抑尘;投料口、破碎机等产尘工序安装喷淋装置,喷淋抑尘;水泥筒仓上方设置仓顶式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混凝土搅拌站粉尘采取集气罩收尘措 施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机燃料废气、烘干、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防渗旱厕,由周边农民清运用于沤肥,生产废水经沉淀罐沉淀、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消声隔音。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 淀罐和沉淀池泥砂经管道返回金华矿业尾矿库;危险废物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