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004367061B/2023-00871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时间: 2023-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3年威海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 13:46:23
  • 文章来源: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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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全国教育督导视频会议精神和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督政体系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完善督学机制促进办学管理水平提升,强化评估监测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办好威海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督导力量。

一、巩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效

1.持续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威海深化新时代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文件实施情况专项评估,逐条梳理改革实施成效,聚焦督导机构设置和独立履行职责、督学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督导条件保障、督导问责问效等方面,查摆问题短板,加强通报督办,持续深化改革举措。加强对各区市(含开发区,下同)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管理,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向市级报告等制度,提升教育督导机构履行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能力。召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会议,凝聚成员单位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省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二、健全督政体系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2.狠抓问题落实整改。紧盯上年度省对市、市对区市履行教育职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和待遇保障、办学办园条件达标、教育改革成效等方面为重点,定期调度,季度通报,在本年度市对区市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加大问题整改指标的赋分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予以降档处理。

3.认真迎接省对市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扎实做好 2023 年度省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迎检工作,制定自评工作方案,优化自评自审程序,提高工作水平、资料质量和工作效率,争取获得优秀成绩。

4.继续开展市对区市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 2023 年度市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完善评价机制,优化实施细则,突出问题解决成效导向,评价结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压实优先保障教育发展责任。有关评价指标纳入市对各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评价结果作为计分依据。建立督政信息系统,实现县级自评、市级复评、异议申辩的网络化和信息化。

5.做好“两县创建”评估认定工作。指导环翠区、荣成市做好迎接“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做好迎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整改复查和国家评估认定准备工作;对其他区市“两县创建”情况开展评估,督促加快创建进度,按时完成既定规划。加强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均衡配置数据动态监测,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持续推进“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三、完善督学机制促进重点任务贯彻落实

6.加强督学工作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威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细化落实措施,建强市和区市两级督学责任区,配齐各级责任督学。严格落实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定期实地督导制度,规范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督导工作计划,健全完善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绩效评价机制,激发督学队伍活力,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

7.抓好督导重点任务。发挥各级督学、教育督导员和责任督学作用,盯紧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使用、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办学办园行为、学校安全、食堂管理、群众满意度提升等方面。着力加强责任督学队伍建设,发挥就近就便优势,抓早抓小,充分发挥“片警”和“探头”作用。

8.开展专项督导活动。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学常态化入校督导、专项督导和督导问责问效的工作范畴。组织开展民办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督导、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园)专项督导等,推动落实各项教育政策。

四、强化评估监测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9.开展任期结束评估试点工作。建立市和区市两级分工协作、统筹实施的试点任务推进机制,制定实施《威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聘)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方案》,会同环翠区、荣成市建立各学段校(园)长评估机制,细化评估指标,探索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聘)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学校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价”、“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价”、“校长职级制评价”指标体系及结果互融互通互用。开展首批校(园)长评估工作。

10.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市域统筹参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导荣成市做好“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充分运用国家监测反馈结果、省监测反馈结果,促进提升义务教育发展质量。

11.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落实好《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制定市级落实文件,组织开展方案和指标解读,指导学校对学生评价、区市对学校评价的实施工作,做好市级对县域复核评价工作。

12.落实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按照省部署,做好《山东省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价细则》的实施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价试点市、县。

五、加强教育保障促进履职能力提升

13.加大督导队伍培训。开展市级督学、教育督导员和教育督导干部培训,积极推动教育督导专业化发展,提高市、区市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能力,充分发挥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的作用。督学年度培训时间不低于40 学时。

14.强化督导研究和宣传。组织申报市级教育督导课题,以课题形式推动教育督导政策研究与落实,提升教育督导队伍研究能力。继续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典型材料月报和定期通报机制,加大教育督导总结宣传力度。开展全市优秀督导案例和督导报告评选活动,择优登载或汇编印发。

15.开展督导激励与问责。评选“威海市优秀督学”,对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各级各类督学、教育督导员和学校视导员进行表扬。健全完善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工作规程,对违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山东省<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形开展追责问责,助力教育督导“带电长牙”。